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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十二批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区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14 14:09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将凤凰花苑(海宁恒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16家单位(区域)列为第二十二批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区域),现予公布。

各地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落实整改督办部门。各督办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督促隐患整改责任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各隐患整改责任单位要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全部整改工作要求在2022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完毕后,各地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及时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鉴于嘉政办发〔2021〕24号公布的第二十一批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区域)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市、县消防安全委员会验收,不再列为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区域)。


附件:第二十二批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区域)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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