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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市区市容市貌网格化管理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2 16:04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南湖区、秀洲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关于推进市区市容市貌网格化管理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16日


推进市区市容市貌网格化管理三年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城市环境,根据《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嘉委〔2005〕11号)和《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按照“整体规划、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思路,整合城市管理资源,优化联动工作机制,规范道路市容市貌,提升网格化路段序化绩效、洁化质量、通行能力、亮化水平和美化程度,切实做到城市管理重心下移、互动共治、长效常态,为建设“三城一市”和“美丽嘉兴”营造“整洁、有序、美丽、文明”的城市环境,打造党的诞生地全国文明城市新形象。

二、目标任务

坚持逐年推进、持续巩固的原则,市区各街道每年落实1至2条路段开展以“路长制”为主要内容的市容市貌网格化管理工作, 2014年、2015年、2016年市区分别累计完成25条、40条、60条主要道路网格化管理任务。

(一)道路秩序持续优化。“六乱”(乱停车、乱搭建、乱抛撒、乱张贴、乱设摊、乱吊挂)问题发生率明显下降,整改率达到100%;各类市政公用设施完好、美观;季节性摊位、时段性摊位、节假日摊位设置科学合理,管理正规有序,引摊入市(场)工作可靠到位,切实做到“疏有序、堵到位”。

(二)洁化水平显著提高。“四位一体”保洁全面推行,机扫率达95%以上,垃圾上门收集率达100%。机洒频率、日常维护频次和垃圾容器数量符合规定要求,沿路卫生死角清理及时,立面整洁,路面无抛撒、滴漏污染。

(三)通行状况明显改善。差别化停车收费服务工作全面实施,泊位使用率和周转率显著提高,停车空间做到“能划尽划、能设尽设”,不文明交通、占道施工和擅自在路面开挖沟渠等违规行为明显减少,车辆停放规范文明,城市交通满意度明显提高。

(四)亮化品质得到提升。沿街灯箱广告和店招店牌设置规范,监管有力,城市夜景亮化“一把刀闸”管理到位,沿路亮化单位设施完好率达到98%以上,亮灯率达到100%。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实行路长负责制。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人担任路长,街道城管中队、交警部门相关人员担任副路长,具体负责统筹协调责任路段市容市貌管理、督查等工作,重点整合配置城管执法人员、交警、协管员、停车管理员、市容劝导员、保洁员等力量,抓好集中整治和日常管控工作,打造精品示范路和样板路。设置责任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

(二)切实抓好步行执法和路面管控工作。落实定时、定人、定点、定岗、定责“五定”责任制和错时值守制度,提高队员上路率、值守率和解决问题率,突出抓好早、中、晚三个时间段的管控工作,以及重大活动、重要节日、重点部位全时、错时值守。

(三)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核查沿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居民)以包市容卫生、包绿化美化、包门前秩序为主要内容的“门前三包”落实情况,定期做好跟进考核,确保“门前三包”签约率达到100%,履约率达到98%以上。

(四)深入开展文明劝导活动。根据市容市貌网格化管理路段现状,配备专兼职市容劝导员,按照“包路包片包店”形式,组织市容劝导员上路开展对乱停车、乱设摊、乱晾晒、越门(占道)经营等行为的劝导工作,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帮助当事人及时整改问题,规范市容秩序。

(五)强化绩效考核工作。建立并完善月督查、季考核的市容市貌网格化管理督查工作机制,考核结果与文明城市创建街道排名挂钩,强化年度考评,对工作迟滞、组织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市容市貌网格化管理路段绩效明显的街道,实行“以奖代补”,所需经费列入市、区财政预算。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3年12月底前)。在前期13条路段先行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部署任务,明确2014年创建路段、路长和总体要求,为有序推进三年行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1月至2016年10月)。南湖区、秀洲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及市区各街道,围绕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优化工作措施,稳步组织实施三年行动。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6年10月至12月结合年度考核情况,组织综合考核验收,做好巩固提升工作。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市政府成立市区市容市貌路长制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市城管执法局局长任副组长,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工商局和各区政府(管委会)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具体负责制订实施意见、管理细则、考评标准等。各区政府(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做好考核推进等工作。

(二)强化各方联动。南湖区、秀洲区政府和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是市容市貌路长制网格化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辖区路段管理统筹推进。各街道办事处作为市容市貌路长制网格化管理中现场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各项目标任务的具体落实。市、区两级宣传部门(文明办)要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季度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范畴同步实施。公安部门负责维护路面秩序和交通安全;财政部门负责做好经费保障工作;规划建设部门负责道路绿化、公共设施维护和路段考核数据的采集工作;工商部门负责督促沿街商家守法经营,规范经营秩序。

(三)强化舆论宣传。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搭建互动平台,组织市民、网民、志愿者、行风监督员和媒体记者等体验路长制网格化管理工作,切实提升广大市民群众参与市容市貌路长制网格化管理工作的主体意识。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争取沿路单位和商户理解、支持、参与责任路段管理,真正营造“人人支持城市管理、人人参与城市创建”的良好氛围,切实做到“管理一条路、示范一条路、长效一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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