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嘉政采投〔2022〕6号)
发布日期:2022-11-24 16:55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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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浙江联运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临平区余杭经济开发区五洲路98号
被投诉人1:平湖市乍浦镇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平湖市乍浦镇天妃路929号
被投诉人2: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座10楼1002室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2022年港区垃圾分类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XQQPH-2022-076)的质疑答复不满,于2022年9月19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即日正式受理投诉。在本案投诉处理期间,投诉人于2022年9月28日向本机关递交了撤回投诉的书面申请。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令)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决定:终止本投诉处理程序。
嘉兴市财政局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