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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2015年度和“十二五”时期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及考核结果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2-11-28 16:09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嘉政发〔2013〕86号)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嘉政办发〔2013〕154号)精神,市水利局等市级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各县(市、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2015年度和“十二五”时期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进行了考核,经市政府同意,现通报如下:

一、2015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用水总量控制指标。2015年,全市用水总量为18.96亿立方米,各地均达到年度控制目标要求;工业和生活用水量为7.73亿立方米,除嘉善县和嘉兴港区外,其余各地均达标。

(二)用水效率控制指标。2015年,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和万元GDP用水量分别为25.7立方米和53.9立方米,较2010年分别下降34%和37.7%,除嘉兴港区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未达到考核目标要求外,其余各地这两项指标均达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6550,各地均达到年度考核目标要求。

(三)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指标。2015年,全市重要水功能区达标率为14.3%,较上一年有所提高;平湖市、南湖区、嘉善县达到年度控制目标要求,其中平湖市超额完成该项指标。

总体来看,2015年度全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指标基本完成,用水总量进一步减少,用水效率进一步提升,水功能区水质进一步改善。

二、“十二五”时期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

“十二五”时期,我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政策机制进一步健全,各项措施进一步落实,水资源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用水总量控制不断深入,用水效率控制不断加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不断推进。同时,部分地区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尚未充分考虑水资源条件,水资源规划论证工作尚未有效开展;二是河网水质虽有明显改善,但区域水环境质量问题仍较突出,与省下达的控制指标仍有一定差距;三是节约用水投入不足,节水奖惩机制有待完善,用水效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四是水资源支撑管理能力较为薄弱,管理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考核结果

经综合评分,平湖市、南湖区2015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等次为优秀,秀洲区、嘉善县、海宁市、海盐县、桐乡市、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考核等次为良好,嘉兴港区考核等次为合格;平湖市、南湖区、嘉善县“十二五”时期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等次为优秀,秀洲区、海盐县、海宁市、桐乡市、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考核等次为良好,嘉兴港区考核等次为合格。

希望各地、各部门(单位)进一步提高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的认识,紧抓取水、用水、排水“三大环节”,严守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三条红线”,有效实施源头管理、过程管理、末端管理“三项管理”,切实强化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实现对水资源的合理配置、高效使用和有效保护,不断推动“十三五”时期我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建设“两富”“两美”嘉兴、打造现代化网络型田园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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