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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域公交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23 10:44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域公交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1日


嘉兴市域公交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建设高水平现代交通强市,推进嘉兴市域交通网络一体化,加快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建立健全市域公交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打造“重要窗口”中最精彩板块的目标要求,紧扣“高质量”和“一体化”两个关键,发挥市域一体化交通“先行官”作用,加快公共交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全市域公交资源配置,强化以中心城区为核心的公交服务辐射体系,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舒适的市域一体化公共交通系统。

(二)基本原则。

——服务大局、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为导向,着力提升公交出行品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统筹发展、有序推进。坚持市区与县(市)统筹协调发展,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实现全市域公共交通一体化、快捷化、通勤化。

——多方联动、共建共享。坚持部门联动、市县协同,注重顶层设计,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体系,充分凝聚政府、企业、社会公众等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市域公交一体化发展。

——绿色集约、融合发展。坚持生态绿色发展理念,打造绿色出行服务体系,大力推广绿色清洁能源交通工具,促进全市域公共交通体系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至2021年4月底,完成嘉善、平湖、海盐三个县(市)的市域公交一体化试点工作,打造先行样板区。至6月底,完成服务标准、票价政策、支付方式、车身标识“四个统一”,城际公交全面划入公交运营体系,纳入地方政府购买服务或财政补助范畴;基本实现全市域公交一体化,初步构建城市、城乡、城际“三网融合”的公交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市中心城区至各县(市)1小时公交出行圈,实现市县边界区域公交无缝衔接。

至2021年底,城市、城乡、城际公交深度融合,全市公交行业实现运营标准、票价体系、场站建设、信息系统、服务评价“五个规范”,公交品牌化、标准化、均等化、绿色化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城际公交保障政策和激励机制更加完善,市中心城区向心力和集聚度进一步增强,在全省率先形成布局完善、结构合理、智慧高效、绿色安全的“全域公交”体系,实现公交分担率和群众满意度双提升,市域公交一体化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规划线网布局,构建“三网融合”快捷线网体系。

1. 加强线网规划设计。研究分析市区与县(市)主要客流走廊,强化交通枢纽站点布局,编制并实施嘉兴市域公交线网优化方案。统筹优化公交资源配置,着重解决功能同质、覆盖不足等问题,提升公交运行效率,构建城际、城市、城乡公交“三网融合”的一体化线网体系,形成不同线网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格局。(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嘉通集团、各县〔市〕政府、嘉兴港区管委会)

2. 开通城际公交快线。对城际公交线网开展全面体检,减少线路绕行和换乘次数,匹配服务对象出行时间,通过设置大站快线等方式,主要停靠沿线中心集镇(村)、交通枢纽、大型医院、学校、商业中心、风景名胜点等客流集中的公交站点。市中心城区至各县(市)、嘉兴港区至少开通(提升改造)1条城际公交快线,实现市中心城区至各县(市)1小时公交通达。(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嘉通集团、各县〔市〕政府、嘉兴港区管委会)

3. 延伸市域毗邻公交。打破行政区划限制,通过线路互相延伸等方式,打通行政区域边界地区公交衔接“最后一公里”,织密跨区域线网,使边界地区群众出行更便捷。(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嘉通集团、各县〔市〕政府、嘉兴港区管委会)

4. 探索城际旅游公交。积极推动游运联动新模式,串联市域内4A级以上景区、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和主要交通枢纽,方便游客出行,以全域公交助力全域旅游。(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嘉通集团、各县〔市〕政府、嘉兴港区管委会)

(二)降低群众出行成本,出台“惠民利民”普惠票价政策。

5. 实行城际公交普惠票价。推进市域公交票价融合,执行统一的城市、城乡、城际公交票价政策,实现公共交通服务均等化。(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嘉通集团、各县〔市〕政府、嘉兴港区管委会)

6. 执行统一的特殊人群乘坐公交优惠政策。60~69周岁人群享受优惠折扣,残疾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三属”、消防救援人员、持有《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人员、嘉兴市见义勇为人员、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刷卡或持证免费乘车。方便老年人公交出行,保留使用现金、证件等乘车的方式。(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政务数据办、嘉通集团、各县〔市〕政府、嘉兴港区管委会)

(三)创建出行服务品牌,建设“标准规范”运营服务体系。

7. 加大车辆更新力度。以创建绿色出行城市为契机,鼓励企业更新和新增新能源公交车型,新增和更新的城际公交新能源车辆比例达到100%。通过零污染、低地板、高档次车辆的更新投放,提高乘坐舒适度,提升服务品质。统一城际公交快线车身服务品牌标识。(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嘉通集团、各县〔市〕政府、嘉兴港区管委会)

8. 制订运营规范。研究出台嘉兴市域公交运营管理规范地方标准。指导企业完善《公交运营服务与安全管理规范》《驾驶员岗位服务操作规范》等制度。开展驾驶员操作技能、文明礼仪、安全防范等专项培训,增强驾驶员文明和安全服务意识。开展服务质量第三方测评,切实提高行业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嘉通集团、各县〔市〕政府、嘉兴港区管委会)

(四)消除支付区域阻隔,打造“一码通行”便捷支付平台。

9. 搭建市域公交移动支付平台。以交通运输部二维码技术规范为标准,推行“嘉兴公交乘车码”全市域一码通行,为实现“长三角一码通”打下坚实基础。(牵头单位:嘉通集团,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政府、嘉兴港区管委会)

10. 建立“清分结算”机制。使用“嘉兴公交乘车码”后,涉及不同运营主体间的资金结算,由公交移动支付系统运营方以“日清隔日结”的方式进行结算,保障各运营主体的资金周转效率。(牵头单位:嘉通集团,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嘉兴港区管委会)

(五)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建立“奖补结合”财政扶持机制。

11. 实施城际公交财政保障政策。城际公共交通运营服务,按照车籍地原则由属地政府购买服务或财政补助;城际公交运营主体车辆购置、公交场站建设及信息化发展等费用,由属地政府进行财政补贴。保障资金纳入各地年度财政预算。(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

12. 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由属地行业管理部门对各公交运营主体服务质量、安全运营等事项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购买服务或财政补助资金挂钩,有效激励运营主体提升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

(六)加强站点共建共享,建设“智慧集约”场站保障体系。

13. 探索场站建设管养新模式。完善场站建设管养机制,明确落实场站规划、建设、管理、养护的主体责任。将公交枢纽站、首末站、停保场建设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适应。加强机制创新,试行建立场站集中管养新模式,探索场站综合开发利用。(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国资委、嘉通集团、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

14. 加快公交站点智慧化升级。按照市区智慧公交站点模式,加快城际公交站点智慧化改造,建设现代化候车亭和电子站牌,提升城际公交站点的功能形象和智能化程度。(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嘉通集团、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

(七)整合公交信息数据,打造“实时精准”公交出行系统。

15. 整合公交信息数据。加快数字公交建设,加强城际公交动态和静态运营数据质量管理,统一接入市级公交数据中心。利用“互联网+公交”模式,以大数据、云计算分析助推城际公交精细化管理,提升乘客出行体验。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解决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的“数字鸿沟”问题。(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务数据办,责任单位:嘉通集团、各县〔市〕政府、嘉兴港区管委会)

16. 构建便捷的公交出行信息查询系统。通过城际公交信息数据的开放共享,以手机APP和公交电子站牌等形式为市民提供车辆实时位置和到站信息查询,帮助市民合理规划安排出行时间。(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嘉通集团、各县〔市、区〕政府、嘉兴港区管委会)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2月~2021年3月)。完成全市城际公交调研摸底工作,制定嘉兴市域公交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形成工作合力。梳理任务清单,明确总体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统筹推进市域公交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二)先行试点阶段(2021年3月~2021年4月)。在嘉善、平湖、海盐三个县(市)先行启动市域公交一体化试点工作,各开通1条至市中心城区城际公交快线,开展“嘉兴快BUS”服务品牌创建工作,统一快线车身品牌标识,执行统一的普惠票价,实现移动支付“一码通行”,打造市域公交一体化先行样板区。

(三)基本实现阶段(2021年5月~2021年6月)。开展全市域线网优化提升工作,打造城际公交骨干快线网络。新增和更新新能源车辆,推行全市域公交惠普票价政策,树立鲜明的“嘉兴快BUS”服务品牌,全面实现“四个统一”。完成城际公交信息数据整合,实现信息开放共享。初步建立财政保障机制,基本实现市域公交一体化。

(四)全面提升阶段(2021年7月~2021年12月)。构建全市域公交一体化线网体系,加快公交站点形象提升和智慧化改造,推进全市域公交场站共建共享,完善公交财政保障扶持机制。全面实现公交行业“五个规范”,市域公交一体化步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五)总结巩固阶段(2022年1月~2022年3月)。对市域公交一体化建设进行全面系统总结,从体制机制、标准规范、运行模式等方面形成一整套发展经验成果,打造全省乃至全国市域公交一体化示范区,并进行广泛宣传。持续巩固提升市域公交一体化水平,推进与铁路、轨道、航空等多种交通方式无缝衔接,为全面实现长三角区域交通一体化打下坚实基础。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分管副秘书长为副组长,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数据办、嘉通集团、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域公交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指挥和统筹安排相关工作。

(二)加强要素保障。强化公交建设用地供给和资金保障,将公共交通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完善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交通建设机制,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三)加强督查考核。强化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将市域公交一体化纳入对各县(市、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完善统计监测、绩效评估、动态调整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跟踪各项工作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四)加强规范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运营企业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做好人员、车辆、资产的优化配置。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市域公交一体化顺利推进。适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五)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引导广大市民优先选择公交出行。做好工作总结,宣传和推广市域公交一体化工作成效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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