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创建省级卫生强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创建省级卫生强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兴市创建省级卫生强市实施方案 为加快提升我市卫生服务水平和综合实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实现全市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强市卫生强县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政发〔2007〕6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嘉兴市创建省级卫生强市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全面实施新医改、全力推进卫生强市建设”为主线,以“卫生强市、全民健康”为目标,突出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加大投入,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卫生事业发展转型升级,促进我市卫生事业和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二、创建目标 通过创建省级卫生强市,建立完善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需求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和农村卫生工作,进一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进一步增强卫生服务能力,较好地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全市居民人人享有公平、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主要健康指标在全省处于先进水平,努力使我市成为浙江省卫生强市。 三、考核内容及责任分解 根据《浙江省卫生强市考核细则(2011版)》(以下简称《细则》)的内容和要求,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的原则,落实部门责任制,细化分解基本要求、卫生事业发展水平、卫生资源配置状况、综合保障水平、卫生管理水平等五大部分18个项目77个子项目内容。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5月底前) 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宣传发动,统一思想,部署工作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6月—2011年9月) 客观分析我市卫生事业发展现状,组织相关人员对照《细则》进行自评,并查找薄弱环节,加大工作力度,细化实施方案,狠抓创强工作。落实专门人员收集、整理卫生创强材料,建立基础档案,做到创强工作定人、定责、定时间、定任务,确保创建任务分解落实,创建工作推进有序。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政策。组织人员赴率先地区学习创强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创强工作申报资料,认真总结自评工作,适时向省政府申请考核。继续开展卫生强镇(街道)创建工作和卫生强县(区)创建工作督查。 (三)整改提高阶段(2011年10月—2011年11月) 按照省创强考核管理办公室对我市创强工作调研的反馈意见,结合《细则》,进一步查漏补缺,落实整改措施,完善评分指标台账资料。 (四)考核评估阶段(2011年11月以后) 召开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迎检工作。对全市迎检准备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到位,接受省卫生强市考核组对我市省级卫生强市创建工作的考核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创建省级卫生强市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卫生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法院、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体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南湖区政府、秀洲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办和日常工作。有关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挂帅,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根据创建工作要求,制定计划,明确举措,认真抓好创建卫生强市的各项工作。 (二)合力创建。创建卫生强市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个方面的通力协作。南湖区、秀洲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市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创建卫生强市的总体部署,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推进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严格考核。要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强化督促检查,把创建卫生强市工作纳入市级有关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四)加强宣传。加强与新闻单位联系,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及时挖掘宣传卫生强市创建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嘉兴市创建浙江省卫生强市考核指标责任分解表 作者: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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