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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加快推进稻田退水“零直排”工程建设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23 14:34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加快推进稻田退水“零直排”工程建设行动计划(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嘉兴市加快推进稻田退水

“零直排”工程建设行动计划(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稻田退水“零直排”工程建设,进一步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助力“重要窗口”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融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坚持“生态为本、注重实效、适度超前”的治理思路,有序推进稻田退水“零直排”工程建设,加快构建生产清洁、产品绿色、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生态环境体系,为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保障粮食安全、打响禾城“好稻米”品牌打下良好基础。

(二)总体目标。

2021年,全面启动稻田退水“零直排”建设工程,开展稻田退水治理调研,摸清稻田周边浜塘河分布,制定县域稻田退水“零直排”工程建设规划,建成稻田退水“零直排”治理示范面积5万亩,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国控、省控断面周边稻田实现全覆盖。

到2023年,累计建成稻田退水“零直排”治理面积30万亩,市级主要河道、县级监控断面、生态敏感区周边稻田实现全覆盖。

到2025年,基本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累计建成稻田退水“零直排”治理面积60万亩以上,主要湖泊、县级河道、旅游景区、美丽乡村精品线等周边稻田和优质稻米示范区实现全覆盖,治理区内稻田面源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1/3以上。

(三)基本原则。

一是科学规划,统筹安排。以县域国土空间规划、粮食生产功能区规划和水环境治理规划为基础,充分考虑高标准农田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环境功能区划和农业产业布局等因素,坚持近期与远期相结合,统筹安排县(市、区)稻田退水治理工作年度目标任务。

二是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以优化水环境为导向,坚持污染治理和源头管控相结合、工程措施和生态措施相结合,结合周边环境、地形地貌等因素,科学选择技术成熟、管理方便、运行平稳、易于推广的稻田退水治理模式。

三是示范带动,有序推进。坚持“一次规划、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工作要求,按照先环境敏感区和污染严重地区后一般区域的次序,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有序推进,逐步覆盖。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加强日常维护运行,确保治理工程发挥效用。

四是政府主导,主体参与。明确以县(市、区)政府为责任主体,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资源和力量整合,多方筹资,形成合力。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引导发展绿色生态农业、改善提升基础设施、推行节水节肥节药实用技术,支持、配合稻田退水治理工程建设。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科学编制稻田退水“零直排”建设规划。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详细的调查摸底,摸清辖区内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土地流转、主体构成、浜塘河分布、河道水质和近年来生态沟渠建设维护等情况,区分轻重缓急,聚焦目标任务,科学编制县(市、区)稻田退水治理规划,提出各年度稻田退水“零直排”建设目标、技术路线、项目安排和资金预算。同时,建立推进稻田退水“零直排”建设的组织体系、政策体系、项目体系、资金筹措体系(包括资金整合方案)和绩效评价体系。(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合理选择稻田退水“零直排”技术模式。根据稻田所在的不同区域、周边环境、受纳水体等基础条件,科学选择效果明显、经济实用、维护简便的稻田退水治理技术模式。全封闭型——“稻田+生态沟渠+水塘(河浜)”,针对退养鱼塘、断头河浜资源丰富的区块,以水塘(河浜)构建调蓄净化湿地,有条件的可以增设“三池两坝”设施,实现退水灌溉循环利用,打造稻田退水“零排放”区。半封闭型——“稻田+生态沟渠+生态塘”,针对退养鱼塘、断头河浜等小水体资源不足的区域,通过生态沟渠配建拦水坎、集泥井沉淀过滤,生态塘深度净化处理后,再将部分稻田退水外排至周边河道。开放型——“稻田+生态沟渠+生态缓冲带”,针对周边没有封闭小水体的区域,将有稻田退水汇入的就近河道改造成生态缓冲带,通过生态沟渠和生态缓冲带融合衔接,拦蓄降解部分稻田退水面源污染物。鼓励各地因地制宜选择《嘉兴市稻田退水治理技术导则》推荐的处理技术,同时创新合适的技术模式。支持相关单位深化稻田退水“零直排”技术模式研究,不断完善提升治理模式及其配套技术。(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科院、市生态创建办、各县〔市、区〕政府)

(三)全面提升稻田退水“零直排”配套工程。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水利灌区建设,改造提升田间道路和林带林网,加快建设低压输水灌溉网络,配套建设排灌泵站和闸门,实现涝能排旱能灌,不断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全面提升农田灌溉用水效率。开展水稻、小麦等粮油主导产业定额施肥、施药行动,推广配方施肥、有机肥替减、侧深施肥、水肥一体化等新型高效施肥技术;加强病虫害监测预警,推行绿色防控技术,降低农作物病虫草的发生程度和灾变频率,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全面建设数字化稻田综合管理系统,通过移动互联网、物联网、5G通讯等信息化技术,将水肥精准灌排、自动流量监测、水质自动检测和水稻生产模型等数据统一纳入到数字稻田综合管理系统,实现稻田灌溉水层精准自动控制,大幅度减少肥料投入量,降低生产成本。其中采用全封闭型模式治理的围区,必须配备智能化节水灌溉系统。(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规范管理稻田退水“零直排”工程建设。稻田退水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数字技术应用、污水处理工艺、农业肥水管理等多个领域。在项目设计上,应选择经验丰富、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各系统不同功能分模块设计,加强各模块之间的衔接;严格统一招投标采购,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治理工程的设计、田间管网材料、数字化控制系统、项目建设施工都应进行统一招投标。强化项目施工质量监管,委托具有丰富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开展专业化监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严把工程竣工验收关,全面开展施工单位预验、业主初验和最终验收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

(五)长效维护稻田退水“零直排”治理设施。坚持建管并重,充分发挥治污设施的功能作用。参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建立专门的管理队伍或者委托第三方代管,制定管理制度,落实管理经费,切实加强维护管理,确保稻田退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开展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定期检查水面环境、稻田水位、管网破损、设施运行等状况,定期报告稻田退水治理设施的进水量、进水水质和出水量、出水水质等,做到退水治理流程的全程监控。(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生态创建办、各县〔市、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召集,相关部门参加的推进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程建设进展,协调推进稻田退水治理工作。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理顺部门职能,压实工作责任,合力推进稻田退水“零直排”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生态创建办、各县〔市、区〕政府)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级财政要加大对稻田退水治理工程的投入力度,整合环保、水利、农业条线资金,优化专项资金支出结构。市本级对于通过验收的稻田退水“零直排”工程,按照每亩给予2000~3000元补助,市、区财政各承担50%,补助资金实行项目化管理。各县(市)要参照市本级,制定稻田退水“零直排”工程的专项补助政策。同时,要积极争取高标准农田、水污染防治、太湖流域治理等上级政策资金,统筹用好中央、省、市、县的各级专项资金,打好政策“组合拳”,支持稻田退水“零直排”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强化督查考核。从2021年开始,市委市政府把稻田退水“零直排”工程建设纳入对县(市、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服务、督促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制定相应配套细则、考核验收办法,确保治理工作实现既定目标。各县(市、区)要把握时间节点,做好总体安排、项目准备、招标采购等各阶段的工作,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021年4月底前完成对2021年项目的定点定位,明确投资总估算,制定好年度建设资金筹措方案,6月底前完成项目设计,9月底前完成招标采购,10月底前完成县域稻田退水“零直排”工程建设五年规划。(责任单位:市生态创建办、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稻田退水“零直排”工程建设的政策措施和重要意义。加强农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宣传,增强农业经营主体环保自律意识,自觉履行稻田退水治理社会责任。动员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稻田退水污染治理,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稻田退水“零直排”工程建设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生态创建办、各县〔市、区〕政府)


附件:各县(市、区)稻田退水“零直排”建设工程目标任务分解(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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