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45442/2021-402030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改革委 |
发文日期: | 2021-05-25 | 组配分类: | 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 |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继续开展汽车以旧换新让利促销活动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21-05-25 17:00
信息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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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拉动全市消费,更好地促进2021年全市消费的增长,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关于放宽汽车以旧换新让利促销活动政策的通知》(浙发改明电〔2021〕1号)要求,对《关于印发嘉兴市汽车以旧换新让利促销活动方案的通知》(嘉发改〔2020〕90号)文件中的活动时间和车辆标准等政策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实施以旧换新。汽车以旧换新让利促销活动时间延长到2021年12月31日截止。 (二)放宽对旧车的要求。旧车指的是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登记在车主名下的个人燃油乘用车(含小型、微型面包车),且必须在检验有效周期内。 (三)新车车型范围。新车指的是在嘉兴市生产的所有排量燃油和新能源乘用车。 (四)加强监测预报。根据浙发改明电〔2021〕1号文件,2021年底前全省汽车销售量达到8万辆,将提前结束该活动。请相关县(市、区)抓紧落实新的活动政策,进一步加大活动宣传力度,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推动活动顺利实施。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嘉兴市财政局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嘉兴市商务局
2021年5月13日
信息来源: 市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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