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本级公共资源统一进场交易实施意见》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22-12-13 18:17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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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秀洲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本级公共资源统一进场交易实施意见》已经七届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嘉兴市本级公共资源统一进场交易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防止国有(集体)资产流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2011〕14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市本级[含南湖区、秀洲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公共资源统一进场交易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公共资源统一进场交易的重要性 公共资源统一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是加强国有(集体)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优化公共资源的市场化配置,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合理化和价值最大化,防止国有(集体)资产(资源)流失,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凡是政府出资的项目和公共资源的配置,包括自然性资源、资产性资源、公共性资源和服务性资源,都要逐步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市场化运作。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公共资源统一进场交易工作的重要性,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利用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这个平台,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管,确保公共资源交易的规范有序和公共资源的保值增值。 二、公共资源统一进场交易的工作原则和范围 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坚持以下原则:一是依法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行政主管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的审批、委托和监督职能不变,积极探索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模式。二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诚实信用,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参与竞争主体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共资源阳光配置。三是有序推进原则。按照“成熟一项、进入一项”的要求,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确保公共资源统一进场规范交易。 市本级下列符合市场化配置要求的公共资源,统一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交易(明细项目见附件): (一)国有(集体)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及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国有(集体)的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和股权; (二)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国有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和资产的租赁权; (三)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及政府采购项目; (四)国家(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使用权; (五)政府特许经营权; (六)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的罚没资产处置项目; (七)法院执行资产的拍卖项目; (八)涉及国有(集体)权属有偿使用的其他交易品种和相关公共资源衍生权的转让项目。 三、加强对公共资源统一进场交易的监督管理 (一)督促项目统一进场。各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对本行业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管职责,积极创造条件,督促公共资源项目统一进场交易,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严格执行交易程序。公共资源项目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应当提交权属证明或其他核准文件,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程序规范进行。 (三)加强交易监督管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会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健全各项交易规则,强化政务公开,加强现场监督,积极探索网上交易等新型交易形式。各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强执法监察,齐抓共管,共同督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的合法合规和公开透明。 (四)严肃查处违规交易。对场外交易或交易关联方恶意串通而造成国有(集体)资产(资源)流失以及有其他损害国有(集体)合法权益行为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附件: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一、国有(集体)企业的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和股权 二、有限责任公司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国有(集体)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和股权 三、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国有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和资产的租赁权 四、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及政府采购项目 五、国家(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使用权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水资源、荒地等自然资源使用权 3.矿产开发权 4.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农村集体产权 六、政府特许经营权 1.市政公用设施使用权 2.出租汽车经营权 3.主要污染物排放权 4.公共空间户外广告经营权 5.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设置的停车泊位经营权 6.公共设施(包括道路、桥梁等)的冠名权 7.小型汽车特殊牌号使用权 七、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的罚没资产处置项目 八、法院执行资产的拍卖项目 九、涉及国有(集体)权属有偿使用的其他交易品种和相关公共资源衍生权 1.公办学校后勤社会化承包权 2.市政设施维护承包权 3.道路清扫作业承包权 4.城市道路养护承包权 5.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服务机构的选择项目 作者: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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