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四批“嘉兴市绿色小城镇”和第六批“嘉兴市绿化示范村”名单的通知 |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1年,全市各地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快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进程,涌现出了一批群众绿化意识强、绿化建设和管护质量好、地方特色明显的绿色城镇和村庄。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区“绿色小城镇”和“绿化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通知》(嘉政办发〔2007〕51号)和《嘉兴市绿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嘉兴市“绿化示范村”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嘉绿委〔2006〕1号)的要求,经各地申报和检查考核,南湖区七星镇等2个镇达到“嘉兴市绿色小城镇”的建设标准,南湖区大桥镇农建村等40个村达到“嘉兴市绿化示范村”的建设标准,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 希望以上单位继续努力,不断提高绿化水平,更好地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附件:第四批“嘉兴市绿色小城镇”和第六批“嘉兴市绿化示范村”名单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作者: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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