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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3年度嘉兴市食品安全综合评价抽检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2 11:54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浙江省201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2013年嘉兴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要求,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力度,掌握和分析辖区内各地食品安全现状,推进食品检测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更好地保障我市食品安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抽检计划,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坚持“五统一”原则

(一)统一抽检品种。重点抽检畜禽产品、蔬菜、水产品、豆制品、饮用水、糕点、食用油、含乳制品、熟食制品、配方乳粉、酒类、地方产品、保健食品等13类产品,共1246批次(具体见附件)。

(二)统一抽检时间。整个检测计划按年度实施,确保在12月上旬前完成全年抽检计划。

(三)统一检测项目。按照附件中列出的检测项目开展抽检,必要时可适当增加检测项目。

(四)统一检测机构和检测标准。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按照经认证的检测标准、检测方法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书。

(五)统一汇总结果和发布信息。各有关部门要在检测完成后于每季度末将检测数据报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汇总分析后发布。

二、要确保抽检工作规范有效

综合评价抽检涵盖“从田头到餐桌”的各个环节,按照职能分工,明确各环节的抽样品种和数量,既要做到涵盖所有环节,又要避免重复抽查。采样过程中,要合理安排抽样地点及数量,各县(市、区)每个品种抽检样品数量基本保持一致,并兼顾大、中、小型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确保抽检结果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各地食品安全现状,为年终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提供准确、有效的依据。

三、要加强抽检经费保障

综合评价抽检工作分别由市农业经济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市财政局负责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的绩效考核。


附件:2013年度嘉兴市食品安全综合评价抽检计划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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