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00MB15011309/2021-414004 | 发布机构: | 嘉兴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1-09-18 | 组配分类: |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关于实施农业农村领域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行动计划为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典范城市筑牢三农基础的实施意见 | |
发布日期:2021-09-18 14:59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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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农发〔2021〕69号 各县(市、区)农办、农业农村局,局各单位: 实现共同富裕,农业农村领域既是短板,也是关键。为深入贯彻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市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根据《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农业农村领域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浙农办发〔2021〕4号)、《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深化城乡统筹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典范城市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嘉委发〔2021〕24号)、《关于印发<嘉兴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典范城市第一批重大改革项目清单和标志性工程清单>的通知》(嘉共富办〔2021〕2号)精神,为嘉兴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典范城市筑牢三农基础,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率先实现,城乡融合度进一步提升,共同富裕现代化乡村基本单元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形成乡村产业之美、乡村数字之美、乡村生态之美、乡村和谐之美、乡村殷实之美“五美”协同新格局,在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形态的“五幅图景”中展现更具特色的乡村之美。 (一)实现三个“万元新增”:农业劳动生产率从54143元/人增加到75000元/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39801元增加到60000元,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9581元增加到32000元。 (二)实现三个“持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倍差1.61:1缩小到1.58,低收入农户与全市农民收入倍差从2.03缩小到1.9以内,通过结对帮扶推动山海协作结对地区农民收入持续缩小。 (三)实现三个“基本翻番”: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创建行政村覆盖率由51%增到100%,村集体经济经常性收入最低收入水平从100万元增到200万元,省级善治(示范)村覆盖率31.93%增到60%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以乡村产业之美促共富 1.提高农业稳产保供能力。实施粮食生产功能区整治优化,严格保护粮食生产功能区,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5年,稳定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分别稳定在225.81万亩、19.5亿斤以上,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33.4亿斤以上,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225万亩以上。坚持“六化”引领推动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生猪存栏达到42万头,生猪养殖规模化率100%,猪肉自给率提高到50%。支持大型养殖、屠宰企业建设全产业链,发展湖羊、优质家禽等特色畜牧业产业集群。加快渔业转型升级,创建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5个以上,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200家。保障蔬菜生产,优化蔬菜品种结构,稳定蔬菜播种面积8.3万公顷以上,叶菜自给率达80%。(责任单位:农田处、畜牧站、农渔站) 2.加快高能级产业平台建设。坚持科技创新和机制创新“双轮驱动”,整合提升乡村产业平台,构建推进“一县一平台”,打造以农业经济开发区为“核”,以优质稻米示范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业创新孵化园和美丽经济转化区为“芯”的“一核四芯”高能级产业平台体系。到2025年,高质量建成7个农业经济开发区、50万亩优质稻米示范区、15个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15个300亩以上创业创新孵化园和10个美丽经济转化区。(责任单位:计规处、产业处、农社处、农渔站) 3.打造农业全产业链。实施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促进计划,深化“生产、加工、物流、营销、研发、服务”相互融合的全产业链发展体系,深化延链、强链、畅链,推进“接二连三进四”,加快“产学研”“产加销”“农工贸”一体化发展。开展农业全产业链“链长”制试点,组织梳理农业全产业链图谱,支持农业龙头企业担任“链主”。依托46个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择优打造重点全产业链,推进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建设。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计划,建立品牌目录制度,重点支持地方培育区域公用品牌,打造知名企业品牌,推进“一标一品一产业”融合发展,加大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绿色食品培育力度。到2025年,农业全产业链经济规模达100亿元,建成特色农业产业集群15个。(责任单位:产业处、质监处、信息中心) 4.强化农业科技支撑。着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实施农业“机器换人”高质量发展行动,分产业、分品种布局若干个农机新产品试验基地,建设32个区域农机综合服务中心,加快农机装备推广应用。大力建设现代种业强市,推动开展育种等“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培育现代种业企业4家以上。强化育繁推一体建设,实施优质品种展示推广示范,提高种业创新成果转换率。启动健康土壤行动计划,推广障碍土壤治理、耕地地力提升技术,全面提升耕地质量水平。推进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一件事”改革,打通农机、农技应用“最后一公里”。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70%。(责任单位:科教处、农机站、农渔站、土植站) (二)以乡村数字之美促共富 1.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发挥国家试点优势,构建1个数字驾驶舱、1个数字化绿色发展先行区、“N”个特色业务应用场景、完成8大项目建设,全面提升我市农业农村数字化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和科学决策水平,努力打造全国数字乡村示范样板。到2025年,创建国家级数字乡村试点县1个以上、省级数字乡村试点县3个以上、县域农业农村数字化发展评价先进县5个以上。(责任单位:产业处、信息中心、局数字“三农”改革工作专班) 2.加强乡村产业数字应用。实施乡村产业数字化应用示范工程,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种植业、种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加工业深度融合应用,建设一批数字化种养基地、数字农业园区、数字农业工厂(数字牧场、数字渔场)。做大做强“网上农博”嘉兴馆,积极培育直播带货、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加快农产品销售物流体系数字化改造。加快乡村美丽经济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发展。到2025年,建成数字农业园区5个、数字农业工厂30个和电子商务专业村200个,示范带动种养基地数字化改造280个,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到180亿元。(责任单位:产业处、农社处、畜牧站、农渔站、局数字“三农”改革工作专班) 3.提升乡村数字服务能力。迭代建设多跨协同的乡村振兴重点应用场景,加快集成建设“肥药两制”改革、渔船精密智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农村宅基地管理、低收入农户帮促等多跨应用场景,打造“种粮宝”“浙农服”“浙农补”“田保姆”等特色乡村服务应用场景,加快构建“乡村大脑+产业地图+未来乡村”建设格局。(责任单位:局数字“三农”改革工作专班及相关处室站) 4.提高农业数字监管水平。打造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服务应用场景,整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农业投入品管理系统等,实现监测预警一查即知、农业主体“浙农码”绿黄红三色管理。推进病虫害监测防控数字化建设,完善智能虫情监测预警平台,迭代升级田间病虫自动采集终端。深化“数字畜牧”应用建设,推进养殖场、屠宰、饲料、兽药企业动态数据库建设,依托生猪智能耳标,加强畜牧生产和动物疫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集成贷款抵押、保险理赔等金融服务应用。强化渔船精密智控能力建设,实现渔船“全生命周期”闭环监管。(责任单位:质监处、畜牧站、渔政站、土植站) (三)以乡村生态之美促共富 1.全域创建新时代美丽乡村。着力构建“禾兴六韵 十图百景”新时代乡村建设格局,以“十村集群、十带共富、百村未来、百村精品、全域美丽”为抓手,打造现代版“嘉禾村居图”。推广党建引领美丽乡村精品线,打响平原水乡金花名片。推进乡村片区化、组团式发展,探索党建统领先富带后富实现共同富裕的机制和路径。持续深化“五美联创”,创建新时代美丽乡村标杆县5个,美丽乡村共同富裕示范带10条,打造世界级诗画江南曲典范片区10个,美丽乡村示范镇和新时代美丽乡村实现全覆盖。推进美丽乡村风景线线型联通工作,打通跨县(市、区)行政区美丽乡村精品线3条以上,鼓励探索跨省(市)的美丽乡村精品线衔接工作。涉农镇(街道)实现美丽乡村“一镇一主题”精品线建设全覆盖。制定精品线建设规范与指导手册,建立健全乡村建设指引体系。完成市县两级美丽乡村“十四五”建设规划编制,探索嘉兴美丽乡村标识系统构建。(责任单位:农社处) 2.开展乡村新社区提升工程。持续深化“千万工程”,赋予共同富裕新内涵和数字化未来元素,高质量打造共同富裕现代化乡村基本单元。围绕壮大主导产业、塑造主体风貌、培育主题文化的总目标,以人本化、数字化、融合化、生态化、共享化导向,建设未来邻里、文化、健康、低碳、产业、风貌、交通、智慧、治理、党建等场景,打造一批引领数字生活、呈现未来元素、彰显水乡韵味的未来乡村建设试点。到2025年,建成100个左右未来乡村。(责任单位:农社处) 3.长效推进人居环境全域秀美。围绕农村厕所、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三项重点工作、房前屋后、田间地头、河塘沟渠等三个重点区域,推广农村公厕“所长制”,落实“三有四无”规范化管理。多措并举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村民一同抓好村庄清洁、垃圾分类、厕所管护等工作。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提高源头分类准确率,加强资源化处置站点提标改造,推进垃圾分类数字化建设。到2025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智慧化收运覆盖率100%。(责任单位:农社处) 4.大力发展绿色农业。实施农业领域碳达峰行动,降低农用机械和渔业船舶等碳排放,大力推广农光互补、光伏+设施农业等低碳农业模式,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秸秆综合利用,到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2%以上。强化绿色技术推广应用,加快推进稻田退水“零直排”工程建设,累计建成稻田退水“零直排”面积60万亩。深化“肥药两制”综合改革,逐步推进化肥农药定额施用从粮油等主导产业向一般经济作物拓展,推动县级以上规模农业主体全部纳入“肥药两制”数字化监管平台,成功创建“肥药两制”综合改革首批试点市。(责任单位:科教处、畜牧站、渔政站、农机站、土植站) (四)以乡村和谐之美促共富 1.全面推进乡村善治。深化“三治融合”,完善“一约两会三团”工作机制,推广“股份分红+善治积分”基层治理模式,打造全国乡村治理现代化先行区。深入推进农村党组织建设,积极配合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提升行动,强化党组织全面领导村级组织和村级事务的作用,健全完善“一肩挑”后村社治理体系,推动村社班子高效运转。到2025年,累计创建省级善治示范村500个。(责任单位:改革处) 2.深化清廉村居建设。推动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化,厘清村级小微权力边界,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推动农村集体“三资”预警智能化,实现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关口前移,及时化解降低各类“微腐败”风险隐患。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监督检查常态化,强化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联合纪委、财政、审计等部门不定期开展专项治理,紧盯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等,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推进村级财务管理公开透明化,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保障农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责任单位:农经中心) 3.探索推广“四共四筹”共富机制改革。坚持党建引领,落实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嘉兴十条”,强化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调动社会参与积极性,通过畅通民情民意通道,广泛凝聚发展共识。健全财政投入、金融支持、工资资本下乡等机制,多元筹措建设资金。因地制宜探索发展模式,推进“强村”与“富民”同频共振。全面拓展延伸“三治融合”应用场景,推进乡村共建共治共享等措施,实现共同富裕。(责任单位:局共同富裕专班) 4.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强化与宣传、文旅、体育等部门联动推进的乡村文化建设机制,推动百城万村文化惠民工程在乡村落地。积极开展农民喜闻乐见、参与广泛的农村文化体育活动,打响农民讲故事大赛、乡村春晚等乡村文化活动品牌。深入推进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讲好“百村百故事”,活化传承农耕文化、传统农耕民俗,持续开展“跟着节气游乡村”等活动。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责任单位:秘书处、农社处) (五)以乡村殷实之美促共富 1.大力实施强村富民工程。深入开展“强村富民”计划,做强做优“飞地抱团”项目,引导推动村集体闲置、低效使用的集体资产采取发包、租赁经营或自主开发等方式进行盘活。鼓励村组建物业公司、产业服务公司、农业经营公司等新型服务组织,开展乡村新型服务业经营,增加服务性收入。支持强村和集体经济重点扶持村结对,先富带后富实现合作共赢。支持村集体盘活闲置农房,开展乡村经营,发展美丽经济。派强用好第一书记、农村工作指导员,发挥带领村集体和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作用。到2025年,所有村年经常性收入达到200万元以上,年经营性收入达到8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改革处、农经中心) 2.深入实施低收入农户帮促计划。全面推进“飞地抱团”项目低收入农户帮扶增收计划,鼓励通过政府拨一点、集体出一点、慈善补一点、家庭筹一点等多渠道筹资方式,扶持低收入农户入股参与到县域“飞地抱团”项目中。健全进一步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深化“一户一策一干部”制度,建立分类改善城乡低收入群体生活的精准政策体系,对有劳动能力的,强化开发式帮促,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对劳动增收能力较弱的,强化“帮扶+保障”;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强化兜底保障,提高生活幸福感。到2022年,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家庭至少1人实现稳定就业。2023年,全市50%以上低收入农户参与“飞地抱团”项目。2025年,参与“飞地抱团”项目的低收入农户达80%以上,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就业率达100%,消除年家庭人均收入1.6万元以下情况。(责任单位:计规处、农经中心) 3.以农村改革构筑农民增收长效机制。持续推动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尤其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等改革。加快构建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资源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机制,建立多元的保障及补偿形式。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机制,有效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及农房,健全农村宅基地成员资格权有偿退出机制。全力推进嘉善、海盐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试点,支持海盐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深入实施“两进两回”行动,研究出台人才在乡村落户及加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政策机制。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机制,保障进城落户农民享受迁户前全部权益。(责任单位:秘书处、改革处、农经中心) 4.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位一体”合作经济组织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深入推进百万高素质农民培训工程和万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工程,促进农民创业创新。制定实施农业龙头企业倍增计划,制定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政策,省级农业龙头企业达到35家左右。积极引导家庭农场联合组建农民合作社,强化农民合作社服务带动作用。扩大农民合作社整县提升试点成果,推动实施家庭农场整体提升试点。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强化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农业产业化组织带动农户比重提高到80%左右。启动实施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计划。到2025年,农业法人经营比例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产业处、科教处、农经中心)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保障。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提高站位,把推进乡村共同富裕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最重要的政治任务,系统研究、统筹推进、一体落实。成立农业农村领域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处(室、站)负责人任成员。各单位要密切协作配合,合力推进农业农村领域共同富裕工作。各县(市、区)要抽调精干力量,同步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细化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2.狠抓责任落实。对照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典范城市有关要求,重点对涉及的目标指标、重大改革项目和标志性工程,逐项逐条研究推进,其中,对重大改革项目、标志性工程,要抓紧提出针对性的指导意见或实施方案等。要建立健全清单化推进机制,制定目标指标、重大改革项目、标志性工程三张清单,明确分工责任,严格闭环管理。要加强考核监督和激励约束,将农业农村领域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工作有关目标任务纳入市对县(市、区)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局(室、站)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3.营造浓厚氛围。围绕共同富裕主题,通过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支部党员大会等方式,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进一步统一思想、增进共识。邀请有关领导、专家作专题辅导报告,增强党员干部投入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典范城市的思想自觉、理论水平和运用能力。充分运用“泥腿子”服务队、“田间课堂”等活动载体,由局领导带队赴基层开展共同富裕理论宣讲,既宣传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又听取基层心声,推动共同富裕政策宣传普及。选树一批在推动共同富裕中亮点突出、成效明显、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典型经验做法,在全市范围复制推广,营造比学赶超、争先创新的浓厚氛围。 附件:列入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典范城市目标指标、重大改革项目和标志性工程责任分解 嘉兴市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嘉兴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9日 附件 列入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典范城市目标指标、重大改革项目和标志性工程责任分解 一、目标指标 1.全员劳动生产率(万元/人)。(信息中心) 2.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局共同富裕专班) 3.城乡居民收入倍差。(局共同富裕专班) 4.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最低倍差。(信息中心) 5.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达80万元以上占比(%)。(农经中心) 6.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人均GDP之比。(信息中心) 7.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农社处) 二、重大改革项目 1.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处、计规处、产业处、农经中心) 2.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改革。(改革处) 3.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改革处、农经中心) 4.“飞地抱团”低收入家庭持股增收。(农经中心、计规处) 5.“四共四筹”共富机制改革。(局共同富裕专班) 6.国家数字乡村试点。(产业处、局数字“三农”改革工作专班) 三、标志性工程 1.乡村新社区提升工程。(农社处) 2.强村富民工程。(农经中心、改革处、计规处、产业处、农社处) 注:责任单位中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
信息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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