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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2-12-12 09:16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2年,全市各地认真贯彻土地资源节约优先战略,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大力推进“两退两进”、农村土地整治复垦和“百万”造地工程, 着力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坚决维护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切实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保障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嘉兴市2012年度节约集约用地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及土地执法监察管理的有关规定,市政府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政府上述三项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海宁市政府、桐乡市政府、平湖市政府为2012年度节约集约用地目标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嘉善县政府、海盐县政府、南湖区政府为2012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优胜单位,秀洲区政府为2012年度土地执法监察共同责任机制建设先进单位,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推动工作迈上新台阶。其他单位要向先进单位学习,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服务水平,为加快“三城一市”和“两富”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13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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