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政府信息 > 嘉兴市人民政府公报 > 2012年度 > 2012年第12期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3 19:20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嘉兴市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已经七届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省政府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5日

嘉兴市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破除“以药养医”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0号)、《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医管发〔2010〕20号)、《浙江省卫生厅、编委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物价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卫发〔2010〕266号)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嘉政发〔2011〕87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创业富民、创新强市”和全面建设“卫生强市”的目标,按照“群众得实惠、医院得发展、政府得民心”的要求,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破除“以药养医”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公立医院经济运行新机制,提高公立医院管理水平、运行效率和服务能力,有效解决城乡居民看病就医突出问题,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惠民利民。强化政府责任,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放在首位,着力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实现人人享有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2.创新机制、综合推进。破除 “以药养医”机制,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通过采取“一减一调一补”(即:减少药品费用,调整医疗服务收费,适当增加财政对公立医院改革的投入),以及调整相关医保政策等综合措施,确保改革有力有序推进。

3.积极探索、提升效率。不断提升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建立医务人员收入合理增长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公立医院服务效率、运行活力和社会效益,确保公立医院稳步健康发展。

(三)工作目标。

通过破除“以药养医”机制,使医疗费用得到合理控制,医疗服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性得到有效调动,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更加便捷,逐步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为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奠定良好基础。

二、试点主要任务

(一)建立公立医院经济运行新机制。

1.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市级公立医院实行全部药品(中药饮片除外)按实际进价零差率销售。制订市级公立医院总控药品目录,严格使用总控目录内药品,合理设定基本药物、医保甲类药品以及非医保药品的配备比例和使用金额比例,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含省增补药品)和医保甲类药品,控制使用其它药品,药品销售金额占业务总收入的比例控制在40%以内。

2.调整医疗服务收费价格。

(1)实行药品零差率后,按照医药费用“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参考市级公立医院2011年药品差价以及药品实际招标价格下降幅度,调整嘉兴市第一医院、嘉兴市第二医院、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嘉兴市中医院4家医院的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诊查费、床位费等5项体现技术劳务的收费项目价格,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总量约为2011年药品差价总额的95%。

(2)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同时,调整医保、卫生、财政政策,不增加患者实际医药费用负担。

3.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按照“总量控制、提高效率、节约共享、超支分担”的原则,开展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总额预付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总额预付为主体的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等住院费用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医疗费用自我约束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发生水平,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4.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1)对市级公立医院承担公共卫生职能、完成指令性工作任务、履行应急救治职能,以及实施必要的基本建设与设备购置、人才培养等费用进行合理补偿。

(2)对市级公立医院因实行药品价格及结构调整措施而减少的收入,给予必要的补偿和激励。

(3)对市级公立医院在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中,按规定标准须由社会保障资金财政专户代为发放的公立医院离退休人员补贴部分,由财政足额安排和发放。

(4)加强市级公立医院资产和债务管理,建立健全债务化解机制。对市级公立医院因基本建设等形成的历史债务,市财政多渠道筹措化解资金,争取通过5~7年时间予以消化。

(二)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1.成立嘉兴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简称“医管委”),在市政府和市医改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市级公立医院规划建设、改革发展等重大事项。医管委下设管委会办公室(简称“医管办”),挂靠市卫生局。

2.设立市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中心,承担市卫生局委托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强化对公立医院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监管与评价。

3.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在市级公立医院推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明确理事会、院长以及管理层、职工代表大会等的职责,构建决策、执行、监督各个环节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强化院长职业化管理能力培养,建立院长目标责任管理制,完善院长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建立院长问责制度。

4.优化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合理确定市级公立医院工作人员编制,全面建立岗位管理制和全员聘用制。实施绩效工资制,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将医务人员的工资收入与医疗服务的数量、质量、技术难度、成本控制、群众满意度等挂钩,优先提高临床一线护士和医生工资待遇水平,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5.提升医院运行效益。加强医院运行成本和医疗费用控制,推行精细化管理和全成本核算,严格预算和收支管理,落实医院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和外部审计制度。

(三)强化对公立医院医疗行为监管。

1.严格控制医疗费用。通过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规范检查和治疗行为、实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减少重复检查等综合措施,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医药费用总量、业务总收入增长幅度以及患者门诊和住院均次费用,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由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对市级公立医院总费用、均次费用和药品收入占比进行双控专项考核。

2.建立完善以体现公益性为核心的绩效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与院长任免、奖惩和医院财政补助、工作人员平均收入水平等挂钩。

3.加强医疗安全质量监管。对市级公立医院实施医疗安全质量控制评价,组织开展医疗安全质量专项检查治理活动。坚持依法执业,严格遵循各类准入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重点人员的管理。通过实施单病种质量控制、临床路径和处方点评等管理措施,引导医务人员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规范临床抗菌药物应用行为,提升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做好病历书写、手术安全、医院感染和急诊急救管理工作。

(四)提升公立医院服务能力。

1.加强临床技术能力建设。推进以领头学科、优势学科和新兴学科为主的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专科)。加强医疗技术管理,根据本地疾病结构变化、医学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合理引进和开展新技术项目。积极筛选包括中医中药技术在内的适宜医疗技术在公立医院的推广应用。

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围绕“吸引、培养、使用、管理”等环节,完善相关政策,建立人才队伍和学科建设经费保障机制,积极引进、选拔、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和后备学科带头人,加快造就一支结构合理、学科齐全、老中青结合的高科技人才队伍。加强青年临床医师培养,推行临床医师导师制,对青年临床医师实行“一对一”培养。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设好嘉兴市第一医院、嘉兴市第二医院、嘉兴市妇保院和嘉兴市中医院4个市级培训基地。

3.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中医简便验廉的特点,增强嘉兴市中医院及综合性医院中医科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价廉质优的防病治病途径。充分发挥嘉兴市中医院在全市中医药发展中的龙头作用,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的支持和指导,促进中医药进基层、进农村(社区)、进家庭。

4.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加快实施国家医改信息化试点项目和 “智慧健康”工程,提升市级公立医院信息化管理水平,建设适合市情特点的标准化、结构化的电子病历和临床路径系统。积极探索应用区域远程会诊、区域远程教育、区域HIS、区域影像、区域心电、区域临床检验、区域体检等区域化新型医疗服务模式,构建便捷、高效、共享的医疗服务信息平台。

(五)切实改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

1.实施惠民便民措施。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创建活动,围绕降低就医费用、优化诊疗流程、改善就医感受等,通过错峰服务、分时段服务、自动叫号服务以及门诊刷卡付费等便民举措,缩短群众就诊等候时间,努力缓解群众看病就医矛盾。积极推行预约挂号诊疗及双向转诊服务,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加强临床护理规范管理,全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完善医务社工服务体系,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模式,提高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障费用即时结算、收费项目公示和费用查询等制度。

2.强化医德医风建设。重视医务人员人文素质培养和法律法规、职业素养教育,促使广大医务人员严格遵守行为规范,尊重患者、理解患者,主动为患者着想。加强医患沟通,充分尊重患方的知情权、同意权、选择权。坚持廉洁行医,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

3.优化医疗执业环境。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严厉打击“医闹”行为,维护医院正常秩序。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务人员的良好氛围。

三、实施步骤

(一)深入调研、制定方案(2012年6月~2012年8月)。

深入调查研究,精心测算数据,制定《嘉兴市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及市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调整方案、财政投入方案及总控药品目录等配套政策文件。

(二)宣传发动、启动实施(2012年9月~2012年12月)。

广泛宣传发动,不断深化认识,统一改革思想,并召开市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9月启动药品零差率销售,并逐步实施市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法人治理结构、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等改革。

(三)总结完善、巩固提高(2013年1月以后)。

加强对市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和评估,及时总结试点工作情况,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力求试点工作在难点上有进展、重点上有突破、亮点上有特色。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任务重、难度大,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市医管委和医管办要在市政府和市医改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统筹协调推进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各项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强化部门协调。市卫生局要积极当好参谋,认真做好摸底测算工作,为相关政策制订提供依据和参考;制订双控考核、绩效考核办法和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制订市级公立医院总控药品目录,合理确定各类药品使用比例;制定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调整和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主动联系相关部门,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要牵头制订市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市财政局负责制订市级公立医院财政补偿政策,建立历年债务化解机制,提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措施,确保财政投入足额到位。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制订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做好职工医保相关政策调整及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等工作。市编委办负责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核定、岗位设置等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制定公立医院改革的宣传方案。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及时制订出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配套政策,细化相关措施,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推进改革试点的工作合力。

(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环境。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加大对试点工作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卫生部门与宣传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舆情监测与研判,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坚定改革信心。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妥善处理好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与矛盾,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作者:

信息来源: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