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09 09:34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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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强化合法性审核工作,促进依法行政,省司法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见附件),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1年6月1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浙江省司法厅政府法律事务处。
一、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省府路11号浙江省司法厅政府法律事务处(收),邮编:310007;
二、电子邮箱:sfzbbsc@126.com;
三、传真:0571-87054982。
浙江省司法厅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