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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应急〔2021〕73号嘉兴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11 14:37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应急管理局: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市应急管理局对2021年6月30日以前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7件进行了清理,经研究,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5件)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5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号

1

《关于印发〈嘉兴市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嘉安监〔2017〕2号

2

《关于印发〈嘉兴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绩效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嘉安监〔2018〕127号

3

《关于印发〈嘉兴市培育支持社会救援力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嘉应急〔2019〕105号

4

《关于印发〈嘉兴市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星级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嘉应急〔2019〕107号

5

《关于印发〈嘉兴市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警示约谈办法(试行)〉的通知》

嘉应急〔2019〕129号

 

 

 

 

 

 

 

附件2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号

1

《嘉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嘉安监〔2018〕166号

2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嘉应急〔2020〕86号

 

 (嘉应急〔2021〕73号)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