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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嘉兴市体制改革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3 17:29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2年嘉兴市体制改革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2012年嘉兴市体制改革要点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大力推进改革、加快转型发展的关键一年。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进一步加大改革攻坚力度,切实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建立健全有利于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加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的体制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浙江省体制改革要点》(浙政办发〔2012〕55号)要求,现就2012年我市深化体制改革工作要点明确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主基调,进一步解放思想、探索创新,围绕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施改革攻坚,着力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为促进全市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社会稳定和谐发展提供动力源泉和体制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经济领域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快经济转型升级

1.加大有效投入和重大项目推进力度,调整市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运作机制,确保项目推进各项制度和“三个千亿”项目等计划的落实到位。鼓励和扶持服务业优先发展,从优化发展环境、强化要素保障、加大财税支持、加强统筹协调等方面着手,为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2.实施“两退两进”,即推进制造业“退低进高”产业提升和中心城区“退二进三”产业转移工作,破解资源要素制约,着力拓展发展空间,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经济发展内涵和质量。(市经信委、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3.加大科技创新改革力度,建立健全推动企业创业创新的服务体系和配套政策,研究制订加强科技创新、加大科技与金融结合、加速成果转化、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政策意见,健全有利于研发机构、企业总部、科技人才集聚的体制机制。创新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市科技局负责)

4.促进民营经济转型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落实免征小微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举措,进一步落实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发展的有关政策,切实降低民营资本准入门槛,破除影响民间投资的体制障碍。(市经信委、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5.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机制改革。认真落实国家价格改革政策,进一步完善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价格制度,择机出台天然气和非居民生活用自来水、污水处理费价格调整方案。[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负责]

6.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结合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调整国有资本在行业间的分布。根据企业功能定位,坚持分类管理原则,开展国有企业优化重组工作,突出主业发展战略,推动国有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市国资委负责)

7.推进金融制度创新。支持金融组织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完善地方金融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和融资性担保机构。拓展直接融资渠道,大力发展股权、债权、债券、基金等直接融资方式,做大社会融资总量。支持南湖区建设省级金融创新示范区。发挥保险的稳定和补偿功能,探索开发特色农业保险品种的政策,健全政策性农业、农房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嘉兴银监分局负责)

8.创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深入挖掘土地开发潜力,深化土地整治工作,调节土地开发布局,优化开发结构。建立健全土地管理机制,探索对低效闲置土地进行“二次开发”,提高土地利用率。(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二)加快社会领域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9.创新教育改革与发展机制。认真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扎实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和小班化教育试点,稳步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办学水平。整合各类教育资源,更加重视发展特殊教育、新居民子女教育,积极发展继续教育、社区教育。完善教师资格制度,全面实施“国标、省考、县聘、校用”为内容的教师准入和管理制度。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着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市教育局负责)

10.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文化领域资源整合,进一步增强文化建设的整体实力和发展后劲;加快构建有利于科技与文化产业相结合的体制机制,大力发展新兴文化产业。全面推进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和非时政类报刊转企改制,深入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鼓励民间资金投资兴办文化企业,大力发展文化产业,进一步理顺文化市场监管体制。(市文化局负责)

1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全民基本医保制度,扩大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城乡统筹的医保管理体制、运作机制改革。继续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各级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机制,加快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作新机制。深化市级、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加快推进管理机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药品供应、价格机制等综合改革。5月底前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9月底前启动实施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创新机制、积累经验,为全省面上改革提供借鉴。[市发展改革委(医改办)、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12.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社会管理的组织领导、协作配合、指导监督、考评奖惩等制度,推动建立高效服务管理模式和工作运行体系。制定进一步深化城乡社区建设、加强基层社会管理的政策意见,健全新型社区管理服务体制。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人群服务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机制,加快建立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全面推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建立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的社会稳定风险预防和化解机制。进一步完善新居民服务管理制度。[市民政局(市委社工办)、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新居民事务局负责]

13.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根据有关政策和上级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出台新一轮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切实做好秀洲区户籍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市委政研室(市户改办)、市公安局、秀洲区政府负责]

(三)深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加快新型城市化进程

14.进一步创新城乡资源要素配置机制。完善镇村规划布局,深化优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全力抓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改革,探索建立土地非农升值收益城乡共享机制,深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市农办、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15.进一步创新现代都市型生态农业发展机制。加快建立现代都市型生态农业发展体系,加快建立现代都市型生态农业投入机制、农科教一体化机制,抓好平湖新广、桐乡石门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建设,继续深化农业服务体制改革。[市农办(农业经济局)负责]

16.进一步创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机制。完善城乡一体的就业创业政策和服务体系,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管理运行机制,大力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健全城乡一体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县镇村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市农办、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负责)

17.进一步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和服务机制。探索建立城乡一体新社区组织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完整的农村新社区监督机构和体系,积极推进城乡一体新社区居民有序自治。[市农办、市民政局(市委社工办)负责]

18.创新县域科学发展体制机制。探索创新县域科学发展新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嘉善县政府负责)

19.深化小城市培育试点改革。督促落实王江泾镇、姚庄镇、崇福镇3个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相关扶持政策,加大推进支持力度;积极研究制定市级小城市培育政策与措施。(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四)深化行政管理领域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

20.健全行政审批运行机制,简化内部审批流程,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完善网上行政审批制度,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建立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加强行政问责制度建设,着力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审改办)、市监察局等负责]

21.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政务公开、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和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市政府公室(市法制办)等负责]

22.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公务用车制度、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改革,积极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市财政局、市监察局等负责)

23.加大“信用嘉兴”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招投标领域信用工程、农村信用体系、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等重点领域信用建设,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程。(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等负责)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把深化改革作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强大动力,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狠抓贯彻落实。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试点项目,要制定单项改革实施方案,确保2012年各项重点改革任务取得实质性突破。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明确部门分工和工作任务,相关责任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统筹协调、分类指导、组织实施、推进改革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年度重点改革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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