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46445/2022-43945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文号: | 嘉政发函〔2022〕26号 | 发布机关: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10-11 |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中心城区1-9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 |
发布日期:2022-10-12 11:19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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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恳请批准中心城区1-9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嘉自然资规〔2022〕68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中心城区1-9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规划范围和建设用地规模:规划单元东至沪杭铁路、西至规划长浜路、南至乍嘉苏高速公路、北至三环南路,规划面积约149.73公顷。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22.49公顷。 二、功能定位:以绿色生态涵养为主要功能。 三、道路交通规划:原则同意规划区域交通设施用地主要为乍嘉苏高速公路以及沪杭铁路用地;城市道路网以快速路、主干路两级为主。 四、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原则同意规划单元内给水、电力、燃气、通信、排水、防洪排涝、环卫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统筹安排。规划保留天然气南郊站和调压站。新增一处净水设施。 五、规划控制线:原则同意规划单元内基础设施的控制界线(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蓝线)、水源保护区等控制线及控制要求。 六、在《规划》批复前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用地或已取得土地划拨决定书的建设项目,除涉及公共利益需要外,其后续规划许可与管理仍可按原确定的规划条件执行。 特此批复。 附件:嘉兴市中心城区1-9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另附)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作者: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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