索引号: | 002546445/2021-41423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文号: | 嘉政办发函〔2021〕1号 | 发布机关: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04-28 |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平安交通建设年活动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21-05-20 16:22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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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平安交通建设年活动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21〕5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21年平安交通建设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筹推进“十大专项整治行动” (一)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聚焦危险货物运输全过程全链条安全管控,强化危货智控等平台应用,建立定人、定岗联合执法新模式,提升联合执法、精准执法水平,保持严防、严查、严罚的高压态势。巩固挂靠和异地经营车辆整治成果,推进车辆罐体安全检查、驾驶员安全教育、企业资质复核三个100%到位。建设高速公路服务区危货专用停车位15个。 (二)“两客”车辆安全专项整治。强化长途班车和旅游包车“两客”车辆联网联控,加强外省籍客运车辆入浙监管,全面整顿治理客运企业挂靠经营,严厉打击“黑站点”、“黑车”、“站外组客”等违法行为,切实消除“两客”车辆隐患风险。计划淘汰清理8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13条,力争淘汰全部卧铺客车和57座以上营运客车。 (三)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专项整治。完成全市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平面交叉评估和高速公路、普通国道标志标线规范整治,加强临水、高边坡、高挡墙等重点路段安全隐患整治,重点实现临水临崖、国省道2.5米以上、农村公路4米以上高落差路段安全设施全覆盖,确保排查确定的事故点段、病危桥梁处置率100%,重点隧道视频监控、交通管理执法装备设置率100%,完成整治平交道口49处,改造危桥26座。 (四)超限超载货车专项整治。重点加强货运源头单位治理、非法改装车辆整治和治超联动执法,严查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过桥,力争消除“百吨王”等严重超限超载货运车辆。深入推进“一超四罚”、治超“闯禁”处罚等,加大非现场执法力度,新增非现场执法车道90条,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超限超载率分别控制在0.3%和3%以下,防范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货车引起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五)港口危险货物专项整治。加强码头、储罐等重点设施设备检测维护,严控罐体储存、装卸作业、转运作业等关键环节,强化危货进出港、装卸作业、船舶靠离泊等安全监管,推动特殊作业、装车作业全过程风险管控。确保重大危险源和风险点100%受控、老旧危险货物码头100%检测评估、高危和老旧储罐100%强化检测、危险货物装车企业100%源头查验,完成老旧码头泊位结构检测评估28个,检测甲类介质储罐16个,有效控制港口危险货物生产安全事故。 (六)内河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聚焦危货船舶、水上游艇、水上巴士、交通艇、工程船舶、辅助船舶等,加大“船证不符、人证不符”等整治力度,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强化水上水下活动重点环节、重点过程安全监管,重点开展内河客运安全治理专项行动,强化现场监督检查,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七)船舶碰撞桥梁隐患专项整治。以市内2019年底前建成投入运行的跨越内河Ⅶ级及以上航道各类桥梁为重点,开展桥区水域航道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桥梁安全三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隐患辨识排查治理制度,提升防撞能力,保障桥梁安全运行。 (八)海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围绕船舶、船员、企业、航道锚地、港口码头、工作机制、应急能力、智控平台等八要素,健全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机制,狠抓关键环节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实现我市沿海“四客一危”航运企业2次查访覆盖率达到100%、有效船舶营业运输证持证率达到100%。 (九)交通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以“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为目标,深化“平安工地”建设,推进工地安全防护标准化建设,聚焦高空作业、船舶作业、围堰施工、高大桥墩施工等作业环节,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在苏台高速先行段、桐乡320国道先行启动“智慧工地”试点建设。 (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专项整治。对市域铁路沿线安全环境进行再梳理、再普查,组织“回头看”行动,聚焦环境安全隐患整治、防护设施提升等重点,完成286个问题点位销号和公铁并行路段的改造提升,建立健全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长效管控体系,加快形成路地联合的长效机制。 二、活动部署安排 (一)第一阶段。2021年4月15日前,完成动员部署,明确职责分工以及重点任务。 (二)第二阶段。4月16日-11月底,制定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全面开展安全风险普查,坚持边查边整、边整边改,力争10月底完成各项指标任务,11月开展查漏补缺。 (三)第三阶段。12月上旬开展总结,中旬进行巩固提升,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根据嘉兴市平安交通建设年活动部署,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公安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平安交通建设年活动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市级有关单位要加强协同,联合制定十大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充实工作力量,按职责抓好落实。各县(市、区)政府要强化责任落实,深化细化行动计划,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工作推进。结合市委、市政府“遏重大”工作考核目标,出台平安交通建设年月度管控指数,建立隐患“发现、交办、整改、督查、销号”的全过程闭环管理清单,强化工作进度跟踪。进一步剖析交通行业重大安全风险,分领域建立风险点数据库,推动交通运输安全防控“数字化”建设,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分析复盘机制,不断提升安全监管精准化水平。细化落实信用评价联合奖惩对象清单、措施清单,推动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实施联合奖惩。加强动态监管,发布交通重点领域四色风险预警,落实分级分类管理,严格交通运输市场准入。 (三)强化政策保障。工作专班定期通过“综合督查”、“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监管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各县(市、区)政府要牵头开展平安交通建设年活动相关政策措施研究,特别是综合考虑客运企业运力更新、经营范围调整和社会稳定等因素,研究制定鼓励老旧车船淘汰更新政策,推动卧铺客车和57座以上营运客车全部淘汰。市将对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县(市、区)予以激励。
附件:嘉兴市平安交通建设年活动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嘉兴市平安交通建设年活动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根据嘉兴市平安交通建设年活动部署,经市政府同意,成立平安交通建设年活动工作专班,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江海洋(副市长) 副组长:肖建国(市政府副秘书长) 顾国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周春锋(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 荣(市经信局副局长) 单志荣(市公安局副局长) 蔡土贵(市财政局副局长) 郁明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总督察) 朱爱民(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陆 芸(市建设局副局长) 王立方(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贵明(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钱 钧(市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 宋国昌(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宣 波(嘉兴海事局副局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 主 任:王立方(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 员:潘卫国(市散装水泥发展中心主任) 刘 扬(市经信局技术装备处二级主任科员) 吴松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潘春华(市财政局经建处副处长) 杨小青(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羊燕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李雅锋(市园林市政管理服务中心总工程师) 蔡忠清(市交通运输局安全处副处长) 龙兴峰(市农业农村局渔政站站长) 潘荣林(市应急管理局安全基础处一级主任科员) 冯生明(市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处干部) 俞付明(嘉兴海事局指挥中心主任) 作者: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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