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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003136238000/2022-378176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2-01-07 组配分类: 食品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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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18期)
发布日期:2022-01-07 14:22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近期,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抽检中发现36批次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嘉兴市南湖区城东传好熟食店销售的油炸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阳泽小吃店销售的雪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平湖市当湖街道钱金华蔬菜摊销售的榨菜,苯甲酸及其钠盐、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平湖市当湖依婷干货食品经销部销售的榨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海宁市海洲街道付华咸菜批发部销售的娃娃菜(酱腌菜),苯甲酸及其钠盐、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6、海宁市海洲街道庄建松咸菜批发部销售的咸菜(酱腌菜),苯甲酸及其钠盐、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7、海盐县武原镇农贸市场振华酱菜店销售的标称桐乡市冰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甜脯萝卜条(盐水渍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桐乡市冰冰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8、嘉兴市南湖区南溪综合农贸市场何平酱菜摊销售的榨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9、嘉兴市南湖区大桥军明副食品店销售的榨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0、海宁市海昌梁露露蔬菜摊销售的咸菜(酱腌菜),苯甲酸及其钠盐、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1、嘉兴市经开长新农贸市场士乾水发摊销售的榨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2、海宁市硖石街道楷泽蔬菜摊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3、嘉兴市经开塘汇忠源蔬菜摊位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4、嘉兴市经开塘汇富裕蔬菜摊位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5、嘉兴市经开塘汇新鲜蔬菜摊位销售的长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6、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小分蔬菜摊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7、平湖市当湖杨俊云蔬菜摊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8、平湖市许华蔬菜摊销售的豇豆,灭蝇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9、嘉兴市经开塘汇新鲜蔬菜摊位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平湖市钟埭街道李记淡水产摊销售的牛蛙,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1、桐乡市濮院刘云侠蔬菜摊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2、乍浦镇农贸市场2楼8、9号王雪艳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3、嘉兴市港区前秋蔬菜店销售的豇豆,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4、乍浦镇农贸市场2楼20号刘欢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5、嘉善彭大梅蔬菜摊销售的长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6、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飞敏超市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7、海盐县于城农贸市场其英蔬菜摊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8、海宁市海洲街道杨顺江蔬菜摊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9、海宁市海洲街道顺军蔬菜摊销售的生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0、海宁市海洲街道顺军蔬菜摊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1、嘉兴市南湖区南湖街道国荣蔬菜销售点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2、农翔路农贸市场郭伟炳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3、嘉兴市南湖区南湖街道鲜易得农产品生鲜超市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4、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雅文蔬菜摊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5、桐乡市乌镇江娟梅蔬菜摊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6、桐乡市乌镇超杰蔬菜摊销售的生姜,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嘉兴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南湖区、秀洲区、嘉善县、平湖市、海盐县、海宁市、桐乡市、经开区、港区等市场监管局(分局)依法予以查处。要求各地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

附件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汇总表.xls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7日   



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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