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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2021年传统产业“两高一低”企业整治提升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1-07-15 10:30 信息来源:市经信局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传统产业“两高一低”企业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嘉委办发〔2021〕11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度工业、开放型经济和科技、金融重点目标任务的通知》(嘉政办发〔2021〕10号)《关于下达2021年“低散乱污”企业(作坊)整治目标任务的通知》(嘉企业整治办〔2021〕1号)等文件精神,全面开展传统产业“两高一低”企业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现提出2021年全市传统产业“两高一低”企业整治提升工作要点。

一、主要目标

到2021年底,完成纳入年度高能耗、高排放整治清单内的企业整治提升任务;完成亩均税收连续三年5万元(含)以下的规上工业企业和2万元(含)以下的规下工业企业改造提升工作;整治“低散乱污”企业(作坊)3000家以上,腾退低效用地2万亩。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传统产业“两高一低”企业整治提升清单

2021年是传统产业“两高一低”企业整治提升专项行动的开局之年,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精准开展传统产业“两高一低”企业的排摸,形成年度传统产业“两高一低”企业整治清单,建立“一企一档”,实施“一企一策”。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各地、各相关部门于4月15日前将年度整治清单报市传统产业“两高一低”企业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地落实,不再列出)

(二)实施高能耗企业的整治提升行动

一是实施空间布局优化。借助全市重大产业平台整合提升及跨区域园区合作契机,对纺织印染、造纸等高耗能行业实行整合入园、集中布局,推动工业园区外的符合入园规划和条件的高耗能企业进入工业园区内规范发展,平台外不再新建高耗能项目,已建成高耗能项目不得扩大产能。二是严格高能耗项目准入。加强高耗能项目先进性审查,新建产能技术工艺、装备水平和节能减排指标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对年综合用能1万吨标煤以上项目在落地前先行组织用能联审。三是优化产业链布局。坚决关闭规模小、能耗高、污染重和治理无望的企业及生产线,加快或提前淘汰国家和省明确的产业结构调整淘汰类产品、工艺和装备,对熔炉等高耗能环节,无特殊原因的不再列入本地产业链布局之中。加大高耗能生产转移力度,制定高耗能行业差别化电价、水价、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限值以及安全生产、技术质量标准,倒逼低端产能市场出清。(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三)实施高排放企业整治提升行动

一是源头替代一批。按照“能粉不水、能水不油、油必高效”的源头治理管控原则,推广使用高固体分、粉末涂料和低(无)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原辅材料,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二是改造提升一批。落实涉水重污染企业全面实施明管化改造,实现生产废水明管化排放,做到雨污分流。对涉VOCs企业治理设施使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淘汰一批VOCs低效治理设施,新建一批高效治理设施。三是严查严管一批聚焦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近一年有重复环境信访问题企业,以及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企业,由各地制定专项执法检查方案,加大执法检查频次,督促违法排污企业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四)实施亩均税收低产出企业整治提升行动

一是开展“一对一”精准施策。对列入年度整治清单的低产出企业,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行业协会等力量开展“一对一”调研诊断,逐家研判,确定整治提升方向路径、时间节点和整治目标,做到“一企一策”,避免一刀切。二是推进企业提质增效。坚持从保护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出发,鼓励成长潜力大、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但暂时存在困难的低产出企业通过旧厂房改造、零地技改、数字化改造、质量标准和品牌建设、并购重组、入园提升等方式,优化资源配置,盘活有效资产。各级税务部门要加强对低产出企业的税收政策辅导,引导企业诚信纳税,提高税收遵从度。三是加快企业腾退。对难以通过市场化手段实施改造提升的低产出企业,各地各部门应依法依规实施腾退。全面落实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改革政策,通过实施正向激励与反向倒逼的“组合拳”,加快推动企业退出市场。(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五)实施 “低散乱污”企业(作坊)整治出清行动

坚持依法依规和市场化手段相结合,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节能、环保、安全、质量和产业政策标准,加大“低散乱污”企业(作坊)整治力度,整合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消防、税务等执法部门的力量,推行“综合查一次”等创新措施,依法依规推动“低散乱污”企业(作坊)整顿出清,实现整治工作的法治化、市场化和常态化。(责任单位:市企业整治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税务局)

三、保障措施

一是健全体制机制。传统产业“两高一低”企业整治提升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要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建立并完善“两高一低”工作的目标体系、政策体系、推进体系和考评体系,实施闭环管理。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配强工作力量,抽调人员进行专班化运作,实行“清单化、项目化、节点化”推进,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市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协作配合,共同推动“两高一低”企业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市企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是加大监督检查。传统产业“两高一低”企业整治提升是经济领域的重大改革实践,难度大、任务重。为加快工作推进,市、县两级牵头部门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分级开展督查检查。今年,市委市政府将传统产业“两高一低”企业整治提升工作列入年度督查内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当地政府限期销号解决。健全“两高一低”工作目标进度通报制度,每月对各地“两高一低”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责任单位:市企业整治办

三是强化评价考核。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制定出台传统产业“两高一低”企业整治提升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将传统产业“两高一低”企业整治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地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进一步压实各地的主体责任。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分别对“高能耗、高排放、低产出”整治清单内的企业考核负责。(责任单位:市督考办、市政府督查室、市企业整治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

四是营造工作氛围。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深度挖掘各地在“两高一低”企业整治工作实施过程中的典型案例、先进经验、创新举措,开展多维度、多渠道宣传,进一步凝聚共识,营造“比学赶超、争先进位”的工作氛围。责任单位:市企业整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