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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创建浙江省体育强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2 14:03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创建浙江省体育强市实施方案》已经七届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28日


嘉兴市创建浙江省体育强市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体育强省的要求,紧紧围绕我市建设“创业创新城、人文生态城、和谐幸福城”的战略部署,加快体育强市建设,促进体育科学发展,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和谐。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体育是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综合实力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健康保障已成为小康生活的前提、事业发展的依托和社会和谐的基础。大力发展体育事业,加快建设体育强市,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迫切需要,是增进民生福祉、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各地、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体育强市的重要作用,切实把建设体育强市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富民强市新跨越的重要任务,树立大体育、大健康的理念,把科学发展的要求体现到体育强市建设的目标任务、发展重点、体制机制、绩效考核等各个方面,统筹推进,抓好落实。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物质富裕、精神富有”总战略和全市推进转型升级提速、发展环境优化、民生福祉增进“三大行动”的工作部署,围绕“创建体育强市、建设健康嘉兴”总目标,强化政府体育公共服务职能,发挥社会协同功能,坚持群众体育惠民生、竞技体育增实力、体育产业促效益,不断提升嘉兴体育的综合竞争力和影响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体育事业公益性质,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把体育事业提高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进行部署,加大财力投入,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源参与发展体育事业,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浓厚的社会氛围。

2.坚持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加强体育工作的法制化建设,积极倡导体育健身权益、终身锻炼和低碳生活理念,加强城乡区域以及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的统筹协调发展,坚持体育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推动体育与教育、文化、旅游等融合发展,处理好当前与长远、重点与一般、规模与效益的关系,全面提升体育发展整体水平。

3.坚持创新驱动,特色发展。全面推进理念创新、内容形式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和传播手段创新,坚持特色兴体,积极培育“一县一品牌、一镇一特色”,加强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特色项目建设,增强发展活力,提高发展质量,彰显体育特色,促进全市体育文化的共同发展和繁荣。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体育工作的基本保障。

各级政府要把体育事业发展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管理,写入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把体育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体育强县是体育强市建设的基础,已成功创建体育强县的县(市、区)要积极探索加快推进体育现代化试点县工作。尚未创建体育强县的县(市、区)要创造条件,尽早启动创建工作。力争到2014年,我市有80%以上的县(市、区)成为省级体育强县(市、区)。

(二)加强体育设施建设管理。

1.完善城乡体育设施布局。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十二五”规划》和《“十二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各级城乡建设规划。结合“两新”工程建设和城市有机更新,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重点加强镇(街道)和村(社区)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布局。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和绿道、河道等自然条件,完善城市体育功能,打造城乡“体育健身圈”。到2014年,全市人均可使用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

2.加强基层体育设施建设。各县(市、区)按要求建设全民健身中心。县(市)建有一场两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海盐县体育中心(二期)、桐乡市体育中心力争早日启动建设。各镇(街道)建设文体活动中心,行政村健身点全覆盖。推进省级镇(街道)全民健身中心、中心村全民健身广场和中心村体育休闲公园建设工作。新建住宅社区配套体育设施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使用。学校有保证体育教学、训练的场地设施。30%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50人以上)有体育活动场所(100平方米以上)。

3.提高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利用率。积极推行大型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创新公共场馆营运模式,提升举办综合性体育竞赛的办赛功能,提高体育场馆综合效益。坚持公共体育资源社会共享,全市公共体育设施在全民健身日全面向公众免费开放,其它重大节日也要积极创造条件,优惠向公众开放。落实《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嘉兴市区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实施意见》(嘉政办发〔2012〕174号),健全教育、体育、公安和社会联动机制,制定有关开放的评估办法和补助政策,保证学校体育场地科学、安全、有序开放。力争到2014年,全市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率达70%以上。

(三)推进群众体育蓬勃开展。

1.提高群众体育组织化程度。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各行业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各类体育社会团体的纽带作用及镇(街道)、村(社区)、学校、企业的阵地作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条块结合的全民健身组织服务网络。加强各级全民健身工作领导机构建设,强化领导、协调和监督等职能。到2014年,市级单项协会达到30个以上;各县(市、区)都建有体育总会,体育社会组织达到15个以上;全市80%以上镇(街道)建有文体站(体育指导站),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80%以上村(社区)配有体育辅助站,并有管理人员,形成市、县、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组织网络。

2.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坚持“大型示范、小型带动、特色引路、典型推进”的原则,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制度化、趣味化和科学化。以“全民健身日”、体育节、节假日为节点,延伸和扩大全民健身活动的周期和效益。大力开展“假日体育”、“广场体育”、“休闲体育”、“旅游体育”、“生态体育”活动。建立健全群众体育竞赛制度,办好全市市民运动会、迎春健身跑、江南龙舟赛和农村篮球赛等传统品牌赛事,创新办赛机制,扩大覆盖人群,提升社会影响力。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要积极组织开展各级各类综合性运动会和群众体育竞赛活动;各行业、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将全民健身活动纳入工作范围,组织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健身活动和单项运动会,促进学校体育、农民体育、职工体育、残疾人体育、老年人体育、少数民族体育等蓬勃开展。力争到2014年,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含在校学生)比例达到35%以上。

3.促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发展。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等规定,配足体育教师,开足体育课,建设体育场地,配齐体育器材,根据学生的年龄、性别和体质状况,组织实施体育课教学,开展广播体操、眼保健操、大课间操等体育活动,指导学生的体育锻炼,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1小时的体育活动。全面推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展“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全市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到90%以上。

4.提升科学健身服务水平。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网络化力度,推广使用《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系统》,并建有社会体育指导员档案。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和非奥项目发展培训基地建设,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非奥项目教练员和裁判员等基层体育骨干的培训力度。到2014年,全市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总人口数的2‰以上。不断完善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和测试制度,全市70%的镇建有国民体质监测点,开展国民体质测定服务工作。到2014年,全市城市居民《国民体质测定标准》总体合格率达到92%以上。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化机制,不断发展壮大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水平。

(四)提高竞技体育综合实力。

1.加强规范管理。大力实施奥运争光计划,深化训练体制和竞赛体制的改革,推动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按照《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和《浙江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标准要求,切实加强市、县体校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和实施意见,加大政策和资源整合力度,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社会保障创造良好环境。建立较完善的人才激励机制和教练员、裁判员、运动员、工作人员保障机制。注重教练人才的选拔、聘用和优秀教练员、优秀运动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

2.完善业余训练网络。围绕“立足省运、服务全运、力争奥运”的竞技体育发展战略,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市、县两级按要求开设训练项目,形成地方特色和优势项目。建立以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和业余体校为重点、以学校训练基地为补充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市、县两级实际布局经费到位率达100%。全市创建5~6所省级以上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10所以上省级“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12所以上市级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市、县体育后备人才基地配套经费到位率达100%。积极推行“省市联办”、“市队县办”、“市队校办”、“市队民办”等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本周期内向上一级优秀运动队输送运动员60人以上(指试训、转正运动员)。有更多的嘉兴籍运动员参加全运会、亚运会、奥运会并取得优良成绩。

3.深化体教结合工作。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为契机,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推进计划”,初步形成青少年体育服务体系。推进体教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和创新“体教结合”的长效机制。以足球、篮球、网球、排球进校园活动为载体,培育和发展各个学校的体育特色,推动实施“一校一特色” 的发展格局,努力形成市、县两级业余训练网络与中小学全面衔接融合的体育人才培养体系。

4.加强高水平赛事引进。注重结合区域特色,错位发展,积极申办具有国内外影响、符合当地自然条件和体现人文特色的体育赛事。加大政策引导,积极引导规范各类体育竞赛,促进体育竞赛社会化,逐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形式多样的竞赛管理体系。本周期积极承办奥运或全运项目全国及以上体育赛事10次,力争有1个单位获得全国最佳或优秀赛区;每年承办计划性省级竞技体育类赛6次,力争有2个单位获得省最佳或优秀赛区。

(五)加快发展体育产业。

1.加强体育产业管理。制定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办法),加大对健身娱乐、运动休闲、竞赛表演、体育消费品、体育中介等行业的政策支持,加大市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补助,引导和鼓励体育产业发展。加强体育产业的行业协会建设,建立体育产业联合会,为体育产业企业交流合作搭建平台。强化体育产业统计工作,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当地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0.8%以上,体育服务业吸纳从业人员占总人口的千分之一以上。

2.加大体育市场培育。以创评浙江省体育用品制造业示范企业为抓手,重点打造以运动服装、钓鱼器材、健身器材为主的先进制造企业,力争培育年产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体育制造业企业不少于20家,积极培育年产值2亿元以上的体育产业制造集群。大力开发竞赛表演业,全市每年举办5次以上国际、国内(国家和省级)商业性体育赛事。拓展体育彩票销售渠道,提升体彩网点质量,培育体育彩票销售新的增长点,力争我市体育彩票年销售额增幅保持平稳较快增长。

3.推进体育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探索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合作模式,努力实现体育与文化、旅游、卫生等相关产业的良性互动发展,不断提高体育产业的辐射效应。到2014年,力争拥有1个以上省级运动休闲旅游示范基地,1条以上省级运动休闲旅游精品线路,3个以上省级运动休闲旅游优秀项目。

4.加强体育行政执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彩票管理条例》、《浙江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等规定,以高危险性项目监管为重点,依法确定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准入和开放条件、技术要求和服务规范,完善监管机制,提高服务管理水平。依法加强体育市场稽查执法,确保体育经营活动不出现重大责任事故。

四、创建步骤

(一)部署动员阶段(2013 年3月~2013年5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创建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6月~2014年3月)。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形成具体的创建计划。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统筹和协调,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机制。加大督查、指导力度,确保创建工作按计划有步骤推进。  

(三) 自查提高阶段(2014年4月~2014年5月)。对照浙江省体育强市创建标准和有关要求,组织人员进行模拟验收,查找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整改提高。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4年6月~12月)。各地、各有关部门收集整理档案资料,切实做好待审材料、实地考察、问卷调查、随机抽查等各项迎检准备工作,迎接省专家组评估验收。

力争到2014年,通过浙江省体育强市验收。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建立相应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与创建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形成创建合力。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贯彻落实本地区“十二五”体育发展规划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加强统筹部署和协调,完善创建机制。各责任单位要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具体化”的要求,做到既各司其职、恪尽职守,又协同作战、齐抓共创,真正形成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加强督促检查。创强领导小组要及时了解活动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现场调度、组织验收和社会舆论监督等形式, 加强检查评估,推动工作落实。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对创建工作进行专项督察。要把创建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市、区)及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对在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予以表彰,对影响创建大局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营造创建氛围。各级新闻宣传单位要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报纸、电视台、电台、政府门户网站等都要开辟创建工作专题、专栏,及时宣传报道创建工作。充分整合和利用各类宣传资源,形成上下联动、体媒结合、全方位、立体化的体育宣传工作格局。引导和教育市民增强体育意识,激发群众积极支持创建、踊跃参与创建的热情,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建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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