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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区旅游目的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2 09:49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区旅游目的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已经七届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19日


嘉兴市区旅游目的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实施《加快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进一步提升嘉兴市区旅游业的核心竞争力,推进旅游目的地建设,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三城一市”的总体目标,把握实施“服务业优先发展战略”、“与沪杭同城战略”和“城市有机更新”等带来的新一轮发展机遇,按照“优化、整合、建设、提升”的方针,优化空间布局,整合旅游资源,建设旅游精品,提升服务品质,以优越的区位交通条件、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为依托,加快中心城市旅游业提升发展,提高市区旅游首位度,推进“国内一流的旅游目的地,区域旅游的集散地,长三角商旅会展、休闲度假的新兴集聚地”建设。

(二)目标任务。把嘉兴市区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服务业的龙头产业。到2015年,嘉兴市区力争实现接待入境游客6.2万人次,年均增长10%;旅游外汇收入3000万美元,年均增长15%;接待国内游客1220万人次,年均增长10%;国内旅游收入突破145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15%;旅游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6.5%以上,超过全市平均水平。

二、打造市区旅游目的地的重点领域和内容

围绕“产品、营销、服务、管理”四大体系的优化和提升,即优化产品体系提升吸引力、优化营销体系提升知名度、优化服务体系提升美誉度、优化管理体系提升综合效益,推进市区旅游目的地、集散地建设。重点围绕“城市有机更新”、“湘家荡省级旅游度假区”和“运河温泉新城”进行旅游综合开发和产品打造。

(一)提升完善旅游产品体系。有效整合市区历史文化旅游资源,突出主题、兼顾分区,以城市文化休闲旅游产品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挖掘红色文化、运河文化、民俗文化、马家浜文化、吴越文化,着力建设生态湿地、乡村休闲、商务会展、禅修养生、绿道健身等旅游产品,形成产品完备、形象鲜明、线路流畅、旅游要素完整的旅游产品体系。

1.提升发展大南湖旅游景区。完成《南湖旅游区总体规划》修编,确立大南湖旅游概念,打造大南湖旅游整体形象。整合挖掘红色旅游主题、南湖周边文化旅游资源,开发湖滨休闲天地和西南湖生态湿地。构建并完善南湖景区旅游服务、交通组织系、景观风貌、游憩设施和基础设施保障体系,形成集党史教育、观光游览、休闲娱乐、美食购物、历史街区、商务会议于一体的市区旅游核心产品。(牵头单位:嘉城集团,配合单位:市建委、市水利局、市旅游局)

2.加快建设子城历史文化商旅区。按照《嘉兴市中心城区有机更新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充分挖掘子城片区历史文化内涵,保护水乡古城风貌,注重文化旅游元素的融入,逐步建成城市休闲游憩商贸区(TBD)。(牵头单位:市建委,配合单位:市文化局、市旅游局、嘉服集团、嘉城集团)

3.加快建设环城河历史文化休闲带。抓住城市有机更新契机,加快芦席汇历史街区、文生修道院等文化景点的保护和开发,启动运河文化传统街区建设。通过植入文化旅游元素,再现运河杭嘉段特点风貌。开展三大历史文化街区,以及运河文化传统街区的旅游休闲功能策划,提升梅湾、月河街区层次,充实游览内容,合理布局旅游接待服务设施和旅游功能配套设施。(牵头单位:市建委,配合单位:市水利局、市文化局、市旅游局、嘉城集团)

4.加快建设湘家荡省级旅游度假区。按照打造国内一流田园水乡型高尚生态度假区、长三角独具特色旅游度假小镇的开发思路,重点推进环湖核心区块建设,加快项目落地。提升旅游度假区功能品位和接待服务能力,加快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建成国际会议中心等3~4个度假酒店,加快形成旅游休闲度假氛围,争取2015年前成功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积极举办各类文化旅游活动,提高市场知名度。(牵头单位:湘家荡管委会、嘉湘集团,配合单位:市农业经济局、市文化局、市旅游局、市民宗局、南湖区政府)

5.提升发展梅花洲休闲旅游区。按照国家4A级旅游景区标准,加快推进梅花洲二期工程,充实景区游览内容,完善功能配套。到2015年,建成集旅游观光、休闲娱乐、宗教禅修、旅游购物等功能为一体的江南水乡文化休闲体验区。(牵头单位:南湖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农业经济局、市文化局、市旅游局、市民宗局)

6.开发传统工业技艺体验长廊。依托传统工业基础,鼓励企业挖掘和展示传统工艺文化,实现转型升级和产业链延伸。通过发展工业观光、现实体验、购物旅游,进一步丰富市区旅游内涵。重点扶持、培育五芳斋产业园、嘉欣丝绸博物馆、真真老老粽子文化博物馆、嘉兴船文化博物馆、铁哥们机器人文化主题公园等一批国家级、省级工业旅游示范点。(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旅游局)

7.推进温泉旅游综合开发。利用运河农场、湘家荡等地热资源,加快“温泉新城”前期规划研究,坚持高起点和长远规划,注重各种业态的融合发展,积极引进有实力、有经验的战略合作伙伴,以优质项目带动开发建设,切实保护和利用好温泉资源。注重温泉衍生产品的开发,延长产业链,塑造温泉旅游整体品牌。(牵头单位:嘉通集团,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市旅游局、秀洲区政府)

8.丰富城郊乡村生态休闲旅游产品。依托良好的农业资源、生态优势和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做大七星、凤桥、王店、新塍、王江泾、油车港等旅游强镇的旅游产业。依托各自的特色和优势,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生态旅游、民俗旅游、湿地旅游、休闲旅游、古镇旅游,形成“一镇一品”的发展格局。积极举办各类农业、民俗旅游活动。(牵头单位:南湖区政府、秀洲区政府,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建委、市水利局、市农业经济局、市文化局、市旅游局、市民宗局)

(二)提升完善旅游营销体系。整合旅游宣传资源,加大宣传营销力度,合力推广城市旅游新形象,提升嘉兴作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进一步开拓国内外旅游市场。

1.提升城市旅游整体形象。注重城市整体形象宣传与旅游宣传的结合。在全市举办的各项外事、经贸、节庆活动中,加大城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力度。开展城市旅游整体形象征集活动,评选出具有嘉兴地方特色、体现地域文化的城市旅游整体形象宣传语和标识,编撰《江南水乡—嘉兴旅游》画册。开展节庆旅游营销,举办好端午民俗文化旅游活动、湘家荡旅游节、嘉兴生态文化旅游节、红船旅游节等各类节庆旅游活动。(牵头单位: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嘉城集团、嘉湘集团、南湖区政府、秀洲区政府)

2.加大城市旅游营销力度。加强与周边城市合作,策划开发适合市场需求的嘉兴一日游、多日游精品旅游线路。加强对国内重点客源市场的营销,充分利用“与沪杭同城”的区位优势,开发深度休闲旅游产品。精心设计自驾游、自助游新线路,吸引长三角等周边地区游客来休闲度假。拓展境外市场,重点开发港、澳、台及亚洲、欧洲旅游市场。加强与长三角经济合作交流圈、杭州都市经济圈和浙东经济圈的交流与合作,巩固传统营销渠道。创新营销模式,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信息化营销。(牵头单位: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嘉城集团、嘉湘集团)

(三)提升完善旅游配套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旅游基础配套建设,完善城市旅游功能,提高城市旅游的综合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为游客和居民提供舒适、安全和宜居宜游的休闲旅游环境。

1.加快旅游大交通建设。依据城市交通体系与各区域旅游开发空间布局,配套建设旅游公交站点、码头、道路,优先新建改建通往景区的道路,保持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交通方式之间相互协调,打造游客满意、形式多样、主题突出的城市旅游交通体系。在市区环城河、环南湖景区建设快慢双行交通系统。合理规划和布局绿道建设,形成全市绿道有机相连网络。在市区主要旅游景区(点)、游客集散街区、水上旅游码头附近配套设置公交车站、停车场、公共厕所,并提高厕所的建设管理水平和生态厕所的数量与质量。优化旅游集散功能,完善旅游集散中心运作机制,增强市场运作能力,开通联系市区主要景点与重要交通站点之间的旅游公交。对市区环城河、古运河沿线游船码头科学规划,增加景观节点,延长市区水上游线,开通南湖到湘家荡的水上游线。增加旅游交通营运牌照,鼓励发展旅游观光巴士公司。(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建委、市水利局、嘉服集团、嘉城集团、嘉通集团、嘉湘集团)

2.完善旅游交通指引标志和指示系统。在市区各高速出口、城区主要干道布点建设旅游交通标示牌,将市本级的旅游度假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A级旅游景区、城市公园、博物馆、城市大型公共设施(如大剧院、体育中心)、特色商贸购物街区、大型市场、城郊特色农业庄园、农家乐特色村等旅游资源统一纳入交通指引范围,建立覆盖面广、引导性强的城市旅游交通指引系统。按照国家颁布的公共信息标志用符号标准,建设与旅游景区(点)配套的公共信息标志(识)物,规范设置旅游接待场所的标识系统。(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建委、市旅游局)

3.提升饭店业经营服务水平。修编《嘉兴市区饭店业发展规划》,推进文化主题型、休闲度假型、商务会议型饭店建设,合理引导高星级饭店发展,大力发展中档旅游饭店,形成高中低配套合理的住宿接待体系。力争到2015年市区五星级旅游饭店(含申报)达6~8家,四星级旅游饭店(含申报)达6~8家,市区星级旅游饭店总数达到18家。大力推进旅游饭店评星工作。创新管理服务,培育本土酒店管理品牌企业,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酒店管理集团。(牵头单位: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

4.做大做强旅行社行业。推动旅行社发展壮大,鼓励旅行社通过资产重组、兼并等形式做大做强,拓展旅游交通、住宿购物等领域,延长产业链,实现多元化、网络化、集团化经营。推进旅行社品牌经营,大力实施旅行社品质认定标准。到2015年市区共创建五星级旅行社1家、四星级旅行社5家,市区星级旅行社总数从现有6家增加到12家。(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5.发展旅游特色餐饮。树立品牌意识,打造餐饮名店。以月河街区、梅湾街区、芦席汇、南湖湖东区块等为重点,集中建设特色风味街区。培育有地方特色、有一定档次的夜排档街区。在主要景区周围布点嘉兴传统小吃、水乡船菜、特色餐厅。开发当地特色菜品系列、当地风味小吃系列、土特绿色食品系列和水乡特色系列餐饮。〔牵头单位:市工商联,配合单位:市旅游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南湖区政府、秀洲区政府〕

6.拓展文化娱乐业。促进地方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的结合,形成参与性强、类型齐全、管理规范、文化品位高、服务功能完善的旅游文化娱乐体系。针对旅游市场的文艺演出要突出地方特色,注重雅俗共赏,壮大文艺旅游演出产业。大力培育旅游文化演艺节目,丰富游客生活。(牵头单位:市文化局,配合单位:嘉城集团、嘉湘集团)

7.发展会展旅游。研究制订促进会展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实施办法。整合会展资源,组建专业展览公司,积极引进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展会,扶持和打造地方品牌展会。加强会展业的区域合作,拓展会展旅游、商务旅游市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嘉服集团)

8.发展旅游购物。加强旅游商品开发,培育有地域文化特色、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旅游商品、工艺品。支持旅游商品生产企业的创意设计,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各类旅游商品博览会、交易会。推动旅游购物商街建设,在市区规划建设2至3条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购物、商贸、休闲街区。加强对旅游购物市场的星级评定,开设2至3家规模较大的旅游购物商场。大力推动休闲旅游用品制造业的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旅游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南湖区政府、秀洲区政府〕

9.建设城市旅游公共信息咨询服务体系。组建嘉兴市旅游信息咨询服务中心,建设智能旅游网络,完成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等主要交通枢纽旅游公共信息咨询服务点设立。逐步建立覆盖高星级饭店、主要景区、商贸街区的电子触摸屏公共旅游信息服务系统。同时,把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列入到城市公共服务体系中。统一市级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区旅游咨询分中心和旅游景区游客中心三级咨询服务网络的服务标准。启动全国统一12301旅游服务热线电话,筹建嘉兴12301呼叫分中心。(牵头单位: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嘉通集团)

10.完善游客救助服务。建立游客紧急救援工作机制和工作体系,构建游客紧急救助医疗网点。逐步建立120急救中心和重点旅游景区急救站两级旅游卫生医疗救助体系。(牵头单位:市卫生局,配合单位:市旅游局、市安监局、南湖区政府、秀洲区政府)

(四)提升完善旅游产业管理体系。在旅游运行协调、应急反应、信息引导、咨询服务、投诉处理、企业服务等环节创新理念和模式,建立和完善面向公众的旅游法治化、标准化和信息化管理体系。

1.完善旅游质量监督体系。完善旅游质量跟踪调查、监督直达工作机制,健全监管体制,加强旅游质量监管。(牵头单位: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市编委办、南湖区政府、秀洲区政府)

2.强化旅游市场联合执法职能。完善公安、卫生、安监、食品药品监督、城管、工商等旅游相关执法机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对旅游市场的常态化管理。建立覆盖全市的数字化市场监管体系和旅游安全紧急救援体系。(牵头单位: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

3.开展游客满意度调查。配合全省开展旅游目的地游客满意度调查工作,推进旅游服务质量评价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业行业管理和整体运营水平。(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4.开展旅游统计调查工作。在抓好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统计的同时,研究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尽快把非A级旅游景区、非星级饭店、农家乐等纳入统计范围,全面了解市区非星级旅游住宿设施的基本情况和接待经营状况,为研究分析全市旅游市场形势提供依据。(牵头单位:市统计局、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经济局、市商务局)

5.建立旅游目的地信息化管理体系。加强智慧旅游建设,制订《嘉兴市智慧旅游发展实施意见》。建立嘉兴旅游数据中心,开发建设移动互联网站、旅游呼叫中心,开展景区游客数据监测,研发智能手机导游系统,逐步推进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开发手机支付和网上支付功能,推广应用旅游景区电子门票系统。完善嘉兴旅游网建设,实现旅游网站与政府门户网站的互联和共享。整合各县(市)区旅游网站资源,把嘉兴旅游网打造成为一流的门户网站。〔牵头单位: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网宣办)、市经信委、嘉城集团、嘉湘集团〕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进一步发挥市旅游业发展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对旅游业发展重大政策制订、旅游管理体制改革、旅游发展规划、重大旅游项目建设等重要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体系,抓好工作的推进和落实。(牵头单位:市旅游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市旅游局)

(二)机制保障。继续实施“政府主导、市区联动、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大旅游发展战略。市本级各相关单位及各区分别建立旅游工作目标责任制、旅游工作协调机制和旅游发展协作机制,进一步形成发展合力。每年底,由市旅游业发展领导小组对旅游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牵头单位:市旅游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资金保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重点支持旅游规划、基础配套、产业提升、宣传推广、旅游节庆、旅游招商、公共服务、人才培养等方面工作,确保三年行动计划各项工作的落实。各区应在每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服务业专项资金中确定相应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以支持区内旅游业发展。(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四)政策保障。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制定和完善促进旅游业发展的相关扶持、鼓励政策,对各类资本投资的重大旅游项目,在规划、建设、用地、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抓好省、市有关旅游业优惠政策的落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旅游企业发展提供更为有利的条件。(牵头单位: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五)人才保障。建立完善旅游业人才培养机制,进一步加强政校企合作,把旅游业高端人才的引进和培训纳入全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训计划,重点做好旅游业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努力解决旅游业人才瓶颈制约。〔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人才办),配合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旅游局〕

本计划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市旅游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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