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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文物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2 17:14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文物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已经六届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嘉兴市文物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2011-2015年)

“十二五”期间是实施《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嘉兴深入实施“文化兴市”战略(1),进一步提升文物事业发展水平、巩固和扩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成果、推进文化强市建设的黄金时期。为保障“十二五”期间全市文物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国家、浙江省有关文物事业发展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全市文物事业发展基本情况

(一)发展现状

“十一五”期间,嘉兴市围绕建设江南水乡生态型文化大市(2)目标,大力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全面开展以文化遗产保护为核心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文物事业发展水平跃上了新台阶。截至“十一五”末,全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达398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2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64处;全国文物工作先进县1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3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2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 1个、省级历史文化街区8处;国有博物馆20个、民办博物馆8个,馆藏文物6万余件(组)。实施十大文化遗产保护与展示工程(3),成功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积极推进大运河遗产保护与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修缮了一批文保单位、馆藏文物。开展了抢救性考古发掘,实施马家浜遗址第二次考古发掘并启动遗址公园规划建设。完成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文物调查、各国有博物馆馆藏三级以上文物档案记录和“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4)的数据采集工作。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初步建立了文物保护制度体系,为全市文物事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存在问题

全市文物事业发展现状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全社会保护文物、发展文物事业的认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文物保护的政策体系和保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一些重要文保单位本体和周边环境风貌、历史文化街区和古镇的保护现状不够理想,一些国有博物馆设施落后、活力不足,文保经费投入需要进一步加大。四是文物资源与其他行业发展相联系的紧密度还不够,文物资源的优势需要进一步发挥。因此,全市上下必须正确认识文物事业面临的形势,充分把握机遇,积极应对挑战,以更加长远的眼光和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文物事业又好又快地科学健康发展。

二、“十二五”期间文物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文化兴市”战略的总体部署和文化遗产保护要求,统筹规划、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以建立科学完善的文物保护体系为中心,实现从“抢救性保护”向“预防性保护”的转变,从以点上保护为主向点、线、面结合整体保护的转变。以文物工作惠及民众、传承文脉、凝聚人心为目标,以开放理念推动文物合理利用,增强文物事业服务社会、服务大局的功能,使历史文化名城特色进一步突出、文化个性进一步彰显、文化品位进一步提升,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益方向,使文物事业成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支撑。坚持“三贴近”(5)原则,始终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力争使文物事业发展成果在更大范围内与更高层级上惠及广大民众。

2.坚持保护优先,使文物事业积极融入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大局。正视文物的稀缺性、独特性和不可再生性,加强依法管理,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基本建设、经济发展的关系,倍加重视文物和文物所依存的文化生态、环境风貌的保护,使千百年来形成的历史风貌和文化特色得到较好延续。

3.坚持政府主导,动员和引导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文物事业发展。各级政府要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坚持“文化第一性”原则(6),认真履行好辖区内文物事业发展的法定职责。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社会公众对文物事业发展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受益权,拓宽社会公众参与渠道,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和志愿者的作用,努力实现文物事业发展与民生利益的统一。

4.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健全科学有效的文物事业发展机制。积极探索文物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互动、联动机制,不断完善文物事业发展的制度支撑体系。注重整体保护,拓宽保护视野,丰富保护内涵,探索文物保护与利用新模式。创新与完善博物馆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提高馆藏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加强科技应用,进一步提高文物保护的科技水平。

三、“十二五”期间文物事业发展的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五年的努力,到2015年,全市文物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项目全面推进,文物安全水平显著提升,文物保护经费稳步增长;博物馆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免费开放工作进一步深化;文物事业与其他领域融合发展的深度和广度有新拓展,文物的应有价值得到进一步发挥;文物法制建设和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文物事业发展的长效保障机制更加健全,建立起与嘉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相适应的文物事业发展新格局,力争实现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国家一级博物馆和建设国家考古遗址公园(7)等重大目标,文物事业整体水平位居全省前列,为浙江省建设“文物强省”打实地域基础。

(二)具体目标

1.文物保护:积极做好2014年中国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争取嘉兴有多处遗产点(段)入围世界文化遗产名录。马家浜遗址公园争取获得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称号,建成子城片区嘉兴城市遗址公园(8)和南湖区凤桥镇永红村白坟墩遗址公园(9)。全国重点文保单位、省级文保单位与市(县)级文保单位分别新增15处、45处、170处。海宁市获得“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称号。平湖市力争成功申报省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力争全国文物先进县、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和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分别新增1个、1个、1个和10处。

2.博物馆建设:南湖革命纪念馆争创国家一级博物馆,建成马家浜文化博物馆,实现县(市)国有综合博物馆全覆盖。优化博物馆品类布局,积极发展专题类博物馆,民办博物馆力争达到30个左右。

3.制度建设:制定保护重点文物与历史建筑和工业遗产、发展民办博物馆、加强文物执法和社会文物监管等方面的具体实施办法,编制和完善历史文化名城等相关规划,并抓好贯彻落实。

4.文化研究:加强对马家浜文化、运河文化、红色文化、名人文化、吴越文化、宗教文化、古镇文化、古桥文化、海洋文化、农耕文化等特色历史文化的研究,努力形成更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社会效益的研究成果。

四、“十二五”期间文物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提高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水平

1.巩固和扩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成果。以嘉兴市被国务院命名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新的起点,修编并实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积极抢救、保护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和古镇古村以及工业遗产项目。特别是要加强重点区域保护,加大风貌协调区整治力度,有效推进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加强对各县(市、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与申报工作的指导,推动有条件的县(市)、镇、村申报各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2.加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力度。制定修缮方案,加快实施嘉兴市区芦席汇历史文化街区北侧历史文化景观和以文生修道院为中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工作。高度重视秀洲新塍等历史文化街区的整治修缮工作。抓紧编制并实施秀洲王江泾一里街、秀洲王店梅溪、平湖南河头等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积极推进南湖新篁古镇,嘉善魏塘东门大街,平湖新仓老街、乍浦老街、新埭老街,海盐沈荡东市街区、澉浦老街,以及海宁硖石横头街区和干河街、路仲古镇、长安东中西街申报省级历史文化街区。继续梳理其他古镇的老街,将有条件的老街公布为市、县(市、区)级历史文化街区进行保护。

3.加强历史建筑和近现代重要史迹等其他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高度关注遗产类别的多样性,重视对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作。认真贯彻《嘉兴市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意见》(嘉政发〔2010〕60号),结合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全面开展历史建筑的普查、登记建档和挂牌工作。逐步完善历史建筑保护信息的跟踪记录工作,加强历史建筑数据库建设。同时,积极有效地做好农、工、商等遗产及近现代重要史迹的保护工作。做好工业遗产调查,制定保护方案,努力为保存和展示城市发展的阶段性历史提供实物资料和历史信息支撑。

4.建设主城区历史文化生态系统。开展子城片区嘉兴城市遗址公园建设,完成子城片区(包括子城、天主堂、瓶山)周边环境风貌治理规划,并启动相关治理工作。完成文生修道院、范蠡湖、落帆亭区域整治修缮工程。加强大运河“文化线路”(10)保护。努力使嘉兴市区形成马家浜、南湖、子城、梅湾街、芦席汇、月河、文生修道院、落帆亭、范蠡湖与大运河的“9+1”历史文化生态系统,使嘉兴成为“精品型”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专栏1: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程

类别

地  区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嘉兴市

获得“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称号

2011年

海宁

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2015年

平湖

申报省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2015年

市本级

秀洲新塍申报中国历史文化名镇

2013年

南湖新篁古镇申报省级历史文化街区

2015年

桐乡

濮院、石门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镇

2015年

嘉善

魏塘东门大街申报省级历史文化街区

2014年

平湖

新仓老街、乍浦老街、新埭老街申报省级历史文化街区

2013年

海盐

沈荡东市街区、澉浦老街申报省级历史文化街区

2014年

海宁

硖石横头街区和干河街、路仲古镇、长安东中西街申报省级历史文化街区

2011年

市本级

编制并实施《嘉兴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2011—2015年

编制并实施秀洲王江泾一里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2015年

编制并实施秀洲王店梅溪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2015年

平湖

编制并实施南河头老街保护规划

2013年

市本级

建设子城嘉兴城市遗址公园

2015年

整治修缮新塍历史文化街区

2015年

整治修缮文生修道院

2012年

整治修缮范蠡湖与范蠡湖公园扩建工程

2015年

建设落帆亭公园

2012年

嘉善

修缮西塘古建筑群

2013年

桐乡

修缮濮院大街

2015年

资源调查

全市

历史建筑普查并建设历史建筑数据库

2015年

工业遗产调查

2011年

(二)推进大运河保护和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1.加强大运河遗产保护。根据国家“2014年实现大运河成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发展战略,认真实施《大运河(嘉兴段)遗产保护规划》,开展运河沿线相关建设项目影响的评估工作,加强对运河沿线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工作。积极抓好大运河(嘉兴段)沿线相关保护性整治工作,特别是对列入“大运河申遗预备名单”的重要遗产点(段),要按照国家大运河保护的有关规定和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要求,抓紧编制并实施专项保护规划和整治方案,确保嘉兴有重要的遗产点(段)入围世界文化遗产。

2.加强大运河遗产展示。进一步梳理运河沿线的重要特色文化遗产,通过落实保护措施以展示运河遗产本有风貌、完善运河遗产标识系统以展示运河内涵、开辟运河水上巴士以展示运河本身的传统功能、建设嘉兴市运河文化博物馆以综合展示运河文化等途径,全面加强运河遗产的展示工作,以点带面,提高运河文化遗产的辐射力和影响力。

专栏2.1: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工程

地  区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市本级

海宁

桐乡

大运河沿线重要申遗点(段)专项保护规划编制

2012年

大运河沿线相关保护性整治

2013年上半年

大运河标识系统、服务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2015年

市本级

分水墩、落帆亭环境整治

2012年上半年

长虹桥环境整治

2013年

天主堂修缮

2015年

嘉兴市运河文化博物馆建设

2013年

汪胡桢故居住户腾迁、修缮、史料征集及陈列布展

2012年

王江泾圩田保护

2014年

海宁

长安闸及周边环境整治

2013年上半年

长安东中西街运河历史文化街区整治修缮

2013年

桐乡

崇福镇司马高桥修缮

2011年

俞家湾桑基鱼塘原始生态保护

2013年

崇福城旧址及横街历史街区修缮保护

2012年

专栏2.2: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嘉兴段)

地区

名  称

备  注

市本级

海宁

桐乡

江南运河吴江—嘉兴—杭州段(河段将进一步细分)

立即列入项目

市本级

分水墩、落帆亭(不含杉青闸)

海宁

长安闸

市本级

长虹桥

后续列入项目

文生修道院和天主堂

海宁

长安镇历史街区

(三)加大南湖中共“一大”会址保护力度

认真编制并实施《嘉兴南湖中共“一大”会址保护规划》,进一步落实措施,保护好红色文化资源。对以“红船”与湖心岛为中心的重点区域,坚持以保护为第一要务,既要保护好岛上的文物古迹,也要做到保持风貌的真实性、自然性;对与之相关的湖面与周边环境等重点区域,要严格做好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项目体量和风格的控制性审查工作,引导合理开发与利用,做到建筑设计、环境配套与文物重点保护区域的风貌相协调。

专栏3:南湖革命纪念地保护整治工程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编制并实施《嘉兴南湖中共“一大”会址保护规划》

2013年

(四)加强古文化遗址保护和考古工作

1.积极推进考古遗址公园建设。认真实施《马家浜遗址保护规划》,以审慎的态度做好马家浜遗址的保护工作,以“加强文化研究、发掘文化价值、提升文化内涵”为原则,认真规划设计与遗址内容和环境相协调的马家浜遗址公园,争取早日将遗址公园建成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抓紧推进马家浜文化博物馆的设计、建设工作,努力将马家浜文化博物馆建成嘉兴历史文化的新地标与长江下游、环太湖流域马家浜文化的展示和研究中心。同时,推动有条件的遗址保护项目申报省级考古遗址公园;启动嘉兴雀幕桥考古遗址公园(11)建设;在镇、村开展试点,建设南湖凤桥镇永红村白坟墩遗址公园。

2.认真做好遗址考古勘探工作。全面开展遗址勘探工作,对已知的所有遗址进行一次勘探,为合理确定遗址边界与准确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提供翔实数据,为编制重要遗址保护规划夯实基础。依法公布一批地下文物埋藏区(12)。高度重视马家浜遗址考古发掘工作,并落实和跟进相关保护措施,运用考古成果,加强研究,促进遗址公园建设和保护工作。同时,妥善处理文物保护和基本建设的关系,加强对重要建设项目工程的考古工作管理,努力实现遗址保护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有机融合。

专栏4:遗址保护工程

地区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市本级

马家浜遗址考古发掘

2012年

建设马家浜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含马家浜文化博物馆)

2015年

启动嘉兴雀幕桥考古遗址公园建设

2015年

建设南湖凤桥镇永红村白坟墩遗址公园

2013年

编制并实施南河浜遗址保护规划

2015年

平湖

编制并实施庄桥坟遗址保护规划

2015年

海宁

编制并实施施家墩遗址保护规划

2015年

桐乡

编制并实施谭家湾遗址保护规划

2011年

启动实施《罗家角遗址保护规划》

2011年

全市

申报省级考古遗址公园

2015年

完成已知遗址勘探工作,依法公布一批地下文物埋藏区

2013年

(五)推动博物馆工作快速发展

1.全面推进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南湖革命纪念馆新馆启动申报国家一级博物馆工作。完成嘉兴博物馆二期、嘉兴古籍善本楼、各县(市)在建和拟建馆的建设与基本陈列布展工作,实现每个县(市)都有一个藏品较为丰富、具有地方特色、设施现代化的国有综合博物馆,努力建设一批体现区域特色的专题博物馆,形成各类藏品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各具特色的博物馆设施体系和工作格局。完成蒲华美术馆改造工程。积极推进嘉兴工业遗产博物馆、海宁名人纪念馆、桐乡钟旭洲钱币艺术博物馆等展示设施建设。

2.切实增强博物馆公共服务能力。一是深化免费开放工作。建立和健全绩效评估机制,提高博物馆免费开放管理工作水平。推进博物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鼓励博物馆以各种形式参与学校、农村、社区、企业等领域的文化建设,使博物馆成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和传播先进文化、愉悦群众身心的精神家园。二是提高展陈水平。完善藏品资源系统共享机制,不断推出高质量的“精品”展览。创新展览方式、表现手段和服务形式,进一步提升博物馆的展陈水平。南湖革命纪念馆新馆基本陈列争创“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13)项目。

3.大力加强博物馆藏品管理工作。建立馆藏文物信息数据库,加快推进数字博物馆建设。持续推进馆藏珍贵文物鉴定、建档工作。进一步加强文物库房技防设施建设和管理,全面实施藏品保存环境达标建设。进一步加强可移动文物征集工作,特别是加强反映地方特色历史文化内涵的文物征集工作。南湖革命纪念馆要以新馆建成开放为契机,注重对嘉兴各个历史时期革命文物的收集保护与研究。

4.积极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认真贯彻《嘉兴市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嘉政发〔2010〕59号),在加强国有博物馆主体地位的同时,通过政策推动、规范引导、资金扶持等方式,积极推动民办博物馆发展,使全市民办博物馆达到30个左右,建立起以嘉兴国有博物馆为龙头、县(市)国有综合博物馆为骨干、民办博物馆为重要组成部分,层次清晰、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的区域博物馆网络体系。

专栏5:博物馆建设工程

地区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市本级

南湖革命纪念馆争创国家一级博物馆

2015年

南湖革命纪念馆新馆基本陈列创“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

2013年

嘉兴博物馆二期建设

2014年

嘉兴古籍善本楼建设

2014年

嘉兴蒲华美术馆改造

2011年

嘉兴博物馆一楼展示区、二楼西侧展厅改造

2013年

嘉兴市工业遗产博物馆建设

2015年

嘉兴博物馆“禾兴之源——嘉兴的史前文化”陈列改造与完善

2012年

秀洲区王江泾江南水乡博物馆建设

2015年

嘉善

启动博物馆新馆建设

2012年

吴镇书画院建设

2013年

平湖

博物馆新馆建设

2014年

李叔同纪念馆展陈改造

2012年

民俗风情馆馆舍维修

2013年

海盐

博物馆新馆建设

2012年

张乐平纪念馆迁建

2011年

海宁

博物馆新馆建设

2015年

徐邦达艺术馆库房改造

2015年

名人纪念馆建设

2015年

桐乡

博物馆新馆建设

2012年

钟旭洲钱币艺术博物馆建设

2012年

君匋艺术院改扩建

2013年

徐肖冰、侯波纪念馆迁建

2012年

全市

馆藏文物数据库和数字博物馆建设

2015年

全面实施藏品保存环境达标建设

2015年

民办博物馆达到30个左右

2015年

(六)增强科学保护与管理能力

1.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深入推进文物保护单位“四有”等基础工作,完成市、县(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及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公布工作,并启动编制文物保护点、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规划。加大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保护力度,做到维修与保养的常态化与制度化。坚持“及时抢救、全面保护,积极利用、严格管理”的原则,实施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工程项目,争创全省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工程。借助我省科技区域创新联盟平台(14),实施文物保护科技项目,提高我市文物保护科技的整体水平。

2.做好文物普查成果保护利用工作。制定《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保护利用规划》。以“科学、共享”为原则,着眼于文物基础数据平台的共享应用,建成“信息内容丰富、更新维护及时、共享交换便捷”的文物信息管理系统。完善文化遗产构成体系,认真开展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认定、公布工作,积极推荐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公布一批市、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保护点。

3.强化安全机制建设。以浙江省创建“国家文物安全示范区(示范单位)”为抓手,实施“文物平安工程”,建立文物安全预警机制和责任制度,实现安全督查和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信息化、网络化。通过新建、扩建文物库房和改造更新安全技防设施,确保文博风险单位无安全事故。加大保护力度,启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技防工作。探索文物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建立以定期检查、事故报告、责任追究为主要内容的文物安全责任制。做好文物安全日常巡查工作,加强重大基本建设项目中的文物保护工作,严肃查处破坏或损毁文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文物行政执法长效机制建设,逐步完善执法工作规程。探索市、县(市)两级文物执法巡查电子监察监管系统(15)建设工作,推动信息化科技手段在文物执法中的运用,提升文物执法监管效能与水平。

专栏6:文物修缮与管理重点项目

地  区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全市

实施全市各级文保单位保护修缮工程

2015年

实施博物馆技防、消防建设项目

2015年

完成市、县(市)级文保单位“四有”档案

2011—2015年

完成市、县(市)级文保单位保护范围、建控地带划定工作

2015年

编制文物保护点、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和建控地带规划

2013年

第三次文物普查数据库建设

2013年

文物执法巡查电子监察监管系统建设

2015年

启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技防工作

2015年

市本级

修缮清真寺

2011年

修缮曝书亭

2011年

嘉善

修缮罗星金氏后厅、西塘陆家厅、东岳庙

2011年

平湖

整治乍浦炮台环境

2015年

修缮城隍庙正殿、莫氏庄园(含序馆、库房建设)

2013年

修缮抗战时期碉堡群

2012年

海盐

整治修缮绮园

2013年

整治修缮千佛阁

2012年

海宁

整治盐官安国寺经幢环境

2012年

(七)加大历史文化研究力度

1.加强课题规划。制定规划,科学分类嘉兴历史文化研究领域,建立分类项目课题库,通过政府性研究机构承担重大课题、指定专业人才承担子课题、向社会招标跨区域和跨领域课题等形式,加大统筹推进力度,多出研究成果,进一步丰富嘉兴历史文化内涵。

2.注重特色研究。一是积极开展运河文化遗产研究,深入挖掘嘉兴运河文化内涵,编制《嘉兴运河文化遗产(暂名)》中英文对照本,为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提供基础资料。同时,推动运河文化研究系列读物的编辑整理工作。二是以“红船精神”(16 )为中心,加强红色文化研究,构建富有特色的红色文化研究体系。三是结合遗址公园建设与最新考古成果,积极开展马家浜文化研究,进一步探寻马家浜文化的来源与发展,出版《江南文化之源—纪念马家浜遗址发现五十周年图文集》。四是加强区域文脉研究。加强以县(市)区域为范围的文物分布、结构、特征,以及近现代重要史迹和历史建筑的研究,推动地方“文物志”的编撰工作。同时,加强对嘉兴市城市历史风貌、古镇古村、历史名人、古籍、古桥、古海塘及海洋文化、农耕文化等研究,争取出版相关的通俗读物。五是积极开展馆藏文物、资料等研究,切实提高博物馆的学术地位和知识传播影响力,整理出版“嘉兴博物馆典藏”系列丛书。

3.拓展研究平台。充分发挥已有相关研究机构的作用,通过人才引进与课题研究,努力打造拓展历史文化研究的本土平台。争取建立马家浜文化研究中心。积极开展嘉兴历史文化研究与交流,举办或承办国内外学术研讨交流活动,推介本地文物研究与文物保护的阶段性成果与先进经验,促进文物研究与保护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专栏7:历史文化研究重点项目

项  目

内  容

完成时间

规划编制

编制嘉兴市历史文化研究课题规划

2012年

重点研究方向

马家浜文化、运河文化、红色文化、名人文化、吴越文化、宗教文化、古镇文化、古桥文化、海洋文化等

2011—2015年

研究平台建设

建立马家浜文化研究中心

2013年

研究成果展示

《江南文化之源—纪念马家浜遗址发现五十周年图文集》

2011年

《嘉兴运河文化遗产(暂名)》

2012年

嘉兴博物馆典藏系列丛书

2014年

《平湖文物志》

2012年

(八)拓展文物资源合理利用的新领域

1.推动文物资源融入公益事业。在保护文物真实性的前提下,通过在不可移动文物所在地开辟专题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收藏馆)、历史文化景观、美术工作室、休闲场所等公共空间,以及组织可移动文物进社区、入校园、出区域展出等途径,充分展现文物社会价值、发挥文物教育功能,进一步弘扬和传承优秀的传统文化和民族精神。

2.推动文物资源融入产业发展。一是融入文化产业。加强与文化创意企业对接,创新文物形象、知识等传播方式和手段,推动嘉兴历史文化资源深入舞台、影视剧艺术制作和书刊、音像制品生产领域,提高嘉兴历史文化影响力。二是融入旅游产业。积极支持发展以文物资源优势为核心的特色人文旅游项目,打造反映嘉兴特色的历史文化旅游线路,以文物资源丰富旅游内涵,以旅游发展彰显文物价值。同时,充分发挥历史文化街区和古建筑群在市场配置资源中的作用,促进房产、旅游、休闲、商务等产业经济的联动发展,拓展文物信息资源的增值服务领域,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结合。

3.加强馆藏文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利用博物馆独特的文物资源和优势,积极开展与之相关的衍生文化产品的研发、推广工作,更好地发挥教育传播职能。南湖革命纪念馆与市、县(市)各国有综合博物馆形成的特色文化产品分别达到5种以上。加大馆藏文物资源信息向社会公开的力度以及社会共享的便利度,进一步实现文物资源服务社会的增值目标。

专栏8:文物利用重点项目

项  目

内  容

融入公益事业

利用不可移动文物开辟专题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收藏馆)、历史文化景观、美术工作室、休闲场所等公共空间

可移动文物进社区、入校园、出区域展出

融入产业发展

文化传播、文化创意产业开发等

特色文化旅游项目与历史文化旅游线路打造

相关产业联动

馆藏资源开发

博物馆衍生文化产品开发

五、“十二五”期间文物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充分认识文物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把发展文物事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与经济社会各领域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推进、一同督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文物事业发展的领导协调机构和统筹机制,建立市、县(市、区)、镇(街道)三级文物保护责任制,健全三级文物管理机构,做到各县(市、区)都设立文物保护所、各镇(街道)至少有一名文物保护工作专(兼)职人员,并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事业发展,形成“政府主导、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物事业发展格局。

(二)加强法制建设

完善地方文物保护相关政策体系,提高依法依规行政水平。完善《嘉兴市文化遗产保护办法》,制定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和加强大运河文化遗产、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工业遗产保护的实施细则,制定文物保护单位认定办法和基本建设工程中文物保护的实施意见。依照国家、省《文物认定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社会文物的规范管理,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社会文物认定执行流程,逐步建立符合嘉兴实际的社会文物监管体系。加大“两新”工程中农村文物保护力度,加强农耕文化和农业生态文化的保护传承工作,建立健全古村落评选、评价制度。制定文物执法巡查规程、文物违法案件处罚流程等,严格文物执法,提高规范化水平。

(三)加大资金投入

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大对文物事业发展的资金投入力度,完善“属地管理、政府为主、上级支持、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市、县(市、区)政府要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每年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可用部分中安排不低于2%的经费,专项用于文物维修。对重大文物保护项目和具有重要意义的遗址公园建设,政府财政应设立专项经费予以保障。要保证重要历史建筑的修缮、维护和国有文博单位开展文物征集、科技保护研究、文物陈列、文物安全等方面工作所需经费。健全博物馆免费开放的财政保障机制。探索建立文化旅游收入反哺文物保护、政府支持产权所有者进行古建筑保护和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的相关机制。

(四)加强队伍建设

进一步健全文博人才教育培训机制,加大培训力度,拓宽培训内容,创新培训形式,提升专业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以引进相关专业院校硕士以上毕业生为主,加大对高素质专业人才、复合型人才的引进力度,实现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总量增加、整体素质提高的目标。加强与省内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的联系,拓宽文物事业发展交流与合作的渠道,鼓励开展课题研究,在合作研究中锻炼与提升文博队伍的整体水平。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合作,组建嘉兴市文物考古研究工作机构,逐步增强考古研究能力。同时,加强社会管理队伍建设,重点是进一步健全“文保员”、“文保志愿者”、“博物馆之友”队伍网络,加强制度化管理,实现对文保点以上不可移动文物的全覆盖,拓展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事业发展的领域和范围。

(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继续加强文物标识系统建设,认真做好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和历史建筑保护标志牌及重要湮灭古迹点说明牌的设置工作。深入对接地名信息系统,将文物古迹与文博单位名称纳入地名标识系统(17)进行设置,为进一步营造城市文化氛围提供支持。充分发挥开放文博单位的阵地优势,通过举办展览、讲座等形式加强宣传。高度重视地方课程开发,全面加强中小学生嘉兴历史文化教育。充分利用“文化遗产日”及传统节日、重大节庆、广场文化活动等载体,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文物知识和文物蕴含的特殊价值,增强广大民众的文化认同感、自豪感和文物保护的责任感、紧迫感,引导全社会共同推动嘉兴文物事业发展跃上新水平。

专栏9:文物事业发展保障工程

项  目

内  容

完成时间

政策制定

出台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和加强大运河文化遗产、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工业遗产保护的实施细则

2013年

制定文物保护单位认定办法、基本建设工程中文物保护的实施意见、社会文物认定执行流程、古村落评选制度、文物执法巡查规程、文物违法案件处罚流程等

2013年

经费投入

每年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可用部分中安排不低于2%的经费,专项用于文物维修

2011—2015年

机构建设

南湖区、秀洲区设立文物保护所

2012年

与省有关部门合作组建嘉兴市文物考古研究工作机构

2012年

队伍建设

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2011—2015年

加强“文保员”、“文保志愿者”、“博物馆之友”队伍建设和制度管理

2011—2015年

宣传教育

地方课程开发

2015年

纳入地名标识系统

2014年

六、附件:名词解释

(1)文化兴市战略:市委、市政府首次把“文化兴市”战略作为嘉兴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之一,明确写入《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2)江南水乡生态型文化大市:《中共嘉兴市委关于制定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嘉委〔2010〕26号)指出,“十二五”时期嘉兴城市发展定位是:加快建设长三角创新型经济强市、江南水乡生态型文化大市、杭州湾宜居型滨海新市,全力打造现代化网络型田园城市。

(3)十大文化遗产保护与展示工程:市委、市政府《关于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的实施意见》(嘉委办〔2008〕53号)中明确提出,坚持以项目带动名城保护工作,重点实施十项工程,分别是古城老街保护整治工程、南湖革命纪念地保护整治工程、马家浜遗址保护工程、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名人文化展示工程、镇村历史文化保护整治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挖掘工程、近现代经济社会发展遗迹保护与利用工程、特色博物馆兴建工程和历史文化研究工程。

(4)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这是一项以摸清馆藏文物家底情况、提高馆藏文物管理水平为基本目标,以调查馆藏珍贵文物资源、采集馆藏珍贵文物信息为基本形式,以数字化的影像采集技术、数据存储技术和网络技术为基本手段的文化遗产领域的数字化基础工程。文物调查数据库的建立,将使文物信息管理由“纸质档案模式”转化为“数字档案模式”,对推动文物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发展,提高我市文物保护水平,提升博物馆社会服务功能,产生深远影响。

(5)三贴近:这是中央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一项要求,即“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

(6)“文化第一性”原则:在2010年5月14日召开的全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上,时任市委副书记、市长的李卫宁同志在讲话中强调,保护文化遗产是各级政府的重大历史责任,要坚持“文化第一性”原则,立足于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在此基础上才可以考虑它的商业价值。

(7)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是指以重要考古遗址及其背景环境为主体,具有科研、教育、游憩等功能,在考古遗址保护和展示方面具有全国性示范意义的特定公共空间。2010年,国家公布了我国首批12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浙江省良渚遗址公园入围。

(8)嘉兴城市遗址公园:根据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评估专家组的意见,“十二五”期间,要加强对以子城为中心的古城南北中轴线的研究,以展现这一轴线为目的,做好子城考古工作,优化并实施子城区域规划,努力将子城区域建成“居城之中、纵贯南北”的、集中展现嘉兴城市发展轨迹的嘉兴城市遗址公园。

(9)白坟墩遗址公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白坟墩遗址位于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永红村,为新石器时代至春秋战国聚落遗址。为加强对遗址的保护和利用,当地政府和村委拟将遗址及周边区域规划建设成遗址公园,作为农村新社区居民生态和历史文化休闲区。

(10)文化线路:是指拥有特殊文化资源结合的线性或带状区域内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族群,比如丝绸之路、中国大运河。

(11)嘉兴雀幕桥考古遗址公园: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雀幕桥遗址位于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雀幕桥村,为新石器时代崧泽文化时期的聚落遗址。该遗址历史久远,时间跨度大,对研究嘉兴历史具有很高的价值。建设嘉兴雀幕桥考古遗址公园,可以延伸和扩展嘉兴马家浜文化的内涵,更好地展现马家浜文化—崧泽文化—良渚文化的演变进程。

(12)地下文物埋藏区:特指“地下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区域”。《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地下文物的勘查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勘查发现地下文物情况和有关史料记载情况,确定并公布地下文物埋藏区。公布地下文物埋藏区,是保护地下文物的重要手段,是预防建设工程破坏或干扰地下文物的措施之一,北京、南京等地对重要地段都划定了地下文物埋藏区。

(13)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这是一项国家级的文博类评选活动,始于1997年。几年来,评选活动在博物馆行业及社会上的影响不断扩大,在推进博物馆精品工程、践行“三贴近”原则、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发挥了较大的作用,已成为全国文物系统知名的文化品牌。

(14)科技区域创新联盟平台:2010年5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文物局共建了我国首个国家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区域创新联盟。该联盟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先导,以浙江省文化遗产保护的重大需求为牵引,以提升浙江省文化遗产保护技术创新能力为主线,以着力创建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具有重大影响的技术研发、资源共享、成果转化、人才孵化和新兴产业培育的5大平台为发展目标。依托这一平台,我市的文物保护科技水平将得到有效提升。

(15)文物执法巡查电子监察监管系统:为提高文物执法与监督的技能,2009年,浙江省启动了全省文物执法监察网络监管系统平台的建设。“十二五”期间,嘉兴将运用现代信息导航技术,通过制作嘉兴不可移动文物电子地图等途径,建成和完善该系统平台,加强对不可移动文物的日常巡查力度,努力探索不可移动文物监察的新思路和新方法,从而快速提高我市文物监察工作的整体水平和能力。

(16)红船精神:2005年6月21日,现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在《光明日报》上刊发5000多字的署名文章《弘扬“红船精神” 走在时代前列》,系统阐述“红船精神”,认为“红船精神”是中国革命精神之源。他将“红船精神”的内涵高度提炼为:开天辟地、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坚定理想、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立党为公、忠诚为民的奉献精神。

(17)地名标识系统:地名文化是一个地区深厚文化底蕴的体现。根据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评估专家组意见,“十二五”期间,将对古代嘉兴城的街路名称或地名进行研究梳理,在恢复一些老名称的同时,对一些街路或区域名称进行必要的调整,进一步规范新建街路或区域的命名,推进以嘉兴历史名人命名街路名称的工作。同时,将文物古迹名称一并纳入嘉兴市地名标识系统,加强信息展示,增强城市人文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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