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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严厉打击张网捕鸟违法行为切实加强野生动物保护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24 09:41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严厉打击张网捕鸟违法行为切实加强野生动物保护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8日


嘉兴市严厉打击张网捕鸟违法行为

切实加强野生动物保护三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全国人大省人大有关禁止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省林业局有关部署要求,切实加强野生动物执法监管,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方针,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张网捕鸟突出问题,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的长效体制机制,着力提高整体监管保护水平,彻底摒弃滥食野生动物传统陋习,全面清除违法违规猎捕网具,坚决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有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清除猎具。在平湖市、海盐县、海宁市实行全域全年禁猎基础上,以县(市、区)为单位,有序扩大全市禁猎范围。全面开展清除猎具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范围涵盖山林、苗圃、果园、农田、鱼塘等所有区域,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彻底清除猎捕工具。(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二)依法严厉打击。统一执法思想,用足用好法律,敢于“动真格”,依法严查严处非法猎捕、杀害、出售、收购、运输、食用、人工繁育、经营利用、进出口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强化行政处罚和行刑衔接,加大刑事犯罪打击力度,充分发挥警示作用,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和高压态势。(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嘉兴海关、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三)完善监管链条。各地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加强联合执法,对野生动物的栖息地繁殖地和人工繁育、展演展示等经营利用单位,以及鸟类交易市场(场所)、餐饮店(农家乐)等,进行全程全面排查检查,强化从捕、运、买卖到食的全链条管控,实现监管执法全覆盖。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巡护监测,有效防范生物安全风险。(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嘉兴海关、市市场监管局、市网信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四)健全网络体系。将候鸟等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纳入林长制体系重点任务,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四个平台”,纳入村规民约,层层传导监管压力,压实监管责任,落实监管任务。(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五)建立举报制度。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实施有奖举报,加强与 110报警电话联动,对涉及猎捕、运输、交易、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等违法问题举报并经相关部门查处的,按规定给予奖励,从源头上控制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嘉兴海关、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六)扩大社会参与。发挥志愿组织积极作用,加强引导支持,组织志愿者组织和个人有序参与宣传、巡护、检查等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各类活动,逐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专业+群众”保护模式。(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七)加强政策引导。加强技术指导和政策支持,探索制定“防鸟网”技术标准,鼓励各县(市、区)出台政策,加强教育培训,在果园、农田、鱼塘等农业生产场所推广正规合格的防鸟网具,有效防止“防鸟网”变成“捕鸟网”。(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八)运用现代科技。加强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场所的数字化监管,及时掌握动态变化。运用视频监控系统、红外线、无人机等现代科技手段,探索“人机”结合的现代巡护模式,提升科技防控水平。(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九)分级分区防控。加强风险隐患识别与管控,全覆盖开展调查评价,分析研判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特点,编制风险隐患区划图,实行分级分区管控,实现风险隐患精准精细化管理。(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十)广泛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通过一问一答、科普讲座、法律宣讲、以案释法等通俗易懂、简洁明了、喜闻乐见的生动方式,广泛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及时曝光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引导和提高广大群众法律意识、健康意识、文明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三、进度安排

(一)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12月底前)。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力量,建立清网行动工作专班,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全面清除猎套、猎夹、网具等猎捕工具,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形成强大执法警示的震慑力和高压态势,有效遏制张网捕鸟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在巩固集中整治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执法监管水平整体提升,社会公众意识明显增强,张网捕鸟等违法犯罪行为基本消除,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进入良性发展阶段。

(三)长效常态阶段(2022年7月至2023年12月)。认真总结专项行动成效经验,集中开展宣传展示,健全完善长效常态体制机制,张网捕鸟等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杜绝,爱鸟护鸟、保护野生动物理念深入人心,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良好社会氛围广泛形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全面做好动员部署、统筹协调、推动落实和经费保障等各项工作,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加强督查考核。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督查考核体系,逐级分解目标任务,签订责任书,压紧压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纳入“平安嘉兴”“健康嘉兴”“生态嘉兴”考核内容,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的职责任务,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责任。通过签订野生动物保护承诺书等形式,明确果园、农场、渔塘等农业生产主体和鸟类交易市场(场所)、餐饮店(农家乐)等市场经营主体的责任与义务,加强生产经营主体自律监管。建立镇村自查、县(市、区)巡查、市级抽查制度,制定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手段措施,切实加强问题排查整改。

(三)加强统筹推进。要加强重点管控,突出春秋两季候鸟迁徙和活动等重点季节,候鸟栖息地、停歇地、繁殖地和迁徙通道等重点区域,张网捕鸟等违法行为高发频发的重要点位,针对性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盯防监管。要加强分析研判,及时掌握动态情况,迅速应对处置,有效控制舆情。要加强信息报送,定期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送。在集中整治期间,各地各单位一周报送一次进展情况,一月报送一次总结材料。进入常态化监管后,在春秋两季重点时段,各地各单位一周报送一次进展情况,一月报送一次总结材料;其他时段一月报送一次进展情况,一季度报送一次总结材料。


附件:嘉兴市严厉打击张网捕鸟违法行为切实加强野生动物保护三年行动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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