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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45004/2022-394166 | 发布机构: | 嘉兴市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2-01-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教育 |
2021年嘉兴市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办理方式等信息 | |
南湖区:新居民以积分制(申请)子女入读公办中小学。
秀洲区:根据《关于公布<2020年秀洲区新居民子女入学积分标准>的通知》(秀洲教体〔2019〕175号)及《关于印发<秀洲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秀洲教体〔2021〕43号)要求,秀洲区新居民随迁子女采用积分入学方式进行。
嘉善县:根据《嘉善县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试行)》(善政办发〔2014〕73号)《嘉善县教育局关于公布2021年嘉善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的通知》(善教基〔2021〕71号)文件精神,嘉善县新居民随迁子女采用积分入学方式进行。
平湖市:认真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6〕69号)的通知精神,严格落实新居民积分入学制度和按积分高低录取原则,做好符合条件的新居民随迁子女招生借读工作。具体见下文件。
海盐县:根据《浙江省教育厅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教基〔2016〕69号)、《关于实施新居民积分制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嘉委办〔2012〕68号)和《海盐县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盐政办发〔2013〕178号)、《海盐县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办法的意见》(盐新居民领〔2017〕1号)文件精神,海盐县流动人口子女采用积分入学方式进行。
海宁市:根据中共海宁市委办公室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宁市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办法》的通知(海委办发〔2018〕99号)等文件精神,根据中共海宁市委办公室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宁市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办法》的通知(海委办发〔2018〕99号)等文件精神,海宁市新居民子女入学采用积分入学方式进行。 桐乡市:根据2013年市教育局、发改局、新民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桐乡市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实施细则》(桐教〔2013〕258号),桐乡市新居民子女入学采用积分入学方式进行。
信息来源: 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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