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秀洲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嘉兴市区地价管理,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及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的有关规定要求,嘉兴市区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已于2012年6月全面完成,并通过省国土资源厅验收,省国土资源厅以浙土资函〔2012〕31号批准了嘉兴市区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成果。现将嘉兴市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嘉兴市区基准地价一览表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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