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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嘉兴市体制改革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2 14:02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3年嘉兴市体制改革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5日


2013年嘉兴市体制改革要点

201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嘉兴撤地建市30周年。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攻坚力度,建立健全有利于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加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的体制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推进体制改革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现就2013年全市体制改革工作要点明确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 “三城一市”和“两富”现代化建设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探索创新,围绕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和增进民生福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施改革攻坚,着力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为促进全市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社会稳定和谐发展提供动力源泉和体制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优化发展环境与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体制机制改革。

1.扩大有效投入和加大重大项目推进力度。完善市重大项目推进工作机制,确保项目推进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全面完成“三个千亿”工程投资计划。健全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机制,完善重大项目引入机制,强化项目督导考核机制,研究实施提高项目投入强度和亩均产出效益的措施。加强项目竣工验收相关机制建设,开展竣工项目后评估试点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2.优化产业结构引领经济转型。深化“两退两进”,推进机制研究,完善城市有机更新工作机制。建立鼓励和扶持服务业优先发展机制,研究实施主辅分离企业计划和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措施。完善战略性新型产业、海洋经济和滨海开发带动战略的规划体系和配套管理办法。创新推进工业转型发展规划和引导扶持政策。(市经信委、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3.深化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大力实施开发区“二次”创业,全面提升12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和各类工业园区平台能级,完善促进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功能集成和资源集约的引导措施。加强滨海开发体制机制研究,强化规划统筹和资源整合。〔市经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滨海办、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负责〕

4.加大科技创新体制改革。研究强化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创新体系,研究制订加强科技创新、加大科技与金融结合、加速成果转化、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政策意见,完善创新资源整合、科技投入、人才引进和发展机制,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市科技局负责)

5.健全促进民营经济转型发展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制度创新,研究制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实施意见,简化民营企业登记、设立和审批程序,建立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市政公用、社会事业、流通和金融领域公平准入机制,破除影响民间投资的体制障碍。研究制订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市经信委、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6.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机制改革。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推进电价改革,严格落实燃煤机组脱硫脱硝电价政策,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垃圾焚烧发电上网电价政策,进一步加大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实施力度。按国家和省有关天然气价格改革要求,适时推出并实施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制订出台促进天然气有效利用和节约用气的价格政策。继续推进水价改革,完善促进节约用水的水价政策。完善污水处理收费结构和类别,推进镇村的污水处理收费工作。进一步推进生态资源和环境建设收费改革,完善排污收费政策,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负责〕

7.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资公司分类管理、做强主业,提升产业发展层次,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企业改革重组,加强企业管控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国资公司社会融资能力和市场经营能力。完善国资监管体系建设,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市国资委负责)

8.推进金融体制创新。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实现银行业、融资担保、小额贷款、股权投资、产业资本、资产管理等机构有机整合。支持发展新型金融业务,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壮大地方金融机构,大力吸引各类基金、债券及股权投资,探索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的农村金融服务。推进南湖区省级金融创新示范区建设,探索发展适合嘉兴产业和城市发展需要的发展基金和股权交易平台。发挥保险的稳定和补偿功能,探索开发特色农业保险品种。(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嘉兴银监分局负责)

9.创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统筹土地利用和耕地保护政策,建立土地使用与农村耕地保护联动机制,统筹规划空间结构,建立健全土地管理机制。完善“两退两进”相关举措,积极争取“二次开发”试点,探索构建节约集约用地约束和激励机制,推进低效建设用地盘活和再利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二)着力提升生活品质与创新社会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10.创新教育改革与发展机制。继续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和小班化教育试点,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注重职业教育资源整合提升,加强实训基地、产学研联合体等建设。继续推进义务教育段教师流动改革试点,健全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长效机制,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零择校”制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立政府向民办学校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加快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着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市教育局负责)

11.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落实文化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加快构建有利于文艺创造的体制机制,落实文化产业扶持政策,推进文化领域资源整合。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推进公益性文化场馆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鼓励和引进民间资金通过参股、股份合作等方式兴办文化企业,大力发展文化产业,进一步理顺文化市场监管体制。(市文化局负责)

12.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接轨整合步伐,研究探索市民基础医保、企业医保补助、补充医疗、医疗救助等一体的社会基础医疗保险制度。研究整合市本级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建立市本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财政补偿机制、绩效考核机制和内部运作机制,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深入推进市、县两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以建立第三方(药品配送)行业供应链信息管理平台为核心,研究探索“医药分开”新模式。〔市发展改革委(医改办)、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社保事务局负责〕

13.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完善社团组织培育、管理方式,研究制订政府向社团转移职能的政策措施,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行新居民积分制管理,以积分排序落实新居民公共服务政策。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人群服务管理等机制,加快建立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全面推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健全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的社会稳定风险预防和化解机制。〔市民政局(市委社工办)、市公安局、市新居民事务局负责〕

14.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评价制度,建立环境资源配置量化管理制度,完善重点区域的生态补偿机制。健全项目节能环保审查评估机制,完善对畜禽养殖污染、工业污染、生活污染的监管体制,完善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的引导措施,推进排污权交易制度改革。(市环保局负责)

15.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考评机制,推动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创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三)着力推进新型城市化与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

16.进一步创新城乡资源要素配置机制。完善镇村规划布局,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规范完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制订集体资产股权备案和交易管理细则,开展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农村房屋所有权等交易流转。积极稳妥推进宅基地流转改革,探索建立宅基地有偿退出和跨区域置换机制。积极推进农村生产用房与生活用房相分离的改革,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市农办、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17.进一步创新现代都市型生态农业发展机制。加快建立现代都市型生态农业发展体系,建立现代都市型生态农业投入机制、完善农科教一体化机制,继续深化农业服务体制改革。〔市农办(农业经济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负责〕

18.进一步深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深化完善“两分两换”机制,扎实推进“两新”工程建设。建立完善县、镇、村、户四级联创机制,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完成省级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实践绩效评估和新一轮深化提升的实施意见。(市农办、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负责)

19.完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机制。加快实现城乡公共政策并轨,推进破除城乡二元体制的改革。深化推进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制度保障。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人员编制、经费保障方面的保障体系。深化建立财税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公共财政制度。(市农办、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负责)

20.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和服务机制。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服务,建立“小政府、大社会”的治理模式,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简化登记管理程序,放宽准入限制。鼓励城乡一体新社区实行物业管理。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推进镇(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增强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市农办、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委社工办)、市建委负责〕

21.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有序推进以进城落户农民原有权益可保留、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可享受、原有经济和财产权益可交易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户籍制度改革。加快进城农民市民化进程,指导秀洲区完善工作方案,建立责任机制,积极做好秀洲区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市委政研室(市户改办)、市公安局、秀洲区政府负责〕

22.创新县域科学发展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在更高起点上探索带动全市科学发展体制机制的创新。(市发展改革委、嘉善县政府负责)

23.深化小城市培育试点改革。建立市级小城市培育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考核体系,加快市级小城市培育工作力度。督促落实王江泾镇、姚庄镇、崇福镇3个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相关扶持政策,加大推进支持力度。落实新一轮扩权强镇措施。(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四)着力转变政府职能与推进行政管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24.深化行政审批机制改革。开展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完善新增、调整、取消审批事项的管理办法,研究提出具体实施细则。实施项目联审制、模拟制、代办制“三制联动”方式,提高审批时效,推动重大项目及早落地和投产。创新行政审批方式,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完善网上行政审批制度,不断优化审批流程。继续深化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审批职能整合。开展园区项目前置审批改革试点和重点项目全程代理服务模式。〔市行政审批中心(市审改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法制办、市监察局等负责〕

25.深化行政执法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机制,完善政府绩效管理办法,加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创新效能监察和行政问责制度。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和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政务公开、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市政府公室(法制办)、市监察局等负责〕

26.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完善市、县、镇三级平台网络体系,加快构建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大平台。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推进工程建设网上招投标、政府采购电子评标,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效率。进一步完善综合监管体系,推动交易程序服务标准化。〔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办)等负责〕

27.深化财税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体制,完善财政收支管理,加快构建全口径的政府预算体系,稳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完善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创新财税管理机制,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改革,积极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工作。(市财政局等负责)

28.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体制机制。加大“信用嘉兴”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体制机制,着力推进招投标领域信用工程、农村信用体系、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等重点领域信用建设,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程。(市发展改革委、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市工商局等负责)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把深化改革作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强大动力,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狠抓贯彻落实。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试点项目,要制订单项改革实施方案,确保2013年各项重点改革任务取得实质性突破。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责任人,明确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相关责任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各司其职,全力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统筹协调、分类指导、组织实施、推进改革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年度重点改革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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