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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嘉兴市农产品展销会筹备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3 19:09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现代生态都市型农业持续发展,经市政府研究,拟于2013年1月22日至28日,在嘉兴国际会展中心举办2013年嘉兴市农产品展销会。现将《2013年嘉兴市农产品展销会筹备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紧做好有关工作。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27日


2013年嘉兴市农产品展销会筹备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现代新农村”的总体要求,通过展示农业发展新成果,展销名特优新农产品,全面反映我市发展现代都市型生态农业所取得的成就,着力提高我市名特优新农产品在广大市民中的知名度,进一步开拓农产品市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展销会主题

生态、精品、安全。

三、时间、地点、形式和规模

(一)时间:2012年1月22日~28日,共7天。

(二)地点:嘉兴国际会展中心(嘉兴市气象路618号)。

(三)形式:由市政府主办,市农业经济局承办,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市委宣传部、市台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地税局)、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供销社(农合联)、市工商局、市援疆指挥部、嘉兴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等单位配合。

(四)规模:展区面积11000平方米。参展企业240家以上,展销摊位(3×3M)280个以上。

(五)展区划分:分为本地馆、外地馆2块区域。

四、展销会内容

(一)展示。设中心展示区,以灯箱、实物等形式,重点宣传我市农业发展成就和近年来发展现代都市型生态农业、农业“两区”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果。

(二)展销。各县(市、区)组团参展。市组委会制定展销区总体布局,抽签确定各县(市、区)展示展销位置。各展团展示展销方案经市组委会审核批准后自行实施。各展团负责组织有关农业产业化组织机构参展,参展产品必须是无公害的名特优新农产品,严格执行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同时,本次展会将邀请台湾、新疆沙雅县和本省其他兄弟城市农业产业化组织机构参展。

(三)评奖。本次展销会设“嘉兴优质农产品”等奖项。具体评奖办法另行制订。

(四)开幕式及签约。举办开幕式、嘉兴农业推介会暨农业合作项目签约仪式。

五、日程计划

1月16日举行新闻发布会;

1月22日~23日布展;

1月24日上午举行开幕式、推介会暨签约仪式;

1月24日~27日展示、展销;

1月28日撤展。

六、组织领导

成立由赵树梅副市长为主任,市委副秘书长、市农办主任、市农业经济局局长葛永元、市政府副秘书长李泉明为副主任,市委宣传部、市台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地税局)、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供销社(农合联)、市工商局、市援疆指挥部、嘉兴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等部门负责人及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的2013嘉兴市农产品展销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组委会”)(市组委会同时负责组织参加部、省农展会),市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业经济局),由市农业经济局周洪根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组、展示广告组、展销组、评奖组、后勤服务组等六个组。

七、各县(市、区)展团主要职责

(一)在市组委会的领导下,负责本地区参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班子,落实专职联络员。

(二)负责展销区、展示区的设计制作;落实展销企业;负责展销产品的质量审核;负责推荐评奖产品。

(三)做好宣传工作,协助市组委会做好图片等资料的收集,以及场馆内外的广告宣传。

(四)负责各自参展企业的产品运输和仓储管理,负责参展人员的工作和生活管理。

(五)负责各自展销成果统计上报工作;协助市组委会做好开幕式等各项活动。

(六)组织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协会、专业大户和相关客商到展销会参观、洽谈。

(七)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安全、消防工作。

八、其他

(一)新闻宣传:展销会筹备初期,在《嘉兴日报》、《南湖晚报》和嘉兴电视台、嘉兴电台等媒体上进行宣传。

(二)安全:为保障展会期间良好的治安环境,确保食品安全,展会期间将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巡查和监管,合力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三)考核评比:市组委会设立组织奖,根据各县(市、区)工作完成情况,对实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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