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展阶段浙江嘉善县域高质量发展示范点建设方案》印发实施
发布日期:2022-11-02 15:49
信息来源:嘉善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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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司近日公布,《新发展阶段浙江嘉善县域高质量发展示范点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于近日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由国家发改委印发。《方案》进一步支持我县高质量发展,形成全国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典范。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此次印发的《方案》擘画了嘉善未来高质量发展宏伟蓝图。《方案》明确指出,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和《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使命任务,着力建设科创产业联动发展、城乡融合发展、生态优势转化、高水平开放合作、社会共治共享先行区,努力把嘉善建设成为全国县域高质量发展的典范。计划到2025年,嘉善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比达到4%,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缩小到1.55左右,中等收入群体比例达到82%;到2035年,实现经济更加发达、社会更加文明、文化更加繁荣、生态更加优美、生活普遍富裕,推动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成为县域高质量发展典范。
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分为第一阶段(2013—2015年)和第二阶段(2016—2020年)。作为全国唯一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嘉善自2013年2月《浙江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方案》印发实施以来,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为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县域科学发展提供了生动范例,积累了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