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人物的决定 | |
发布日期:2022-12-12 14:09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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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在建设平安嘉兴、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全市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他们在危难之时,挺身而出,捍卫了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为维护全市社会治安稳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凝聚社会正能量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事迹,弘扬社会正气,经七届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对下列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予以表彰: 一、给予张伟峰等7人及1个群体记二等功,授予“嘉兴市见义勇为勇士”称号 张伟锋 嘉兴国鸿客运出租公司出租车司机 俞海根 平湖市钟埭街道居民 裘加贤 海盐县秦山街道居民 田本现 海盐县元通街道新居民 张金根 桐乡市凤鸣派出所协勤大队同福分队班长 朱长华 桐乡市新都混凝土有限公司员工 唐红喜 桐乡市梧桐街道新居民 李秀华(樊平)夫妇 安徽省蒙城县范集镇居民 二、授予曾令炉等11人“嘉兴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 曾令炉 嘉兴国鸿客运出租公司出租车司机 许照龙 秀洲区洪合镇个体户 奚锦根 嘉善县惠民街道退休教师 韩 飞 平湖当湖街道奔腾建筑构配件有限公司员工 李东磊 平湖市社区保安队当湖分队队员 俞春杰 平湖市社区保安队当湖分队队员 陆亚琦 海盐县澉浦镇六里村居民 富忠伟 桐乡市崇福派出所镇区巡逻二分队队员 沈海鑫 桐乡市乌镇派出所巡逻队民合分队队员 於建林 桐乡市乌镇派出所巡逻队民合分队队员 沈志强 桐乡市梧桐街道个体户 希望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以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为榜样,弘扬良好社会风尚,为建设平安嘉兴、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13年7月4日 作者: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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