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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统筹“四支”力量实现法治监督一盘棋

发布日期:2021-05-26 17:14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海盐县积极统筹法治建设领域监督力量,丰富监督形式,强化有序衔接,增强监督实效,持续推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建设,为打造“重要窗口”中最精彩板块的海盐样板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打通党内监督末梢。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县委巡察内容,组成专项组开展驻点式实地检查,推出前期明确专项巡察标准、中期开展深度自查、后期实地专项巡察的三步走模式,细化工作指标颗粒度,优化台账查阅、案卷评查等检查方式,实地驻点并加强交流讨论,将法治监督的触角充分延伸,大大提升监督质效。截至目前已结合县委巡察对县内6个单位开展两轮检查。

二是依托人大评议平台。推出《海盐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在行政机关工作评议中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监督的若干意见》,创新采用县人大常委会委托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专项评查的方式,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县人大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县委依法治县办开展专项评查,形成工作报告提交县人大集中评议,并对被评议单位的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作为优秀部门评比和部门“一把手”履职实绩的参考依据。2020年至今已开展专项评查2次,发现问题4个,提出建议3条。

三是拓展执法监督深度。针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事项,开展日常行政执法监督和“三项制度”、五大领域等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将执法监督检查结果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评价,加强执法监督的结果运用,对违法行政执法行为制作《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督查整改,对发现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行为的,建议有权机关按相关规定依法追究责任,促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序推进。2020年以来,已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17份,已全部落实整改。2020年度行政诉讼败诉率较2019年度同比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

四是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建立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法治监督员制度,聘任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12名和首批法治监督员20名,采用体验式监督、主动式查询、暗访式挑刺、直通式反馈、集中式研判、指令式整改等形式,根据每项监督形式的特点,连同政府法律顾问等代表和社会力量全流程参与,在设置检查标准、电子台账检查、执法案卷评查、交流座谈反馈和检查报告反馈过程中,与其他工作人员检查同程、信息同步、意见同效,进一步扩大人民群众对于法治建设的参与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