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 |
一、清理范围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于2019年8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教育等30多个领域,共计601件。 二、清理要求 对不符合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或者依据缺失,或者调整对象变化、阶段性工作完成、超过适用时效以及不适应机构改革等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宣布失效或修改。 三、清理结果 (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35件。 (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5 件。这些 文件主要适用于阶段性工作或专项性工作,目前适用期已过;或者阶段性工作已经完成,实际已不再执行。 (三)予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11件。这些文件已经被新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所替代,或者被新上位法所涵盖。 四、实施时间 自2019年12月30日起实施。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一)解读机关:嘉兴市司法局 (二)解读人:周梅芳(市司法局局长) (三)联系电话:0573-83850592 作者: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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