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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湖区长水街道和余新镇行政区划调整推进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2 16:55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南湖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南湖区长水街道和余新镇行政区划调整推进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湖区长水街道和余新镇行政区划调整推进工作的意见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嘉兴市南湖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浙政函〔2011〕221号)和《嘉兴市人民政府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湖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批复的通知》(嘉政发〔2011〕40号)等文件精神,为了圆满完成行政区划调整任务,加快嘉兴国际商务区建设,现就推进南湖区长水街道和余新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区划调整,进一步理顺嘉兴国际商务区区域内的体制机制,加快嘉兴国际商务区建设,努力构建发展新平台,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提升城市功能,推动新一轮经济转型升级,实现嘉兴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顾全大局。从全面实施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决策、加快建设嘉兴国际商务区的高度出发,识大体、顾大局,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共同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开展。

(二)规范有序。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各项政策规定,严肃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严格依法、依章办事,规范有序地推进行政区划调整。

(三)积极稳妥。根据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统一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健全机制,完善制度,落实政策,有计划地稳妥实施行政区划调整。

(四)和谐稳定。因地制宜,注重政策平衡衔接,注重工作方法方式,注重通盘考虑各方关系,妥善处理各类矛盾和问题,特别是移交工作中的有关政策处理问题,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5月底前)。嘉兴国际商务区管委会与南湖区政府就区划调整具体移交工作方案进行沟通和对接,及时召开市区划调整领导小组会议,明确区划调整的主要任务、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南湖区和嘉兴国际商务区相关部门做好对接,并分别与市级有关部门进行沟通联系。

(二)动员阶段(6月10日前)。南湖区和嘉兴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分别召开动员大会,明确行政区划调整具体移交工作方案和实施部门,做好对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移交阶段(6月30日前)。南湖区和嘉兴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做好有关组织人事、经济管理、社会事业、资产处置、村级基层组织政权建设等相关工作的交接。

(四)完善阶段(7月15日前)。对前期工作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确保调整后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移交内容和相关政策

本次行政区划调整将余新镇永丰村、建成村、兴明村、南江村和石堰社区共4个行政村、1个社区,统一划入长水街道。调整后,长水街道下辖7个行政村、3个社区,土地总面积29.71平方公里,总人口2.46万人;余新镇下辖9个行政村、4个社区,土地总面积60.44平方公里,总人口3.24万人。为了政策上的统一性和操作上的简便性,确定2011年7月1日为本次区划调整经费结算工作基准日。

(一)组织机构。长水街道机构编制、科级领导职数等按嘉委办〔2010〕36号等文件规定执行,由嘉兴国际商务区管委会提出方案,按规定程序报批。有关南湖区余新镇行政事业编制人员的调整工作,由嘉兴国际商务区管委会与南湖区政府协商确定。同时,嘉兴国际商务区管委会要组建长水街道村(社区)区划调整对接工作组,明确村(社区)负责人,负责区划调整后过渡期内的村级事务管理工作,并尽快依法组建村(社区)领导班子。

(二)经济管理。由嘉兴国际商务区管委会牵头,南湖区配合,按照嘉委办〔2010〕36号和嘉政发〔2011〕20号文件规定,做好相关经济管理工作的对接和移交,移交后由嘉兴国际商务区管委会负责行政区划调整中划入长水街道区域的相关经济管理职能和日常服务工作。同时,嘉兴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和南湖区经贸、财政、税收、工商、国土等相关经济部门要抓紧与市级有关部门进行对接,明确南湖区、嘉兴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和余新镇、长水街道因区划调整引起的利益分配机制。

(三)资产处置。余新镇余北工业区资产的处置,根据《关于嘉兴国际商务区管委会与余新镇几个具体问题的备忘录》精神执行。村级集体资产处置,按照《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南委〔2010〕3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原则上以新村成立为时间节点对原余新镇的黎明村、永明村、长秦村、余北村4个村的资产进行量化,同时进行财产和人员的分割,具体工作由南湖区督促指导余新镇加快落实,嘉兴国际商务区管委会予以配合。

(四)征迁安置。嘉兴国际商务区管委会要按市政府有关规定,做好区划调整后统一划入长水街道的南江村、兴明村、建成村、永丰村的征迁安置工作,在具体工作中要把握与周边地区的政策平衡和四个村原执行政策的衔接,确保平稳过渡。

(五)社会事业。按照嘉委办〔2010〕36号文件规定,由嘉兴国际商务区管委会负责社会事业工作,并接受市和南湖区有关部门(单位)的业务指导。有关学校和师生的管理,按照“学校教师和资产整体接收、教师编制整体统一划转”的方式,以及今年秋季学生入学采取“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由市教育局负责牵头做好相关协调等工作。有关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管理,今年仍按原参保渠道报销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费用,2011年度财政补助经费按参保人数、补助标准,由嘉兴国际商务区管委会以7月1日为时间节点结算给南湖区,从2012年1月1日起,由嘉兴国际商务区管委会负责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管理工作。有关石堰社区卫生服务站管理,先委托余新镇继续管理,待长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后,其人员编制整体划转,涉及的费用在年底与长水街道结算。有关劳动和社保工作,划入长水街道的4村1社区(永丰村、建成村、兴明村、南江村和石堰社区)的就业服务、失业登记、劳动监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工作,在2011年7月1日前移交,其中暂时不能移交继续由余新镇代为管理的工作,以7月1日为时间节点在年底结算相关费用。同时,按照各条线的工作要求,南湖区和嘉兴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分别做好民政、计生、残联等工作的对接和移交,如有列入2011年度的项目,仍需由南湖区继续实施完成的,其涉及的相关费用以2011年7月1日为时间节点由双方进行结算。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加强沟通与联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共同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南湖区和嘉兴国际商务区管委会要分别成立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小组,健全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实施。

(三)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按照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总体部署,细化推进方案,完善工作措施,落实工作任务,圆满完成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四)营造氛围、确保稳定。要充分发挥电台、电视台、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行政区划调整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好政策解读、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高度重视来信来访,妥善处理各类矛盾和问题,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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