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2年度嘉兴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22-12-12 11:33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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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2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粮食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确保了全市粮食安全和市场稳定,成效显著。根据《嘉兴市2012年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方案》(嘉政办发〔2012〕98号)的规定,经综合考核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度嘉兴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结果公布如下: 一、优秀单位 平湖市政府 海盐县政府 二、良好单位 南湖区政府 秀洲区政府 嘉善县政府 海宁市政府 桐乡市政府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向先进单位学习,与时俱进,扎实工作,确保粮食安全,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8日 作者: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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