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003136238000/2022-442804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2-11-28 | 组配分类: | 食品药品 |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14期) | |
发布日期:2022-11-28 14:26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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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饮料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24大类共53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样品531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嘉兴市水产肉食品批发市场金友水产批发部销售的牛蛙,呋喃唑酮代谢物、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嘉兴市经开嘉北乐微福生鲜超市的砀山梨,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嘉兴市经开嘉北乐微福生鲜超市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嘉兴市经开嘉北乐微福生鲜超市销售的泥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嘉兴市经开嘉北乐微福生鲜超市销售的豇豆,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6、嘉善县赵得国蔬菜批发部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嘉兴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南湖区、嘉善县、经开区等市场监管局(分局)依法予以查处。要求各地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特此通告。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8日
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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