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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2 13:58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10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精神,结合我市社区教育的实际,现就进一步推动全市城乡社区教育的全面发展,更好地发挥社区教育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从我市实际出发,以形成“人人乐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学习型社会为目标,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立足基层、因地制宜,全面整合社会各类公共教育资源,加快建立健全适应我市社区建设和居民学习需求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教育培训模式,促进社区教育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建设和人的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全市社区教育管理网络,充分运用网络、广播、电视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广泛开展社区教育,使各类社区成员有机会、有条件接受不同形式和类型的教育培训,努力实现城乡社区教育全覆盖。到2015年,力争实现国家级、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或实验区全覆盖,建成20个市级社区教育示范镇(街道),建成20个市级镇(街道)社区教育示范中心,初步形成具有嘉兴特色、开放惠民的社区教育体系和工作机制,为2020年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推进社区教育阵地建设。注重搭建全市各级社区教育主阵地。进一步强化嘉兴城市大学的协调指导功能,抓好对全市社区教育教学管理和网络建设的指导、检查和评估工作。研究出台《全市示范性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评估标准》。继续推进城市大学、社区学院基础和能力建设,重点加强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建设,加快在社区居委会和村设立社区教育中心教学点。在现有基础上,力争通过两到三年的努力,全面形成以嘉兴城市大学为龙头、各县(市、区)社区学院为具体指导,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为主体,社区居委会、村教学点为基础的城乡社区教育管理网络和学习网络。加强各类社区教育基地建设,依托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建立一批优秀的社区教育基地。同时,重视和充分发挥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参与城乡社区教育的作用。

(二)继续完善社区教育网络体系。在政府统筹、教育部门主管的框架下,充分发掘行业、部门社区教育功能,加强教育资源整合,加快教育、科技、民政、农经、文化、卫生、体育和群团组织等社区教育资源的共建共管共享。加快推进全市社区教育数字化学习平台建设,建设面向城乡居民的、高质量的终身教育数字化网络服务平台,推进远程教育和数字化学习手段在全市城乡社区教育中的推广与应用,以数字化建设推动社区教育创新发展。

(三)广泛开展社区教育培训项目。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全民学习活动及各类培训活动。坚持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并举,重点抓好量大面广、受到社区居民普遍欢迎的各类职业培训、劳动技能培训、文化娱乐培训和素质教育培训等短期培训活动。根据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社区居民教育培训需求,确定相关的培训课程和教学内容,加强培训课程和教材等资源建设,丰富拓展教育培训内容,积极创新培训形式,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教育培训率。争取到2015年,包括早期教育、成人教育、家长教育、老年教育、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外来务工人员教育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民素质提升教育等各类教育活动的年全员培训率达到50%以上。

(四)积极创建特色社区教育品牌。学习推广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建设成功经验,加强协调与指导,全面推进国家级、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建设。开展市级社区教育示范街道(镇)创建活动,紧密结合当地产业、文化和历史传承,开展具有地域特色的社区教育活动,形成一批“一镇一品”的社区教育品牌。积极探索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层次和类型的教育培训项目,推出一批市级社区教育实验项目。大力开展特色品牌课程建设,提高社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发挥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学校的作用,加快推进镇成人学校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力争到2015年标准化达标率达到100%。推动相关部门、行业机构的协同配合,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单位、学习型班组、学习型家庭等创建活动,营造全民学习、终身学习良好氛围。加强与“文明社区”、“安全社区”、“健康社区”、“数字社区”等各类创建活动的有机结合,不断改善社区成员精神生活质量。

(五)着力加强社区教育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落实专职管理人员,适当聘用兼职人员,积极动员社区内的离退休老干部、专家学者、教师、企业家、先进模范等人员参加志愿者队伍,建立一支以专职人员为骨干,兼职人员和志愿者为主体,专兼结合的社区教育管理队伍和师资队伍。建立表彰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内各行各业人员、在校大中专学生的积极性,使之成为开展社区教育活动的重要力量。依托嘉兴城市大学、各级社区学院,有组织、有计划地对社区教育工作者进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社区教育师资队伍素质。

(六)不断深化社区教育理论研究。依托嘉兴城市大学,成立全市社区教育研究与服务中心,加强对社区教育热点、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组织社区教育发展论坛,学习借鉴国内外开展社区教育的有益经验和成功做法,积极探索符合嘉兴实际的社区教育发展规律和运行模式,不断提升全市社区教育工作水平。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县(市、区)、镇(街道)要建立健全由党委政府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社区教育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和制订当地社区教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建立社区教育协调机制,明确部门工作职责,统筹各方力量,共同关心支持社区教育工作。教育部门要把开展社区教育作为推进社区建设、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形成学习型社会的重要内容和措施,把推进社区教育工作作为深化教育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将社区教育纳入工作职责范围,纳入地方教育发展规划,明确管理部门和专职人员职责,采取切实措施,认真组织落实。

(二)加强人员经费保障。加强社区教育管理网络的人员保障,城市大学和各县(市、区)社区学院要有必要的工作人员从事社区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义务教育及社区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嘉政发〔2008〕72号)精神,继续落实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专职人员。加大对社区教育的经费投入,落实城市大学开展社区教育的专项工作经费,根据地方财力逐步加大对社区教育的经费投入,为社区教育的深入发展创造必要的条件。充分发挥政府扶持和市场机制的双重作用,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行业、部门等其他多渠道支持的社区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社区教育机构及其项目的正常运行。

(三)加强检查考核。将社区教育工作纳入教育督导检查工作职责范围,加强对社区教育工作的日常督导检查。发挥城市大学及其他社区教育专家组织的作用,开展社区教育的评估督导,以检查评估促进社区教育的全面、优质开展,培育社区教育示范项目、示范课程,开展社区教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优秀成果等评选表彰活动,切实推动社区教育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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