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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划定嘉兴南湖中共“一大”会址、南湖革命纪念馆保护控制范围的公告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实施《嘉兴市南湖保护条例》,加强对嘉兴南湖中共“一大”会址、南湖革命纪念馆的保护控制,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保护控制范围予以公告。请各有关部门(单位)切实做好南湖保护管理工作。

嘉兴南湖中共“ 一大”会址保护控制范围:南湖湖心岛、“一大”纪念船(红船)、纪念船停泊处(特指现安全护栏围合区域)。

南湖革命纪念馆保护控制范围:北至南溪路南侧人行道绿地,东、西至连接副楼处南北向道路,南至两侧副楼水池南挡墙平行延伸线所围合的区域(含南湖革命纪念馆新馆主体建筑及东、西副楼)。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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