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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镇村环境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1 17:31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嘉兴市镇村环境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已经七届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4日


嘉兴市镇村环境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镇村建设加快打造江南水乡典范的指导意见》(嘉委发〔2016〕8号)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嘉兴市镇村环境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一、行动目标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现代化网络型田园城市,提升镇村建设水平”的总体部署,以镇村环境整治提升为重点,按照“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的目标,优先解决镇村建设发展中群众反映最强烈、环境矛盾最突出、百姓受益最直接的问题,确保镇村环境面貌明显改观。

二、总体要求

(一)科学施策,分类推进。

镇村环境整治提升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必须分类分层,科学施策。要做强小城市试点镇,按照小城市的标准做强发展平台,补齐设施短板,提升承载能力;要做精特色镇,其它建制镇要明确发展特色,填补历史欠账,整治镇区环境,努力打造特色镇;要做活老集镇,撤乡并镇后的老集镇要修危旧、治疮疤、保整洁,改变管理不善、破败不堪的面貌;要做美村庄,按照点上做精品、线上出风景、面上保整洁的要求,推进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和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

(二)示范引领,梯度推进。

充分发挥试点先行、示范引领的作用,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基础条件、发展特色彰显等方面要求,在全市选取15个镇(每个县、区2个和嘉兴港区乍浦镇)作为镇村环境整治提升的示范镇,重点扶持、重点投入、重点建设,并以此为基础,推动全市面上镇村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三)循序渐进,分步推进。

与“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工作紧密结合,坚持整治、建设与管理并重,以整治促建设、以建设促管理、以管理促环境,强化组织实施的系统性,对实施计划进行项目化管理和标准化建设,合理配置人力、财力和物力,先易后难,远近结合,分步实施,扎实推进。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镇村环境“三整治”。

全市43个建制镇要全面开展镇村环境综合整治,着力解决脏、乱、差问题,切实改善镇村环境面貌。

1.突出环境治脏,开展卫生保洁大整治。落实“四位一体”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制度,严格执行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运、县(市)处理”工作机制,大力开展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实现镇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分类处理全覆盖,探索建立融市政养护、绿化养护和清扫保洁于一体的城乡长效保洁模式。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卫保洁力度,全面清除河道垃圾和漂浮物,及时清运各类垃圾和堆积物,确保河道整洁干净、垃圾日清。按照有关标准,在镇区设置垃圾中转站(桶)、公共厕所、果皮箱等环卫设施。组建专业保洁队伍,镇区主要街道每日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垃圾密闭清运率达到100%。

2.突出管理治乱,开展镇区管理大整治。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全面整治镇区乱设摊、乱停车、乱堆放、乱建私占、乱贴私设、乱吊挂、乱排放、乱抛撒、乱损公物和乱放私养等“乱”象。整治乱堆放和乱建私占,深入开展“无违建”创建,加大违法建筑拆除力度和乱堆放场所的清理,清理乱设废品收购、加工维修等经营站点,清理各类违建出租房和小作坊。整治乱设摊、乱抛撒和乱放私养,重点整治主要道路、农贸市场和学校医院等窗口地区,合理设置经营疏导点,积极推进引摊入市,加强摊点保洁管理,确保摊收场清、规范有序。整治乱停车,加强车行道与人行道的管理,合理划定路内停车区域及泊位标线,严查违规停车,实现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明显好转。整治乱排放,取缔各类私搭乱建的排水管道和小烟囱,禁止乱排污水、乱排臭气。整治乱贴私设、乱吊挂和乱损公物,清除屋顶、墙体、灯杆、树木等部位的非法广告,整修各类长期闲置、陈旧破损的公共设施,建立广告店招设施设置管理制度,结合城镇特色文化塑造,统一整治广告店招和公共设施,做到美观靓丽、彰显特色。

3.突出风貌治差,开展镇容村貌大整治。整治镇区主要街道,平整道路,增设路灯,增添绿化,消除道路坑洼积水、黑灯瞎火、泥土裸露等现象;整治街道立面,修缮破旧房屋,整饰建筑外立面,展示地方区域特色。整治撤乡并镇后的老集镇和危旧房集中区域,消除安全隐患,修缮破损设施,配备必要服务,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整治农民新社区和传统自然村落,大力推进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美化农房院落,绿化田间地头,打造别致多样、干净整洁、水绿文交融、具有江南特色的村落民居。整治镇区主要出入口和交通干道沿线环境,实现道路设施平整、绿化层次分明、可视范围整洁有序,塑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出入口景观。整治镇区主要河道,开展截污纳管、清淤疏浚、绿化堤岸等工作,打造人水相谐的滨水绿色长廊。

(二)重点推进规划建设“四提升”。

以15个示范镇为重点,提升镇村规划建设水平,改变镇村建设发展面貌。

1.突出发展特色,提升规划设计水平。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无规划不建设”的原则,按照“1640、四百一千”的江南水乡典范空间框架,着力优化镇村规划布局。结合开展“多规合一”试点,梳理完善镇总体规划,明确镇的功能定位和发展重点。健全完善镇村规划体系,编制镇的工程管线规划、公园绿地规划、广告店招设置规划等专项规划,加快镇区详细规划的基本覆盖,做好镇区主要街道、主要出入口等重要节点的城市设计,加强村庄规划、村庄设计的编制,推进农房设计落地试点工作,强化镇区建筑设计管理和农房建设审批管理,努力建设“空间规模适当、建筑密度合理、功能组合科学、布局形态紧凑”的现代化镇村。

2.突出建管并举,提升设施配套水平。坚持“统一规划、适度超前、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建设与现代化镇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配套设施。提高建设起点,优化建设时序,加强路网、供电、供气、供水、通讯、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地面路网体系和地下管线通道同步推进,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同步实施,交易市场、停车场、公共厕所、垃圾收运设施等优先建设,其它设施注意轻重缓急、统筹安排、逐步配套。按照规范化标准,改造提升一批教育、医疗、农贸市场、社区服务等公建配套。注重生态环境,建设一批沿河公园、湿地公园,提升镇区园林绿化水平。各县(市、区)和镇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订镇村近期建设计划,设定个性化、特色化的镇村建设项目库。

3.突出文脉传承,提升镇村风貌特色。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利用,珍惜和保护古建筑、老街巷、特色村落等人文自然景观,在保护和利用好历史老街、传统特色村落中延续文脉、传承历史、记住乡愁。加强镇区主要街道和出入口等重要节点的风貌设计,系统挖掘地方乡土文化特质和文化基因,精心设计建设或改造核心街区、重要建筑群和重点建筑物,注重建筑色彩、外观形态、格局风貌和传统文化元素的协调,积极塑造特色风貌。探索农民新社区的空间灵活布局形态,改变“兵营式”布局,彰显江南水乡特色。

4.突出长效治理,提升建设管理效能。根据发展实际,合理配置各镇经济发展、社会事业、规划建设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政府管理机制。完善镇村规划管理机构,建立健全镇村规划建设人才延伸管理、“借外脑”、跟踪指导等创新服务机制,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切实做好美丽镇村的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工作,建立市政养护、园林管护、环卫保洁专业队伍,保持镇容镇貌整洁有序。在镇区公共建筑、住宅小区和农村新社区推行市场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加强镇综合执法平台建设,实行网格化管理的综合执法服务,提升城镇管理的标准化水平。加强撤乡并镇后的老集镇的管理,改变管理不善、衰败不堪的面貌。

四、年度计划安排 

(一)2016年计划

2016年是镇村环境整治提升的启动之年,要全面启动各项整治提升工作,重点推进示范镇的环境整治提升,形成典型示范经验,带动全市面上工作。

1.示范镇要完成相关规划计划的编制工作。完成镇的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的编制完善,镇区详细规划基本覆盖,完成村庄规划设计目标任务,编制镇区主要街道和主要出入口的设计方案,并制订近期建设计划,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其它镇要全面启动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力争完成。

2.所有镇要完成卫生保洁大整治。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保洁力度,清理垃圾堆土,完善环卫设施,确保整洁干净。

3.所有镇要完成镇区管理大整治。全面整治镇区各种“乱”象,拆除各类违法建筑,取缔非法废品收购点和乱堆放场所,规范占道经营、车辆停放和广告店招。

4.所有镇要启动镇容村貌大整治。其中,示范镇年内原则上要完成1条镇区主要街道的路面立面整治、1个主要出入口或交通干道的整治提升、1个老集镇或历史老街等危旧房集中区域的改造治理、1个农民新社区或传统自然村落的整治、1条镇区主要河道的整治,完成年度农房设计落地试点任务和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任务。其它镇要完成具体项目的规划设计、立项等前期工作,并启动整治。

5.市本级各镇要按照2016年度市区民生实事工程项目安排,先行一步开展整治提升工作,为全市做好示范。

(二)2017年计划

2017年是镇村环境整治提升的攻坚之年,要大力推进所有镇的整治提升工作,示范镇要率先完成整治提升任务,为全市镇村环境的整治提升树立标杆。

1.示范镇要力争完成镇容村貌大整治。每个示范镇原则上要再完成2条镇区主要街道的路面立面整治、2个主要出入口或交通干线的整治提升、2个老集镇或历史老街等危旧房集中区域的改造治理、2个农民新社区或传统自然村落的整治、2条镇区主要河道的整治,完成农房设计落地试点任务和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任务。

2.所有镇要全面推进镇容村貌大整治。示范镇以外的其它镇原则上至少完成1条镇区主要街道的路面立面整治、1个主要出入口或交通干道的整治提升、1个老集镇或历史老街等危旧房集中区域的改造治理、1个农民新社区或传统自然村落的整治、1条镇区主要河道的整治,完成年度农房设计落地试点任务和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任务。

3.所有镇要完成各类规划计划的编制工作。没有完成编制工作的镇,要在年内全部完成。

4.所有镇要巩固卫生保洁大整治和镇区管理大整治成果。实行网格化管理的综合执法管理,探索建立融市政养护、绿化养护和清扫保洁于一体的城乡长效保洁模式。

(三)2018年计划

2018年是镇村环境整治提升的巩固提升之年,要全面完成所有镇的整治提升工作,实现“三年大变样”的目标。同时,努力构建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长期保持整治提升工作的成果。

1.示范镇要大力提升设施配套水平。示范镇要制订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建配套提升计划,加大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投入,提升建设水平。

2.所有镇要完成镇容村貌大整治。除示范镇以外,其它镇原则上至少再完成1条镇区主要街道的路面立面整治、1个主要出入口或交通干线的整治提升、1个老集镇或历史老街等危旧房集中区域的改造治理、1个农民新社区或传统自然村落的整治、1条镇区主要河道的整治。

3.所有镇要构建长效管理机制。所有镇要建立各项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城镇综合环境面貌长效监管,确保长期保持整治提升工作成果。

五、保障机制

镇村环境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确保行动的顺利推进,建立六大工作机制。

(一)建立责任落实机制。

坚持政府主导,以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为责任主体,各建制镇为具体实施主体。市政府成立镇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制定考核指标体系。市农办、市编委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综合执法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市供销社等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各项工作。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管线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服务,在管线配套、迁移、收费等方面,给予最大方便和政策优惠。

(二)建立领导联挂机制。

将镇村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纳入市领导联系镇(街道)转型发展工作内容,指导监督检查各地三年行动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帮助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建立利益协调机制。

由市、县国资部门、供销部门和属地镇政府组建利益协调小组,协调解决盘活市、县属国有企事业单位沉淀在镇村的闲置资产。如镇村建设涉及国有企事业或政府部门(单位)资产,有关部门(单位)要服从、服务于建设工作,不拖后腿,争当先进。

(四)建立财力支撑机制。

各级财政要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大力支持镇村建设各项工作的推进。各县(市、区)要加快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利用县级投融资平台,建立与金融机构常态化的对接机制,发挥国有资本、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利用市场化手段探索设立镇村建设投资基金,积极争取商业银行和国家开发性、政策性银行的政策和资金支持,综合运用企业债、绿色债券、资产证券化等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五)建立政策保障机制。

各级专业部门专项资金和优惠政策优先向示范镇倾斜,对示范镇发展所涉用地给予相关政策支持。积极探索建立镇村建设绿色审批通道,引导和鼓励产权单位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危旧房改造治理工作,确保镇村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顺利推进。

(六)建立督查考核机制。

将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内容,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给予问责,对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扬,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和“五型机关”考核。要把干部的培养选拔与镇村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抽调机关人员和年轻后备干部到镇村建设一线岗位去工作和锻炼,对成绩突出的个人予以优先提拔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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