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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45442/2022-392980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2-01-17 组配分类: 化解过剩产能
有效性: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决定》 2021年第49号令
发布日期:2022-01-17 10:08 信息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决定》已经2021年12月27日第20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任:何立峰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决定.pdf


信息来源: 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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