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003136238000/2021-411454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1-08-24 | 组配分类: | 食品药品 |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9期) | |
发布日期:2021-08-24 09:56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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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饮料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24大类共28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样品274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嘉兴蔬菜批发交易市场刘帅蔬菜批发部销售的长茄子,霜霉威和霜霉威盐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嘉兴分院(嘉兴市粮油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2、海盐县武原兰宝食品商行销售的鸭蛋,氟苯尼考和甲砜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嘉兴分院(嘉兴市粮油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3、乍浦农贸市场蔬菜摊王雪艳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嘉兴分院(嘉兴市粮油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4、乍浦农贸市场蔬菜摊王雪艳销售的香葱,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嘉兴分院(嘉兴市粮油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5、海盐县武原陆群蔬菜摊销售的姜,噻虫胺和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嘉兴分院(嘉兴市粮油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6、海盐县武原陆群蔬菜摊销售的香葱,甲基异柳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嘉兴分院(嘉兴市粮油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7、平湖市当湖街道张氏蔬菜经营部销售的香葱,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嘉兴分院(嘉兴市粮油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8、海宁市碧水泉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嘉兴分院(嘉兴市粮油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9、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乌镇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嘉兴分院(嘉兴市粮油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嘉兴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平湖市、海盐县、海宁市、桐乡市、经开区、港区等市场监管局(分局)依法予以查处。要求各地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特此通告。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4日
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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