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嘉兴市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的决定 | |
发布日期:2022-12-12 10:47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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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08年以来,全市各行各业各条战线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为了弘扬先进,树立典型,市政府决定,授予王爱荣等97位同志“嘉兴市劳动模范”称号,授予嘉善县中等专业学校等29个集体“嘉兴市先进集体”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为榜样,大力弘扬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为加快我市“三城一市”和“两富”现代化建设而努力奋斗。 附件:嘉兴市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名单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13年4月25日 作者: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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