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体系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
一、制定目的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体系改革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快构建完善普惠金融体系,更好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 二、政策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体系改革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22 号)。 三尧、主要内容 本方案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举措、保障措施三部分内容。 (一)总体要求。坚持全市统筹推进、突出支小支农支科的原则,构建以嘉兴市小微企业信保基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信保基金”)为龙头、县(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骨干的担保机构体系。力争到 2023 年底袁,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达到 200 亿元以上,服务企业数量居全省前列,平均担保费率保持在1%以下,科技担保占比达到 25%以上,融资担保代偿率不高于5%。 (二)主要举措。包括 6 方面: 一是强化资源统筹。2021 年 12 月底前,海宁市、桐乡市股权投资嘉兴信保基金各 5000 万元。2022 年 6 月底前,嘉善县、平湖市、海盐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并进嘉兴信保基金。2023 年 6 月底前,嘉兴信保基金增资 8 亿元。 二是加强机构管理。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审慎担保评估制度、决策程序、事后追偿和处置制度、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三是完善银担合作。落实“总对总”合作协议,探索开展批量化业务;优化小微和“三农”信贷产品,加大贷款利率优惠力度。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资本金补充、风险补偿、保费补贴、绩效评价、尽职免责等制度。 五是突出科创特色。将科技担保纳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考核,加大对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探索投贷担联动、保贷担联动等机制。 六是强化数字赋能。到 2021 年底,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全部接入省担保机构一体化业务管理系统;到 2022 年底,全部接入省政府性融资担保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三)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考核管理、严肃纪律要求等方面强化工作保障。 四、施行时间 本方案自 2021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一)解读机关:嘉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二)解读人:包毓琼(市金融办主任)。 (三)联系电话:0573-89995702。 作者: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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