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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人物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2-12-12 14:09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在建设平安嘉兴、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全市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他们在危难之时,挺身而出,捍卫了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为维护全市社会治安稳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凝聚社会正能量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事迹,弘扬社会正气,经七届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对下列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予以表彰:

一、给予张伟峰等7人及1个群体记二等功,授予“嘉兴市见义勇为勇士”称号

张伟锋    嘉兴国鸿客运出租公司出租车司机

俞海根    平湖市钟埭街道居民

裘加贤    海盐县秦山街道居民

田本现    海盐县元通街道新居民

张金根    桐乡市凤鸣派出所协勤大队同福分队班长

朱长华    桐乡市新都混凝土有限公司员工

唐红喜    桐乡市梧桐街道新居民

李秀华(樊平)夫妇  安徽省蒙城县范集镇居民

二、授予曾令炉等11人“嘉兴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

曾令炉    嘉兴国鸿客运出租公司出租车司机

许照龙    秀洲区洪合镇个体户

奚锦根    嘉善县惠民街道退休教师

韩  飞   平湖当湖街道奔腾建筑构配件有限公司员工

李东磊    平湖市社区保安队当湖分队队员

俞春杰    平湖市社区保安队当湖分队队员

陆亚琦    海盐县澉浦镇六里村居民

富忠伟    桐乡市崇福派出所镇区巡逻二分队队员

沈海鑫    桐乡市乌镇派出所巡逻队民合分队队员

於建林    桐乡市乌镇派出所巡逻队民合分队队员

沈志强    桐乡市梧桐街道个体户

希望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以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为榜样,弘扬良好社会风尚,为建设平安嘉兴、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1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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