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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45004/2022-394166 发布机构: 嘉兴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2-01-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教育

2021年嘉兴市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办理方式等信息

南湖区:新居民以积分制(申请)子女入读公办中小学。

关于印发《南湖区2021年新居民(流动人口)积分制入读公办中小学实施办法》的通知.docx
南教体〔2021〕71号 南湖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doc

南湖区中小学网上预报名操作方法.docx

秀洲区:根据《关于公布<2020年秀洲区新居民子女入学积分标准>的通知》(秀洲教体〔2019〕175号)及《关于印发<秀洲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秀洲教体〔2021〕43号)要求,秀洲区新居民随迁子女采用积分入学方式进行。

2021年度秀洲区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docx

嘉善县:根据《嘉善县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试行)》(善政办发〔2014〕73号)《嘉善县教育局关于公布2021年嘉善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的通知》(善教基〔2021〕71号)文件精神,嘉善县新居民随迁子女采用积分入学方式进行。

善教基(2021)115号关于下发2021学年第一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面向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招生计划的通知.docx

善教基(2021)71号关于公布2021年嘉善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的通知.docx

平湖市认真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6〕69号)的通知精神,严格落实新居民积分入学制度和按积分高低录取原则,做好符合条件的新居民随迁子女招生借读工作。具体见下文件。

关于做好平湖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正式文件).doc

海盐县:根据《浙江省教育厅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教基〔2016〕69号)、《关于实施新居民积分制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嘉委办〔2012〕68号)和《海盐县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盐政办发〔2013〕178号)、《海盐县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办法的意见》(盐新居民领〔2017〕1号)文件精神,海盐县流动人口子女采用积分入学方式进行。

海盐县教育局 海盐县流动人口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海盐县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制入学管理办法》通知).docx

盐教基(海盐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海盐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pdf

海宁市:根据中共海宁市委办公室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宁市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办法》的通知(海委办发〔2018〕99号)等文件精神,根据中共海宁市委办公室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宁市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办法》的通知(海委办发〔2018〕99号)等文件精神,海宁市新居民子女入学采用积分入学方式进行。

关于印发《海宁市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桐乡市:根据2013年市教育局、发改局、新民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桐乡市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实施细则》(桐教〔2013〕258号),桐乡市新居民子女入学采用积分入学方式进行。

198关于下达2021学年新居民学生招生计划的通知.doc

118号2021年桐乡市市区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办法的通知.doc



信息来源: 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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