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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2年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14 17:13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22年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有关专业计划由市发展改革委另行下达。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和共同富裕典范城市建设的关键之年,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意义重大。为顺利实现全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指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入和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持续擦亮“七张金名片”,积极开展项目攻坚年、服务优化年、民生提升年“三年”活动,全力推动嘉兴蝶变跃升、跨越发展,奋力实现“两个率先”,加快建设共同富裕典范城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努力成为“重要窗口”中最精彩板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按照上述要求和目标,各地、各部门在2022年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过程中,要扎实做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着力稳增长,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狠抓扩大有效投资。全面实施“扩大有效投资、抓好重大项目”十大专项攻坚行动,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以上,确保制造业投资、民间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交通投资、生态环保和城市更新及水利设施投资、社会事业项目投资增长快于面上投资。不断完善项目推进年度考核及月度赛马机制,狠抓省“六个千亿”、“4+1”、省市县长工程和市“551”重大项目,新开工、竣工亿元以上产业项目各400个,列入“十四五”规划的重大项目争取2022年年底前全部开工。切实用好全要素精准直达最优项目机制,供应建设用地4万亩,加强债券项目常态化储备,政府专项债资金增长20%以上。市级统筹安排前期经费2亿元用于支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全年谋划储备重大项目100个以上,总投资5000亿元以上。

促进消费扩容提质。落实新一轮促进消费十件实事,做强首店经济、首发经济,深化高品质步行街、智慧商圈等改造提升,培育商文旅融合的消费新热点,提升节赛、会展、休闲度假等主题旅游消费,加快建设长三角区域消费中心,确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以上。提升数字生活新服务,促进线上线下融合消费,推动健康、养老、育幼、家政等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加快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积极培育现代商贸特色镇、商贸发展示范村,健全社区商业配套设施,全域推进“放心消费”城市建设。

推动外贸外资平稳增长。抢抓RCEP新机遇,引导企业用好零关税等规则,落实好出口退税、出口信贷等政策,大力发展外贸综合服务、数字贸易、海外仓等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推进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国家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和省自贸区联动创新区建设,推动嘉兴综保区争先进位。实施新一轮外贸主体培育提升计划,新增有出口实绩企业500家。加快推进平湖省级进口促进示范区及13个进口交易平台建设,扩大先进技术、关键设备、资源性产品进口。深化省高质量外资集聚先行区建设,坚持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引进世界500强、跨国公司功能机构、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和超亿美元项目80个以上,实际利用外资30亿美元。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高水平建设国际产业合作园。

二、着力精准帮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加大惠企纾困力度。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各项惠企政策,最大限度挖掘降本空间,按照“第一时间+顶格优惠”原则,推动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直达快享。对餐饮、旅游、住宿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给予政策倾斜,清理规范中介、协会、商会等涉企收费,完善惠企政策直通车等平台功能,全年为企业减负300亿元以上。

强化企业融资保障。实施融资畅通工程升级版,新增贷款规模2000亿元以上,其中制造业中长期贷款200亿元以上。推进小微企业“增氧计划”和金融服务“滴灌工程”,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深入推进长三角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快构建与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现代化科创金融服务体系。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专项行动,出台优化营商环境便利化行动4.0版。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推进极简审批许可、便利商事登记,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深化社会信用体系等新型监管机制建设,推行“大综合一体化”执法,争创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三、着力协调发展,提升城乡区域融合水平

深入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首位战略。抓牢承办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三周年建设工作现场会契机,加快浙大长三角智慧绿洲、祥符荡科创绿谷研发总部等重点工程建设,全面展示嘉善片区建设成果。扎实推进虹桥国际开放枢纽金南翼建设,实施8项集成改革和8大标志性工程,推进高铁新城建设,推动高铁嘉兴南站扩容提升。积极谋划湾北新区建设,加快南湖东部新城、秀洲秀水新区、海盐南北湖未来城、海宁钱塘国际新城等平台建设。深化杭嘉、甬嘉、苏嘉、嘉湖一体化发展,加快乌镇练市先行启动区、甬嘉一体化协同合作区、平湖—金山产城融合发展区等建设,促进毗邻区域协同发展。

加快“枢纽嘉兴”建设。加快建设通苏嘉甬、铁路杭州萧山机场枢纽及接线工程、沪平盐城际铁路、嘉兴至枫南和嘉善至西塘市域铁路,加快沪乍杭、嘉湖铁路前期各项工作,打造“轨道上的嘉兴”。完善高速公路网络,启动沪杭高速嘉善联络线和杭浦高速海盐联络线工程,加快苏台高速二期建设,完成沪杭高速许村段改建。全力推进嘉兴军民合用机场建设,打造航空联运中心。完善市域一体化交通网络,开工建设中心城区至县(市)射线快速通道。加快打造长三角海河联运枢纽港,推进嘉兴港与上海港、宁波舟山港深度合作,加快浙北集装箱运输通道建设,新增万吨级泊位2个。

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深入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谋划一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专项或集成改革试点。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管控“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深入推进“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加快建设“一核四芯”农业高能级平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高质量促进城、镇、村融合发展,深化小城市培育,深入实施“百镇样板、千镇美丽”工程,加快未来乡村建设试点,新增省级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21个,争创省级样板美丽城镇10个,新建改建“四好农村路”380公里。

四、着力创新驱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强化科技创新。加快建设G60科创走廊创新主动脉,推进全市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支持浙江清华长三院争创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浙江中心,推动南湖实验室、南湖研究院等重大创新载体做大做强,建设一批标志性“科创湖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700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150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10家。深入实施“星耀南湖”系列人才计划,在职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累计400名以上,新引进大学生12万名。

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深入实施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鼓励连片腾退、自主改造和兼并重组,加快开展高耗低效企业、“低散乱污”园区等整治提升,腾退低效用地2万亩,新增小微企业园20个。推动中小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和特色化发展,新增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5家、“隐形冠军”企业5家和单项冠军企业2家。实施制造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在航空航天、新能源、生物医药等领域培育打造一批百亿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深入开展“上市100”专项行动,新增上市企业10家。深化开发区整合提升,积极创设省级高能级产业平台。

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持续放大世界互联网大会溢出效应,加快建设中国电科乌镇基地、南湖云创小镇、秀洲桃园数字小镇、海宁泛半导体产业园等数字经济园中园。大力推动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发展壮大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数字产业,积极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16%以上。积极培育未来工厂、智能工厂,加快推进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新开通5G基站2000个。

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深入实施生产性服务业三年行动,加快科技、金融、信息等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发展,加强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试点建设,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争创国家物流枢纽城市。全面开展服务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新增规上服务业企业100家以上、省级服务业创新发展区2个以上。推进服务业强镇(街道)特色发展和楼宇经济专业化发展,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

五、着力节能降耗,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科学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完善政策体系和工作推进机制,综合平衡实施全市以及能源、工业、建筑等重点领域碳达峰行动,加快双碳数智平台上线运行。积极开展低碳工业园区建设和低(零)碳体系试点,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绿色化水平,新增绿色工厂60家、节水型企业20家、实施清洁生产企业100家。大力调整能源供给结构,加快光伏、风电、氢能等清洁能源发展,加强核能综合利用,新增光伏并网容量40万千瓦以上。

推动能耗“双控”达标见效。全面落实用能预算化管理,完善高耗能项目能评审查办法,建立完善项目联审机制,坚决遏制高耗能项目盲目上马。完善财政奖惩制度,对未完成能耗“双控”目标、继续盲目上马高耗能项目的地区落实财政资金扣罚。加快淘汰落后用能,确保腾出用能空间40万吨标煤以上,5000吨标煤以上项目淘汰落后用能占全部淘汰用能的70%以上。

巩固生态文明创建成果。推进清新空气示范区建设,深入实施PM2.5和臭氧“双控双减”,开展柴油货车、餐饮油烟、施工扬尘等专项治理,设区城市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26微克/立方米及以下,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以上。加快全域水系重构,深化碧水绕城绕镇绕村工程,全面推进污水、稻田退水“零直排”,建成碧水河道350公里,确保市控断面三类及以上水体比例稳定在94%以上。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治理,推进重点土壤污染地块修复,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巩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深化工业固废、建筑垃圾、塑料污染等综合治理,建设全域“无废城市”。

六、着力深化改革,增强发展新动能

深化推进数字化改革。高水平建设数字嘉兴,加快推进“1612”体系建设,积极打造一批应用成果、理论成果和制度成果。大力推进重大应用贯通落地,推进红船领航·党建高地、企明星、行政服务大厅营商环境无感监测等标志性特色应用建设,优化完善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积极争取“一地创新、全省共享”试点。

扎实推进“扩中”“提低”改革。加快构建“全面覆盖+精准画像”基础数据库,深入推进公共服务减负集成改革。完善就业帮扶机制,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全面实施“金蓝领”技能提升行动,确保全年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0万人。深入开展“强村富民”计划,健全“飞地抱团”“两进两回”等长效机制,确保家庭可支配收入10-50万元、20-60万元的群体比例分别提高3个百分点。

做好其他重点领域改革。深化市域一体化改革,加快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平台等“六个一体化”推进。抓好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落实电力市场化、油气体制改革,完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合理疏导用能成本。迭代“亩均论英雄”改革,全面扩大应用“标准地”数字地图。探索投融资体制改革,持续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最多80天”改革和投资低风险小型项目审批改革,开展基础设施REITs试点和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稳步做好国企国资改革,提高市属国企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创新力。

七、着力改善民生,加快社会事业发展

大力提升中心城市品质。加快实施新一轮中心城市品质提升行动,抓好中央公园改造、南湖未来广场、子城遗址公园二期等重点项目建设,深化“九水连心”工程、公园绿道工程。统筹推进城市有机更新,推进“温暖嘉”社区生活圈、“禾城驿·温暖嘉”驿站、“幸福里”星级菜场改造、口袋公园新建改建,建成南湖甪里、秀洲运河等未来社区,强化城市国际化功能。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制定城市管理标准体系,建成一批高标准保洁示范区,打造最干净城市。

推进高品质民生优享。打响“幸福一嘉人”品牌,深入实施“学党史守初心惠民生”三年行动,力争完成年度投资100亿元。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化“双减”工作,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建成中小学校、幼儿园21所,新增学位1.5万个,新增义务教育学校教共体30家以上。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化发展、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支持嘉职院创建职业技术大学,加强嘉兴南湖学院应用型高校内涵建设,加快嘉兴学院创建嘉兴大学。深化“健康嘉兴”建设,加快医疗资源扩容提质,加快长三角国际医学中心、市第一医院二期新建、市中医院改扩建进度,建成启用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新增执业医师2000名。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提升“嘉心在线”“健心客厅”建设水平。积极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新建“运动家”智慧体育社区100个。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建设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加强民生兜底保障。推进“1+8+X”大救助体系建设,迭代升级“幸福嘉”应用场景,全覆盖建立“助联体”。编制实施“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推进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建设城乡“15分钟养老服务圈”,新增社区嵌入式养老床位1000张、医养结合示范点(康养联合体)14个。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和配套措施,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建设区域性儿童福利院,争创全国儿童友好城市。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实施城乡危旧房整治工程,落实保障性租赁用房5.28万套(间),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八、着力守牢安全底线,打造平安嘉兴

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完善疫情防控“七大机制”,以精密智控为抓手,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化、精准化水平,坚决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密防线,用最小的代价实现最大的防控效果。

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强化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加强预测预警,及时发现和化解金融、房地产等重点领域风险,做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控。做好粮食、生猪等增产保供稳价工作,确保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加强能源安全保供,强化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

全面加强安全生产。以“遏重大、控较大、保安全”为目标,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城镇燃气、消防、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持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治理,确保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下降率完成省下达目标,亿元GDP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低于0.012人/亿元。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打造中国最平安城市。


附件:1.2022年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目标

           2.2022年嘉兴市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表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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