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委
主持局纪委工作。协助党委书记负责党建工作、干部管理、精神文明和文化建设、新闻宣传、机关党总支、工会、离退休干部管理、团支部和青年工作,协助局长负责行政监察、人事教育、劳动工资工作,分管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