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政府信息 > 嘉兴市人民政府公报 > 2012年度 > 2012年第10期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2~201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3 18:39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现将《嘉兴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2~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九月十八日


嘉兴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2~2015年)

倡导全民健身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提升市民幸福感和满意度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传承和弘扬“红船精神”,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嘉兴,提高市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夯实体育强市基础,探索并形成具有时代特征、嘉兴特点的全民健身发展模式,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国发〔2012〕5号)和《浙江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精神,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红船精神”和嘉兴人文精神。以增强全民体质、提高全民生活质量为根本,以建设“健康嘉兴、和谐体育”为目标,以创建体育强市为抓手,着力提升嘉兴体育的区域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着力提升城市功能品味,着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推进创业创新城、人文生态城、和谐幸福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城乡居民身体素质显著提高,体育健身意识和体育科学素养普遍增强,体育健身活动成为城乡居民现代生活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初步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覆盖城乡、组织完善、设施齐全、活动丰富、指导有力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实现创建体育强市目标,并努力向全民健身事业现代化迈进。

1. 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将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纳入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全民健身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投入。

2. 城乡居民身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参加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基本要求的城乡居民(不包括在校学生)人数比例超过90%,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基本要求,其中达到优秀标准的人数比例超过20%,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

3. 公共体育健身设施进一步完善。形成市、县(市、区)、镇(街道)、社区(行政村)四级公共体育设施网络,人均公共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筹建嘉兴市全民健身中心,完善中央公园(体育公园)功能,各县(市、区)和城乡一体中心镇均建有全民健身中心或体育公园。推进各类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率达到100%,学校体育设施开放率达到70%以上。

4. 基层体育组织进一步规范。巩固和发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和农村体育俱乐部等创建成果,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市、县(市、区)两级建有体育总会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建有不少于15个单项的体育协会;镇(街道)文体站配备专(兼)职体育干部,成立体育分会,成立不少于5个单项体育协会分会或团队,100%的镇(街道)、村(社区)建有老年人体育协会,并做到“三落实”(人员、场地、经费),实现体育组织全覆盖。

5. 全民健身活动进一步活跃。全面发展社区体育、农村体育、职工体育、老年人体育、残疾人体育、少数民族体育,不断满足各类人群的体育健身需求。到2015年,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即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锻炼强度中等以上的人数)达到全市总人口的35%以上,中小学生参加体育锻炼每天至少1小时。重视幼儿体育,积极开展幼儿体操等体育活动。适时举办全市妇女健身展示大会、职工、残疾人体育运动会以及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会。市、县(市、区)、镇(街道)每四年举办一次综合性运动会或全民健身节。

6. 健身服务队伍进一步普及。大力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和非奥项目教练员、裁判员等基层体育骨干培训。到2015年,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总人口的2‰以上,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广泛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学校体育教师等开展义务健身辅导,培育全民健身志愿骨干,形成组织完善、结构合理、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

7. 体育创强争先工作进一步深化。到2015年,成功创建体育强市,省级体育强县(市、区)、强镇(体育先进街道)创建实现“满堂红”,全面普及小康体育村(社区)。

8. 健身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新建省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2~3个,建立和完善市国民体质基础数据库,100%的镇建有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大力宣传推广科学健身方法,积极开展体质测定、运动能力评估,提高全民健身质量和水平。

9. 体育产业发展进一步壮大。社会资本兴办的职业体育俱乐部和营利性体育健身俱乐部不断涌现,健身产业从业人员数量明显增加,城乡居民体育消费规模和水平显著提高,体育健身、运动休闲、体育康复、场馆服务、体育培训、健身用品等产业初具规模。

二、切实提高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

(一)开展各类全民健身活动。按照“因地制宜、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就近就便”原则,组织城乡居民参加体育健身和体育竞赛活动,推动群众健身活动的普及。开展“体育进社区”活动,使社区体育活动更加贴近普通百姓生活。积极倡导适合不同人群特点的体育活动,开展各项适合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少数民族、新嘉兴人等不同群体的体育活动,推动各行业、系统和各类人群健身活动的蓬勃开展。鼓励创新全民健身活动,进一步发挥体育活动对群众的吸引力、影响力和感召力。加大对农村体育的扶持力度,引导广大农民走健康、富裕、文明之路。

(二)完善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将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纳入全市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努力构建由市体育场(体育馆)、县(市、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镇(街道)健身场馆和行政村(社区)健身点组成的四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以市区环城河、凌公塘和南湖为纽带,充分利用市区现有的绿地、公园、广场,分段、分片建设适合广大市民就近参与健身活动的体育健身设施,大力构建全民健身长廊,完善健身、休闲、环境美化功能,形成具有嘉兴特色的体育休闲新景观;加强社区体育设施配套建设,配建室内外体育设施,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使用。

(三)健全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立机构健全、任务明确、协调完善的市、县(市、区)、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全民健身服务组织,引导和支持行业系统、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体育工作机构,保证全民健身工作“级级有人管理、层层有人负责”。明确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各级体育总会及其单项协会的性质和职能,加强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建设,健全协会自律机制,促进体育社会团体的发展壮大;建立健全体育社团考核监督体系,促进社团合法、规范、高效运转。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业务技能培训,积极探索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充分发挥体育指导员在全民健身意识培养、活动组织、知识传播、技术指导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与管理。

(四)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进一步加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开展常规性、社会性和服务性的体质监测活动,为不同人群科学健身提供指导,为制订公共政策提供可靠依据。制订基层体育组织服务标准,推动基层体育组织规范化服务,提高服务水平。探索建立向各类体育组织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新机制,提高公共体育服务质量,使市民享受方便、快捷、优质的体育公共服务。

三、着力实施全民健身实事工程

(一)实施体育设施提升工程。制订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嘉兴市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利用的意见》和《嘉兴市健身场馆示范单位评选办法(试行)》,加强对各级各类体育场馆的培育扶持及运营管理工作的科学指导,推动全市体育场馆运行管理工作上水平、上档次。落实《嘉兴市关于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保证学校体育场地科学、安全、有序开放。坚持公共体育资源社会共享,全市公共体育设施在全民健身日全面向公众免费开放,其他重大节日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优惠开放。探索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保障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使体育场馆设施维护、管理、开放等正常、高效运行。严格执行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器材配备国家和行业标准,对破损的器材及时进行维修。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落实管理目标责任制,吸纳社会力量参与管理, 不断提高体育场馆设施利用率和管理水平。

(二)实施体育创强示范工程。充分发挥体育创评活动的示范引导作用,大力培育体育创强典型示范,加快全市体育创强工作向纵深推进。进一步加大村级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职工体育俱乐部、老年体育活动中心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全民健身广场、体育休闲公园等建设,加强建设成为群众体育健身主阵地。

(三)实施健身活动品牌工程。按照全民健身活动“群众喜欢、因地制宜,个性发展、分类指导,重点培育、择优扶持”的原则,利用市、县(市、区)优势资源打造全民健身活动品牌,实现健身活动品牌固定化、系列化、机制化。打造海宁“轮滑名城”、“游泳之乡”,桐乡“太极拳之乡”,嘉善“篮球之都”等品牌,着力形成一县(市、区)一品牌,一镇(街道)一强项,一村(社区)一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新局面,引导和推动全市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

(四)实施“阳光体育”校园工程。以“达标争优 强健体魄”为目标,保证中小学生每天至少参加体育锻炼1小时。建立和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记录体系,测试成绩要记入小学生成长记录或学生素质报告书,初中以上学生要记入学生档案,并作为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情况和测试结果。

(五)实施全民健身培训工程。加强全民健身专业技术和素质培训,开展全民健身公益大培训活动。到2015年,累计培训健身群众50000人,培训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5000人,培训各类体育运动项目教练员、裁判员1000人以上。

(六)实施全民健身信息工程。建设嘉兴市体育地图在线服务平台,方便市民查询体育健身信息。各县(市、区)建立全民健身网站,丰富健身电子地图、社区体育服务配送、全民健身活动信息等内容。建立全民健身基础数据统计体系,提高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能力。

四、切实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成立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领导小组,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动员和整合各方面资源,形成推动全民健身工作的合力。县(市、区)政府要依照本《实施计划》,结合当地实际,制订本行政区域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由体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部门、各行业要依照本《实施计划》,制订本部门、本行业的全民健身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大投入。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全民健身工作的投入,逐步提高全民健身事业经费,加大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投入力度,在经费、机构、人员等方面给予支持。体育事业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并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人均体育经费达到20元以上。各级政府体育彩票公益金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主要用于全民健身事业。坚持“全民健身社会办”和“谁投资、谁受益”的思路,采取捐助、赞助、合作等多种形式,多渠道筹集全民健身事业经费,鼓励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和市民个人积极参与兴建和管理全民健身设施,资助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三)强化督查。市政府每年以目标责任书的形式下达年度全民健身工作任务。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领导小组每年对各县(市、区)贯彻执行本实施计划的情况进行督查考核,2013年进行中期评估,2015年进行全面评估。市政府对全民健身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民健身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广泛宣传科学健身知识。要加大全民健身宣传工作的投入,不断创新全民健身宣传形式,进一步营造市民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的舆论氛围。要借助全民健身月(日)、重大体育赛事及各种体育活动加强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倡导健康生活的社会风气。

(五)组织实施。按照“整体规划,逐步实施”的要求,整个计划分为三个阶段。2012年为第一阶段,进行安排部署和宣传发动,掀起全民健身活动热潮。2013~2014年为第二阶段,通过重点实施、逐步推进,全面落实全民健身各项工作。2015年为第三阶段,全面完成本实施计划的目标任务,建成具有嘉兴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


作者:

信息来源: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