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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机器人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2-12-01 15:53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以机器人为代表的智能制造装备是先进制造技术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是高端装备制造业的重点发展方向,是推进智能制造的关键因素,也是我市实施“制造强市”战略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快机器人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发展,经市政府研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思路

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坚定“嘉兴智造,以‘人’为本”理念,将发展机器人及智能制造装备作为嘉兴实现“智造”的基础和关键,以装备智能化、制造过程智能化为目标,以“突出重点、差异发展,引大育强、龙头带动,技术引领、协同创新,产需结合、推广应用”为基本思路,着力突破智能制造装备关键技术,提升智能制造装备集成创新能力,推进智能制造装备示范应用,发展壮大机器人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为“制造强市”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发展目标

通过实施五大行动,实现“12355”目标,即力争三年内培育机器人及智能制造装备企业100家以上,产业规模达260亿元以上,认定300个左右嘉兴市级以上首台(套)产品,培育500个智能制造装备示范应用项目,力争在工业机器人、数控机床、特色专用装备、伺服电机、高端芯片、新型传感器、智能仪器仪表等重点领域实现突破,并在研究开发、知识产权、标准制修订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

三、发展重点

围绕纺织服装、皮革、化纤、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能源、节能环保、化工新材料等产业升级需求,结合产业基础及未来智能制造发展趋势,以“411”格局推进全市机器人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加快发展。

(一)“4”是4大生产过程智能化装备。

——机器人:重点发展适应我市及周边地区“机器换人”、“装备提升”的自动上下料、焊接、喷涂、装配、搬运、码垛、打磨、包装、抛光、锻造、全方位移动机械臂等工业机器人;顺应智能化发展趋势,发展餐饮、智能居家、清洁等服务机器人;根据特殊环境需求,发展安防、巡检等特殊机器人。

——高档数控机床:重点发展高速、精密、复合数控机床,大型数控加工中心,各类智能化数控专用磨床、车床、钻床、铣床、镗床,以及数控成形冲压设备等。

——3D打印装备:重点发展3D扫描器、激光器、激光3D打印机、控制系统、设备集成。

——智能特色专用装备:根据我市及周边地区产业转型升级需求,重点发展集成装饰、智能家居、电子信息、机械五金、食品、印刷等加工、装配、分选设备及流水线,电脑横机、智能缝纫设备、数码印花、高速智能轻纺加工机械等纺织服装设备,皮革加工设备等。

(二)“1”是关键部件及基础件。

重点发展新型传感器、减速器、智能仪器仪表、检测与分析设备、伺服驱动装置、控制器、精密传动装置、装备电子等关键部件及精密轴承、高强度紧固件、精密刀刃具、泵阀液压件等基础零部件。

(三)“1”是软件及服务。

提升用户友好、界面优化和功能拓展,重点发展产品开发、设计、智能工艺优化与智能控制等工业软件及服务。

四、主要任务

重点实施招商引智、产业培育提升、协同创新、示范应用、平台建设五大专项行动。

(一)招商引智行动。

1.引进一批重点项目。依托浙江中德(嘉兴)产业合作园、海盐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基地、姚庄精密机械产业园、平湖光机电产业园、中电科(嘉兴)智慧产业园、上海交大嘉兴科技园、嘉善铠胜产业基地、南湖凤桥精密机械产业园等平台,瞄准关键环节,加强产业链招商,着力引进一批智能制造装备研制和产业化重点项目。对新引进实际到位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的智能制造装备企业和新引进实际到位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软件企业,且位居智能制造整机装备、核心功能部件、工业软件等细分领域行业领先、具有核心技术的,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奖励。

2.引进一批重点研究院。利用现有“两创”中心、泛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平台,通过多种合作方式,加大国内外重点科研院所及高校的引进力度。对在本市建立专业研究院,或在研究院基础上与相关主体共建产业园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专项支持。

3.引育一批服务团队。着力引进国内外有影响力的智能制造装备专业招商、孵化服务团队,并给予团队一定的专项支持。集中力量将“机器换人4S工程中心”整合提升为“嘉兴市智能制造4S+中心”,积极引进国际四大机器人厂商,以及国内、省内装备、控制及系统集成商入驻“4S+中心”,为我市智能化改造提供解决方案和服务,并力争引进其研发或生产项目落户。

(二)产业培育提升行动。

1.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围绕“411”重点发展领域,按照“专、精、特、强”要求,加快智能制造装备企业发展,培育扶持一批特色鲜明、技术含量较高、市场前景较好的创新型引领型企业。鼓励企业加强创新能力建设,认定一批智能制造装备技术(研发)中心。推动整机企业、零部件企业、系统集成企业和服务企业形成协同发展格局,鼓励智能制造装备企业做大做强。

2.认定一批创新产品。完善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认定办法,加大支持力度,对获得国内、省内、市级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认定的生产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专项补助。建立首台(套)产品保险补偿机制,对投保首台(套)产品保险的生产企业,按3%的费率上限及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贴,补贴时间按保险期限据实核算,原则上不超过3年(同一项目如已享受国家及省保费补贴支持的,不再给予补贴)。

3.提升一批关键基础部件。以块状集群为载体,重点提升一批高强度紧固件、高速轴承、精密刀刃具、泵阀液压件、电机等基础部件生产企业。鼓励企业通过“机器换人”、“两化”融合等,提升产品质量和稳定性、可靠性,提高零部件配套能力和成套装备集成水平。

(三)协同创新行动。

1.推进一批集成项目。以整机装备为支撑,推动软硬件一体化发展,引导整机及关键部件企业加强与我市新型传感器、工业软件、智能控制、工业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企业合作,鼓励集成应用并拓展模块功能;推进整机及关键部件企业与相关基础零部件企业协同创新和协同制造,促进智能制造装备及相关产业良性发展。对整机及关键部件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形式带动市内中小企业进入产业链或采购系统,年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比上年增长,并与市内企业签订两年以上合同的,按合同交易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完善一条产业链。研究制订智能制造装备产业链发展行动计划,加强产学研及行业上下游对接,推进整合延伸和配套协作,发挥龙头骨干企业引领作用,加快发展相关配套产业及融资租赁等生产性服务业。引导企业与科研机构建立机器人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促进产学研用一体化。

(四)示范应用行动。

1.展示一批机器人应用示范。鼓励企业通过购买工业机器人(机械臂、机械手),对现有装备和生产线进行智能化改造,建设自动化生产线、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对效果突出、带动性强的重点项目予以重点扶持和推广。推动服务机器人在餐饮、智能居家、健康、清洁等领域的应用,探索特殊机器人在安防、巡检及防爆等领域的应用。

2.推动一批首台(套)产品应用示范。建立首台(套)产品网上虚拟展示馆,以图文、视频、互动交流等形式,全方位展示智能制造装备示范产品。扶持一批本地首台(套)产品应用示范项目,对采购本地经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进行改造提升(认定年度起两年内)的企业,按其实际采购额的5%给予一次性专项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五)平台建设行动。

1.打造一批产业基地。结合各地产业优势,因势利导,打造一批在周边地区较有影响力的产业基地。南湖区发挥装备电子、智能仪器仪表、检验检测等领域优势,打造产业集聚区;秀洲区重点打造机器人小镇及智能制造装备设计服务中心,发展智能特色成套装备;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做强机器人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并以智慧产业园为载体,引进工业软件企业;嘉善县重点发展特色成套智能制造装备及精密机械产业;平湖市重点发展数控机床及机器人产业;海盐县以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为依托,培育智能制造装备产业链,提升基础件制造水平;海宁市加大培育引进力度,夯实3D打印产业基础,积极发展经编、皮革、纺织等特色专用装备;桐乡市推动控制系统产业发展,提升电机等关键部件基础水平。对被认定为市级装备制造业特色产业园的,给予建设主体300万元奖励。

2.搭建一批服务平台。依托产业基地,多种形式建设工业机器人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技术研发、检测试验、工业设计、系统服务、标准信息、技术转移等公共服务平台,增强对产业技术创新和升级发展的共性支持能力;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设企业研究院、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创新平台;引导并支持工业机器人及智能制造装备企业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衍生专业化服务,促进生产向生产+服务型制造转变。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机器人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发展工作由市加快装备制造业发展协调小组统筹协调,市经信委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落实专人负责,整合有效资源,共同协作推进。

(二)完善推进机制。以市场为导向,突出企业主体,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开展试点示范,推动传统企业智能化改造;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作用,建立企业间交流合作、协同创新、互利共赢的机制,及时总结推广成功案例和经验。

(三)强化政策扶持。市级工业发展资金和新兴产业发展资金每年统筹安排专项扶持资金,对重点发展领域内技术领先、投资总额大、产业关联度高、带动性强的机器人及智能制造装备和产业基地建设等重大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对在创新发展、市场开拓、首台(套)产品示范、协同创新与协同制造、模式创新与业态创新、服务平台等建设方面成效突出的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四)加强金融支持。大力支持金融机构创新融资方式,为智能制造装备企业和实施“机器换人”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对技术先进、效益良好的项目优先给予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扩大对智能制造装备企业和实施“机器换人”企业贷款抵质押范围。支持机器人及智能制造装备企业上市融资。推进厂商租赁,鼓励融资租赁企业运用资金杠杆,优先采购智能制造装备作为标的物,实现融资租赁企业与我市装备制造企业融合发展。

(五)保障资源供给。对机器人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重点项目,以及技术先进、效益好、见效快的“机器换人”重点项目,一律采用“绿色通道”或“一事一议”方式实施行政审批,简化项目审批流程,保障项目用地、用能和相关生产配套资源供给。

(六)加大人才引育。结合“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以嘉兴科技城、浙江科技孵化城、科技企业孵化器等为重要平台,以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等为载体,引进一批机器人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领军人才和创业团队。建立人才培养长效机制,重点培养智能制造高端人才和复合型人才,鼓励企业引进培养与智能制造相配套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激发技术开发人员的创新积极性与自发性。

六、附则

(一)本意见执行有效期暂定三年,各县(市)参照执行。

(二)本意见自2016年2月8日起实施。


附件:机器人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发展路线图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1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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