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政府信息 > 嘉兴市人民政府公报 > 2022年度 > 2022年第10期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09 15:04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兴市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

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5年)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20号)精神,切实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效能,确保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水平、服务能力和社会影响力明显提升,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全球化竞争能力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更加凸显,尊重知识产权、保护创新发展的氛围更加浓厚,争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和工作体系。

1.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强化顶层设计,出台《嘉兴市关于全力打造知识产权强市的实施意见》,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水平。完善激励政策,制定专利导航项目实施细则、知识产权战略推进项目管理办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促进知识产权与投资、贸易、科技、金融、保险、文化等政策高度融合。

2.夯实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基础。健全知识产权强市工作体系,加强市、县、园区知识产权工作力量,推动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强企建设。支持平湖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支持其他县(市、区)争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鼓励园区争创国家、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提升区域知识产权综合实力。

3.探索数字化改革引领方式。健全知识产权全流程“一件事”集成改革,贯通“浙江知识产权在线”落地应用,立足嘉兴产业特色谋划打造知识产权保护应用系统和场景。面向服装服饰等产业推广“知源码”系统,集成商标、版权、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实现源头治理、溯源管控、信息共享、社会共治综合集成新模式,构建线上识别指引和线下快速协同处置的一体化、系统化、闭环化工作机制,实现原创服装产业知识产权保护。

(二)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1.构建知识产权创新平台体系。强化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浙江中科应用技术研究院、清华柔电院、南湖研究院、南湖实验室等知识产权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嘉兴科技城、秀洲国家高新区、张江长三角科技城平湖园、天鹅湖未来科学城、祥符荡科创绿谷、鹃湖国际科技城等科创平台建设。面向重点实验室、科研机构和科技领军企业,建立重点单位联系制度,助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2.完善知识产权赋能产业发展机制。聚焦嘉兴“135N”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建设,以打造桐乡全球性新材料集群等产业集群为抓手,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创新发展工作机制,加强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实施一批专利导航项目,助力优势产业集群发展。形成一批规模较大、布局合理、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价值专利组合,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3.培育壮大产业集群创新主体。以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三大支柱产业和集成电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一代网络通信、生命健康五大新兴产业以及时尚智造、汽车质造两大优势产业为抓手,实施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行动,分级分类开展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深入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项目,加大“专精特新”企业知识产权扶持力度,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融合标准化试点,培育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300家,新增贯标企业100家。

(三)优化知识产权价值最大化运营体系。

1.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制。健全知识产权评估机制,进一步完善市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评估系统。开展专利开放许可试点,畅通高校与中小微企业技术要素流转渠道,推进建设乌镇互联网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鼓励支持知识产权交易与转化。以知识产权运用助力“乡村振兴”,持续推进“地理标志商标三年行动计划”。加大植物新品种、非物质文化遗产、老字号食品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和开发利用力度。

2.构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深入开展知识产权金融“入园惠企”行动,开展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线上办理等服务,支持以知识产权作价入股、证券化等方式,促进企业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证券化等政策,以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等形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风险。支持金融机构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等金融创新业务。

3.促进知识产权高效转移转化。实施专利专项转化计划,加强中小微企业专利技术供需对接,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专利开放许可,集中公开相关专利基础数据、许可费用等信息,到2025年专利转让许可次数超1万次。大力实施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促进应用工程,推动地标产业惠农富农,惠及农户超5000家。

(四)构筑知识产权权益一体化保护高地。

1.构建全面保护格局。综合运用审查确权、行政执法、司法裁判、仲裁调解等方式,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明确“严保护”方向,深入推进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构建案件审理专门化、管辖集中化和程序集约化的审判体系,加大侵权行为惩罚力度;构建“大保护”体系,争创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构建“1+7+N”保护体系,实现县(市、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全覆盖;提升“快保护”能力,建设“一站式”快速保护平台,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构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等领域的快速协同保护机制;落实“同保护”待遇,健全重大案件联合查办和移交机制,完善案件移送要求和证据标准,统一知识产权法律适用标准和办案指引;提高“智保护”水平,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实现新型智慧化治理。

2.构建专业执法、智慧监管保护体系。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专业队伍,强化重点产业、生命健康等关键领域、进出口等重点环节、商品交易市场等专业市场的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实施专利纠纷行政裁决“简案快办”试点,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完善案件快审机制,服装外观设计类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时限在原有基础上压减50%。完善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存证、“共享法庭”工作。加强对在线创意、研发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升智能预警防范能力。

3.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与援助。建立知识产权海外纠纷应对指导快速响应和风险预警机制,争取建设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健全海外维权服务全链条工作网络,定期发布海外维权指引,开展境外展会知识产权风险评估预警,指导企业海外维权。加强知识产权对外许可转让管理,规范涉及核心知识产权的企业并购行为。组建市海外知识产权维权专家库,建设省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区和示范站(点)。

(五)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制。

1.大力培育知识产权服务业。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支持南湖区、嘉善县、海宁市等地建成一批差异化、特色化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到2025年,累计培育、引进专利代理等服务机构100家,构建政府引导、多元参与、互联共享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2.整合优化知识产权大数据。促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构建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地快速维权(援助)中心等为主要节点的数据服务网络。建设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面向重点产业、重大科研项目提供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为“专精特新”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挖掘利用。

3.强化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嘉兴学院推进知识产权学科建设、课程开发,开展知识产权学历教育,创新产学研结合的实务人才培养模式。建立知识产权人才信息库,发布人才供需信息,推动人才优化配置。促进高校、研究机构和企业间知识产权人才向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和企业流动。加大知识产权师、专利代理师、律师和知识产权专员等培训力度。

(六)营造尊重知识产权崇尚创新文化氛围。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借助“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专利周等节点广泛宣传,弘扬“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文化理念,营造尊重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加强宣传培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知识产权意识和做好新形势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本领。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2022年7月至9月)。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及时召开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联席会议部署工作,制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

(二)实施阶段(2022年9月至2024年6月)。各责任单位按照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积极有序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完成试点城市建设工作任务。

(三)总结阶段(2024年6月至2025年6月)。各责任单位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问题,编制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总结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作用,强化责任落实,细化目标任务,形成上下协同的知识产权工作推进机制。

(二)提升保障水平。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衔接协调,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和风险防范。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考核标准,强化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审计监督、支出进度考核结果应用。

(三)强化考核评估。建立知识产权关键指标监测机制、评估体系和考核制度,加强统计监测,抓好目标任务指标落实。完善信息交流沟通机制,定期对县(市、区)知识产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指导。


附件: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


点击下载附件

作者:

信息来源: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