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政府信息 > 嘉兴市人民政府公报 > 2013年度 > 2013年第7期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质量强市建设行动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2 11:50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3年质量强市建设行动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17日


2013年质量强市建设行动要点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质量强省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办发〔2013〕34号)精神,特制定本行动要点。

一、深化示范创建,进一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

(一)深化质量强市、强县、强镇示范创建。 2013年,我市要努力争创国家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各县(市、区)要积极争创质量强县示范县,省级工业强县试点县海宁市和桐乡市要力争成功创建。全市要创建12个以上质量强镇,着力提升中心镇和小城市发展质量水平。(市强市办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配合)

(二)深化产品质量强区、强业、强企示范创建。深入实施“五区六业百企”创建活动,以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园区)、农业“两区”、特色支柱产业、规模以上企业为重点,建设5个质量强区、6个质量强业、100家质量强企。〔市强市办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各强县(市、区)办参与〕

二、围绕重点领域,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三)强化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加强对蔬果和茶叶等生产中使用禁限用农药、畜禽养殖中违规使用抗菌药和“瘦肉精”、初级水产品生产中违规使用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等禁用药、制售假劣农资等行为的治理。组织开展传统地产食品安全保障行动,重点加大对腌腊肉制品、黄酒、茶叶、蜂产品、食用植物油等5类传统特色食品、100家企业的监管力度。以高风险经营行为为重点整治对象,以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整治内容,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整治区域,深化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餐饮单位自制糕点等高风险食品和餐饮具消毒、凉菜间、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等关键环节为重点,开展“餐剑”系列专项治理行动。2013年,全市种养环节初级食用农产品(农、林、渔)抽查合格率保持在96%以上,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查批次合格率保持在94%以上,餐饮食品评价抽检合格率达到90%。(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市农业经济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参与)

(四)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强游乐设施、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监控设备安全监察,巩固气瓶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提高电梯等公共场所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水平。特种设备事故率和死亡率分别控制在0.48起/万台和0.47人/万台以下,力争不发生死亡3人以上的安全事故。(市质监局负责)

(五)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继续开展以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大民生工程为重点的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强化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建立市、县分级负责的重大隐患整改督办制度,深入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查处质量安全事故及各类质量投诉。加强交通和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开展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确保在建公路、水运工程、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负责)

(六)继续深化出口产品“两区”建设。年内建成1个出口检验监管示范区或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进一步健全区域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提升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嘉兴检验检疫局负责)

(七)加强环境执法监管。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建设项目“三同时”等专项执法。加强源头防范和日常监控,强化环境应急机构、监测能力、应急物资、应急设施设备等基础建设,突出抓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救援。进一步健全完善以“一项保障、两大建设、六项机制”为主体的执法监管体系。(市环保局负责)

三、实施三大战略,进一步增强质量竞争力

(八)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中心,推进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着力提高产业技术层次,增强区域核心竞争力。积极创建创新型城市,抓好重大科技专项和成果转化工程的实施。年内培育5家以上省级技术创新型企业,争取建设5家以上省级企业研发(技术)中心、研究院,发明专利授权量增长10%以上,新增一批国内国际注册商标。(市科技局负责)

(九)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围绕“工业强市”建设,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以科技创新成果为基础,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推动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实现采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导产品采标率达到45% 以上。深化块状产业联盟标准建设,扩大联盟标准实施范围。围绕现代农业“两区”建设,组织实施农业标准化促进工程,做好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县、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申报和建设指导工作。围绕现代服务业发展和“智慧城市”建设,抓好各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经济局、市质监局负责)

(十)深入实施品牌战略。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型、管理创新型、绿色环保型企业创品牌。支持工业设计、软件和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高技术服务业企业创服务品牌。支持工业强县、质量强县内的优势产业集群和区域特色明显的优势农产品创区域品牌。推进品牌梯度培育体系建设,研究品牌培育规划,培育一批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出口名牌,挖掘一批老字号,创建一批鲁班奖、钱江杯,探索培育一批高端品牌。(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农业经济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负责)

四、开展四大惠民行动,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

(十一)深入开展产品质量惠民行动。组织开展蓝剑“双护双保”(护农、护童,保节日、保安全)等专项执法活动,开展“民生计量入万家”和民生计量惠民服务系列行动。深化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规划建设一批商贸综合服务区、农村商品配送中心、行政村连锁超市便利店网点等商贸服务基础设施,培育一批城乡连锁超市龙头企业和一批大型鲜活农产品流通企业。培育一批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食品安全配送率达到80%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经济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负责)

(十二)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惠民行动。全面实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和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制度,竣工验收交付工程合格率达到100%,新建民用建筑实施节能设计标准率达到100%,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质量问题和一般性质量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推动公共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覆盖。加强交通、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确保高速公路、市重点水运工程、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负责)

(十三)深入开展服务质量惠民行动。扎实推进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工作,建立以公交分担率和乘客满意度为主的交通质量考评制度,在全市开展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建设活动。争取在全市所有高速公路收费站均开通不停车专用车道,实现ETC系统全覆盖。继续开展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和汽车维修行业质量服务规范化建设。开展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以及一些重点专科医疗费用的专项检查,建立医药费用控制情况评估制度。大力推广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引导景区、饭店、旅行社等旅游企业按照标准提供服务,在5A级景区全面开展游客满意度调查。在金融、汽车售后和社区服务等民生领域启动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试点。(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金融办参与)

(十四)深入开展环境质量惠民行动。推进落实清洁水源行动“六大任务”,切实保障饮用水源环境安全,全面创建合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加强湖库饮用水源环境保护。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六大工程”,推进煤炭禁燃区、烟尘控制区、黄标车限行区创建。深入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强化大气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开展PM2.5污染防治课题攻关。推进清洁土壤行动,启动污染场地控制和修复示范工程。(市环保局负责)

五、提升企业素质,进一步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十五)提升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深入推进“千争创万导入”活动,推进企业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着力抓好一批企业实施精细化管理,推进一批质量管理创新项目。结合工业强市建设“四减两提高”专项行动,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质量管理创新,重点扶持推荐运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达到“降废减损、提质增效”的优秀企业争创省级质量管理创新项目。引导企业建立质量诚信制度,加强诚信建设。开展树“质量标杆”活动,营造“树标杆、学标杆、超标杆”的良好氛围,带动广大中小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年内全市新增导入卓越绩效模式企业90家以上。(市经信委、市质监局负责)

(十六)提升建设工程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质量创优工作的导向作用,通过引导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开展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鲁班奖、钱江杯、质量建设示范单位等活动,加大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广应用力度,树立一批工程质量标杆企业,带动行业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负责)

(十七)开展服务业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引导服务业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促进服务业企业质量管理工作与服务产品生产流程日常质量控制相结合,全市新增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服务业企业40家以上,省服务业重点企业全部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十八)推进先进质量管理孵化基地建设。在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工业强县试点建立先进质量管理孵化基地,孵化带动更多中小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年内力争创建1个省级孵化基地,4个市级孵化基地。(市质监局负责)

六、推进质量基础建设,进一步发挥平台支撑作用

(十九)建立完善一批质量支撑平台。围绕块状集聚产业和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发挥已建国家检测中心的作用,争取获批筹建太阳能光热利用产品国家质检中心。(市质监局负责)

(二十)建设一批服务质量提升平台。引导省级产业集聚区、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和市级服务业集聚区、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及各级开发区(园区)等加强服务质量建设,全市累计建成30个以上服务质量示范效应强、集聚作用明显的服务质量提升平台。(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二十一)抓好一批节能减排项目。加快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和应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以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领域为重点,加快实施一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加强能源计量示范建设,在块状产业建立一批能源计量精准化管理项目。进一步强化减排精细化管理,重点抓好一批减排项目建设。(市经信委牵头、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参与)

(二十二)推进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十二五”质量人才“百千万工程”,培育百名首席质量官和千名质量工程师,开展质量培训万人以上。年内培训50名首席质量官,100名质量工程师接受继续教育,全市至少90家企业开展内部质量培训,逐步形成适应质量强市建设的人才队伍。(市质监局负责)

七、加快质量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质量文化宣传

(二十三)完善运行质量信用平台。重点抓好企业纳入产品质量征信平台、信息入库工作,力争到年底,全市工业企业全部纳入征信平台管理,资质许可信息、不良记录信息全部录入征信平台。(市质监局负责)

(二十四)建立质量损失统计制度。在区域名牌块状行业、省重点龙头骨干企业中逐步建立质量损失统计制度,力争到年底,建立质量损失统计的企业数达到18家以上。(市质监局负责)

(二十五)开展产品质量评价工作。根据全省产品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开展相关产品质量评价工作,客观反映产品质量建设水平。(市质监局负责)

(二十六)加强质量教育。抓好中小学质量教育基地申报和创建工作,开展省、市级中小学质量教育基地创建。(市教育局牵头,市质监局参与)

(二十七)开展质量宣传活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质量月”活动,大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和先进典型,加大对质量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加大“立信求新、卓越发展”嘉兴质量精神宣传力度,弘扬先进质量文化,营造质量建设氛围。(市强市办牵头,各成员单位参与)


附件:1.2013年各地考核量化指标

              2.战略性新兴产业及转型升级重点产业高水平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考核要求


作者:

信息来源: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