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订背景和政策依据
2019 年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 年内实现 全省设区市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纵向统一。为此,我 市制定了 《嘉兴市基本医疗保障暂行办法》(以下 简称《办法》),对全市医保缴费标准和待遇保障等 政策进行了统一,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公平性,提 高医保基金统筹层次和医保管理服务效率。
本《办法》起草,主要依据《社会保险法》《社会 救助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二、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总则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尧生育保 险待遇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尧大病保险尧医疗 救助尧 医疗保障管理尧 监督管理尧 附则共 9 章 60 条。主要对六个方面进行了统一院
(一)统一缴费基数和比例。根据国家和省有 关规定,单位缴费基数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缴费 比例为 9%(含职工生育保险费 0.5%)曰 职工个人 缴费基数由市医保局按年公布, 缴费比例为 2% 。灵活就业人员按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的 7%缴纳。
(二)统一缴费年限和补缴比例。职工医保缴 费年限(含视作缴费年限)统一设定为男女 25 年。原规定缴费年限为 20 年的统筹地,可分 5 年过渡 到位。 同时,针对参保人员不足缴费年限,提供一 次性补足或按月延缴两种方式由个人选择, 并将 一次性补足的补缴比例统一为 5%。
(三)统一待遇保障标准。各统筹地门诊和住 院待遇基本稳定或略有提高,但提高部分各有不同。
(四)统一转诊就医规定。市域内就医购药不 设自费比例。以卫生健康部门规范转诊为前提,市 域外规范转诊的,先由个人自费 10%后,统一按三 级医院比例支付曰未按规范转诊的,先由个人自费 20%后,统一按三级医院比例支付。
(五)统一大学生缴费标准。参照省内其他地 市做法, 在校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由原按居民医 保标准全额缴纳调整为按 30%缴纳, 当年大学新 生和毕业生按 15%缴纳。
(六)统一医疗救助标准。根据省新出台的办法,结合我市各统筹地现有政策,统一了各类人群 的救助标准,救助水平总体持平或略有提高。
三、重点内容释义
(一)职工医保参保缴费
人员类别 | 每月缴费比例 |
单位 | 个人 |
单位在职职工 | 9% ,其中院职工生育保险 0.5% | 2% |
灵活就业人员 | 7% |
退休(职)人员 | 不缴费 |
备注: 1单位参保的 ,以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 2.单位在职职工个人和灵活就业人员 ,按规定缴费基数 缴纳,规定缴费基数由市医疗保障局按年公布。 3.按国家规定办理退休(职)时 ,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 缴费年限(含视作缴费年限)累计须满 25 年。原规定缴 费年限为 20 年的统筹地,可分 5 年过渡到位。 |
(二)缴费年限不足补缴
补缴类型 | 补缴标准和待遇 |
一次性补足 | 按补缴时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的 5%一次性 补足不足年份的医疗保险费后 , 按退休人 员标准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补缴的医疗保 险费全部划入统筹基金 , 记入医保缴费年 限 , 不享受补缴期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 遇。 |
按月延缴 | 按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按时足额缴 纳至规定年限 , 延缴期间按在职职工标准 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
(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建账对象 | 每月个人账户划入标准 |
在职职工 | 45 周岁(含)以下 | 150 元 |
45 周岁以上 | 160 元 |
退休(职)人员 | 195 元 |
(四)职工医保普通门(急)诊(购药)待遇
人员类型 | 起付标准 | 社区卫生服务 中心(站)以及按 政策实行医共 (联)体管理的基 层医疗机构 | 二级 | 其他 | 最高 支付 限额 (医疗费) |
在职 | 500 元 | 80% | 60% | 50% | 6000 元 |
退休(职) | 300 元 |
(五)职工医保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待遇
医疗 机构 等级 | 起付 标准 | 起付标准以上、 20 万元以下(医疗费) | 20 万元 以上 (医疗费) |
在职 | 退休(职) |
三级 | 800 元 | 80% | 85% | 85% |
二级 | 500 元 | 85% | 90% |
一级及以下医疗 机构 (社区卫生 服务机构) | 300 元 | 90% | 95% |
(六)生育保险待遇
| 项目 | 标准 |
生育津贴 | 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专 30 天x可享受产假天数 |
生育医疗费 (含产前检查) | 早期妊娠门诊流产 | 400 元 |
早期妊娠住院流产 | 1500 元 |
中期妊娠住院引产 | 2500 元 |
正常分娩 | 3000 元 |
手术助产 | 3500 元 |
剖宫产 | 5000 元 |
宫外孕手术 | 5000 元 |
计划生育 手术医疗费 | 放、取节育环 | 400 元 |
取残环嵌顿环 | 500 元 |
开腹取环或经宫腔镜取环术 | 3000 元 |
皮下埋植放置、取出术 | 500 元 |
输卵管结扎术 | 1000 元 |
输卵管吻合术 | 5000 元 |
输精管结扎术 | 800 元 |
| 输精管吻合术 | 4000 元 |
(七)居民医保普通门(急)诊(购药)待遇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以 及按政策实行医共(联)体 管理基层医疗机构 | 二级 | 其他 | 最高补偿额 (基金) |
50% | 20% | 10% | 800 元 |
(八)居民医保住院待遇和规定病种门诊待遇
医疗机构等级 | 起付标准 | 比例 | 规定病种 | 最高支付限额 (医疗费) |
三级 | 800 元 | 65% | 65% | 20 万元 |
二级 | 500 元 | 75% |
一级及 以下 医 疗机构(社区卫 生服务机构) | 300 元 | 80% |
(九)大病保险待遇
标准 | 比例 |
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个人累计医疗费用 在 1.5 万元(不含)至 5 万元(含)部分 | 60% |
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个人累计医疗费用 在 5 万元(不含)以上部分 | 70% |
(十)医疗救助待遇
类型 | 比例 | 最高救助额 |
特困供养人员 | 100% | 12 万元 |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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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支出 型贫困家庭成员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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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户籍的 0~ 14 周岁 (含 14 周岁)患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 病种的参保儿童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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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救助对象 | 不低于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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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施范围和时间
(一)实施范围:全市。
(二)实施时间:《办法》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一)解读机关:嘉兴市医保局。
(二)解读人:闵建华。
(三)联系电话:0573-83370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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